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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新的人权理事会取代原人权委员会是联合国人权机构改革的重要步骤,是“加强联合国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改革设想的集中体现。新的人权理事会在成员国规模、构成、产生办法和工作方法等方面都不同于人权委员会,包含了一些新的、积极的因素。新成立的人权理事会,应以避免人权工作政治化和双重标准为今后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