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2004年8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适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内实施。为了做好该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利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