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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中国社会的基础是广大的农村社会,中国行政的最基层权力机构是县级政权,即在广大的农村并没有设置行政权力,然而,中国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广阔的乡村社会,都费尽脑力地想方设法使农村社会在权力意志的控制下有序运行,于是。有了秦汉时代的乡里亭制、魏晋南北朝的“三长制”(邻长、里长、党长)、隋唐时代的邻保制、宋元时代的保甲制、明代的里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