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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有一天,你的10元卡里面神秘地跳进了百万元巨款,那时你该怎么办?一张账面余额仅有人民币10元的储蓄卡,用它却能够随心所欲地从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取出无数的钞票。这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就偏偏砸到了云南省昆明市一个公安在校大学生的头上。但是,当他意外地发现这一天大的“秘密”后,却利欲熏心,忘了自我,用该卡在7台自动柜员机上疯狂地连续取款达215次,恶意透支银行款项高达42万余元,用于挥霍。
2002年10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全国首例在校大学生利用银行电子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自动柜员机丧失识别能力之机窃取银行42万余元巨款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该公安学子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3月份,当地的一个记者将此案作了公开报道后,仍然在为儿子开脱罪责的公安学子父母,又以侵害他们的名益权为由将这个记者告到了法院。2003年12月10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于是,该公安学子用10元卡恶意透支银行42万余元巨款一案,又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10元卡”竟能取出42万余元
今年24岁的何鹏,系云南省陆良县马街镇一农民家庭的儿子,2000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梦寐以求的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盼望着有一天穿上公安制服,成为一名真正的人民警察。
入学后,家里人为了让他取钱方便,在陆良县城农行为他办理了一张金穗储蓄卡,其每月所需的生活费用,父母都按时存入他的账户。
2001年3月2日,何鹏生活费没了着落,在几次向家里人催促却迟迟未能到账的情况之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持账面余额仅有人民币10元的农行金穗储蓄卡,来到设在云南民族学院分院的中国建设银行ATM自动柜员机上查询。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他原本仅有10元钱的卡上却突然冒出了许多“0”,足足有百万元之多。何鹏最初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后仔细查看,确实如此,自己的账户上突然之间跳入了巨款。何鹏欣喜若狂,随即按键取款100元作为尝试,没想到“试验”成功,100元钱随着他发出的指令从银行自动柜员机里吐了出来。
面对这一奇怪现象,何鹏并没有到相关部门去反映情况,而是当即继续按键取款,在同一台ATM机上共取款6次,按何鹏所发出的指令ATM机吐出了现金4400元。自己一下子成了“百万富翁”,怀揣着这笔意外之财何鹏按捺不住内心的欣喜,真有一种天上掉下馅饼来的感觉,想着想着也便飘飘然起来。
当日晚上,何鹏返回学校宿舍里安排好后,又找 理由向老师请了假,准备大捞一笔。从学校出来后,何鹏用取出来的钱开始过上了奢侈的生活,径直来到昆明市翠湖旁边的云南省政协宾馆开了一个房间,心安理得地住了进去。那晚,何鹏因为太激动而失眠了,躺在床上的他胡思乱想,精心构筑着用卡上的钱将来如何营造自己的美满生活。
次日天刚蒙蒙亮,何鹏穿上衣服来不及洗漱便带着那张“神奇卡”到附近的银行自动柜员机上继续取款。首先他来到中国银行翠湖储蓄所,疯狂地在机子上取钱。之后,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又来到胜利广场储蓄所、云南省分行、北市区支行、东风支行以及工行武成分理处等7个不同的地方,在ATM机上连续取款215次,一共取出现金42.53万元。这样一来,两天共取款221次,合计人民币42.97万元。取出来的现金,何鹏用一个挎包装着,直到挎包装不下为止,何鹏才收手作罢。怀抱这一大堆现金,何鹏又回到宾馆房间,清点一番之后便准备将钱转入陆良县马街镇农村老家藏匿。
恶意透支银行巨款东窗事发
面对这笔“飞来横财”,何鹏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将此事打电话告诉了母亲,又怕继续取钱会东窗事发,何鹏安排母亲马上到农行为其所持有的农行金穗卡挂失。之后,何鹏乘上了回陆良县老家的班车。
当日下午19时许何鹏背了一包钱回到家中,家人都为何鹏的意外之“祸”而感到不知所措。在利益面前,私欲忘记了一切,家人也便将这笔巨款在家中存放起来。之后,何鹏急匆匆地又乘上了回昆明的夜班车,连夜返回了昆明。夜里,何鹏放心不下,又一次打电话给母亲让她去农行挂失,第二天,其母亲便叫女婿去银行办理了挂失手续。
回到昆明后,何鹏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到学校上课了。老师和同学们哪里知道,何鹏已经摇身一变成了个“大富翁”。返回时,何鹏不忘从中带上部分现金回昆明供其挥霍。为了安全起见,何鹏将部分现金以其同学伏丽仙的名字存入交通银行7300元,又以金政波的名字存入4.7万元,以此转移视线,在同学之间何鹏开始请客吃饭,一副款爷的模样。为了随时与家人保持联系打听风声,何鹏又到手机专卖店里购买了一部昂贵的手机。也许是有了什么风吹草动,还是何鹏花着这些不义之财心开始发虚了,找准机会,何鹏将那张“神奇卡”(已挂失)扔进了下水道,想以此逃脱罪责。
无独有偶,同年3月2日,一个云南省祥云县打工仔也以同样的方式在ATM机上疯狂地提取了现金40余万元后占为己有,在其连夜乘车回乡的车上由于紧张被公安人员识破抓获。
银行电子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自动柜员机丧失识别能力导致巨款流失一事,在昆明市银行系统引起强烈震动。事发后,相关部门立即发出协查请求,全力追缴流失巨款。一时间,昆明城里对银行巨款神秘流失一事议论纷纷,令银行系统“胆战心惊”。
2001年3月4日,陆良县公安局内保科的民警来到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找到何鹏,经过调查取证后,将何鹏依法带去审查。由于此案在取证上难度较大,且对其定性是“诈骗罪”还是“盗窃罪”司法机关有个认定过程。因此,何鹏其间经历了刑拘到释放到逮捕到取保候审的反复过程,直到2002年3月11日,陆良县检察院对何鹏再次作出逮捕决定,收监执行。
关于何鹏涉嫌银行巨款流失案一事,在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立即引起轩然大波,特别是自2001年3月4日陆良县公安局内保科的民警来到学校找何鹏调查取证后,在老师、同学之间成了一个热门话题。大家都不敢相信,品学兼优的何鹏同学会涉嫌犯罪,直到2002年12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时,老师和同学们才真正地相信,何鹏因为“飞来横财”害得自己被判了无期徒刑。此事至今还在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里成为老师和同学们茶余饭后的一个法制课题。
飞来横财葬送大学生青春
何鹏被判无期徒刑,可以说是其家人和他自己万万想不到的。何鹏在狱中后悔万分,整日以泪洗面。每一次,何鹏家人到狱中探望他,都免不了抱头痛哭一场。关于何鹏判刑一事,其母孟小月最为感到内疚,在记者的采访之中,孟小月痛哭失声地说:“是我害了儿子,如果我在儿子带钱回家时规劝他,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也许结果就不一样。我很后悔,是我害了儿子的一生。”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时,何鹏的亲人便四处上访“申冤”。就在云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时,其家人也不忘举债“申冤”。
关于何鹏恶意透支银行巨款一案,可谓是一波三折,正是因为期间的执法程序复杂多变,使得何鹏家人无法面对“无期徒刑”这个终审判决,其母孟小月更是一万个想不通。她经常说:“我儿子抓了又放放了又抓反复折腾,最后落个这样的下场,这是我们一家人万万想不到的。原以为,只要把钱交了,也就没事了,谁知道法院对我儿子判得这么重。钱又不是我儿子偷来抢来的,比起那些大贪官来说要好多了。一些大贪官贪污上千万元也没见判个无期或死刑,为什么银行方面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把我儿子当作替罪羊,判得这么重。”
2002年12月5日和2003年3月份,云南日报的记者对何鹏一案相继作了报道。报道一出,立即引发了一场有关诚信的大讨论,各界人士纷纷针对何鹏面对飞来横财所作出的违法举动发表观点。何鹏的家人看到报纸后,认为记者在他们正在为何鹏一案四处“申冤”的时候发表,给他们的上访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于是非常的恼火,多次去找记者“理论”。2003年8月15日,何鹏的父母将该记者以侵害他们的名誉权为由告到了昆明市盘龙区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3万元。
2003年12月10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由于双方对是否构成名誉侵权争议达成了谅解,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原告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了。
飞来横财我们应该如何面对
一个公安大学生,因为一笔飞来横财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年华,留给人们的是许多叹息和思索。有人会说:如果银行自动柜员机不出故障;如果何鹏家里富有,能把钱及时打在他的储蓄卡上,也许何鹏就不会、也没有机会走上犯罪道路,是自动柜员机所出的故障和贫寒的家境害了何鹏。显然,这只是看到了事情的表象,何鹏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根源还在于其本人。
一个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面对自己仅余10元钱的银行卡上突然冒出百万元之巨的“存款”时,会不问由来疯狂提取,肆意挥霍吗?何鹏为何不把在公安学校里所学的本领用在推理来由、提示谜底上,而用来逃避侦查、疯狂作案?“多处提款、藏匿老家、借证存储、挂失储卡、沉卡水中”,这些都是公安教科书里介绍的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
也许没有碰到10元变百万的“好运”,何鹏很有可能会顺利走上人民警察的岗位。然而,在这物欲横流、诱惑撩人的社会,适宜他深埋于心灵深处那粒邪恶种子发芽、开花、结果的“土壤”、“水分”、“气温”很容易遇到,也许他将比现在跌得更惨!不信请看见诸报端的那些高官见阎王,哪个光环不迷人?当然,何鹏在犯罪道路上没有悬崖勒马,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其家人的包庇隐瞒。如果其家人当时力劝何鹏将全部赃款交到银行或有关部门,不利令智昏,结果恐怕也不是这样。
此案告诫人们,当碰到天上掉馅饼的事时,千万不要被它金黄色、香喷喷的外表和香气所迷惑,更不要私自将其拿回家与家人“分享”。否则,将会和这位公安大学生何鹏一样,葬送自己美好的前程,后悔终生。
2002年10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全国首例在校大学生利用银行电子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自动柜员机丧失识别能力之机窃取银行42万余元巨款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该公安学子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3月份,当地的一个记者将此案作了公开报道后,仍然在为儿子开脱罪责的公安学子父母,又以侵害他们的名益权为由将这个记者告到了法院。2003年12月10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于是,该公安学子用10元卡恶意透支银行42万余元巨款一案,又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10元卡”竟能取出42万余元
今年24岁的何鹏,系云南省陆良县马街镇一农民家庭的儿子,2000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梦寐以求的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盼望着有一天穿上公安制服,成为一名真正的人民警察。
入学后,家里人为了让他取钱方便,在陆良县城农行为他办理了一张金穗储蓄卡,其每月所需的生活费用,父母都按时存入他的账户。
2001年3月2日,何鹏生活费没了着落,在几次向家里人催促却迟迟未能到账的情况之下,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持账面余额仅有人民币10元的农行金穗储蓄卡,来到设在云南民族学院分院的中国建设银行ATM自动柜员机上查询。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他原本仅有10元钱的卡上却突然冒出了许多“0”,足足有百万元之多。何鹏最初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后仔细查看,确实如此,自己的账户上突然之间跳入了巨款。何鹏欣喜若狂,随即按键取款100元作为尝试,没想到“试验”成功,100元钱随着他发出的指令从银行自动柜员机里吐了出来。
面对这一奇怪现象,何鹏并没有到相关部门去反映情况,而是当即继续按键取款,在同一台ATM机上共取款6次,按何鹏所发出的指令ATM机吐出了现金4400元。自己一下子成了“百万富翁”,怀揣着这笔意外之财何鹏按捺不住内心的欣喜,真有一种天上掉下馅饼来的感觉,想着想着也便飘飘然起来。
当日晚上,何鹏返回学校宿舍里安排好后,又找 理由向老师请了假,准备大捞一笔。从学校出来后,何鹏用取出来的钱开始过上了奢侈的生活,径直来到昆明市翠湖旁边的云南省政协宾馆开了一个房间,心安理得地住了进去。那晚,何鹏因为太激动而失眠了,躺在床上的他胡思乱想,精心构筑着用卡上的钱将来如何营造自己的美满生活。
次日天刚蒙蒙亮,何鹏穿上衣服来不及洗漱便带着那张“神奇卡”到附近的银行自动柜员机上继续取款。首先他来到中国银行翠湖储蓄所,疯狂地在机子上取钱。之后,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又来到胜利广场储蓄所、云南省分行、北市区支行、东风支行以及工行武成分理处等7个不同的地方,在ATM机上连续取款215次,一共取出现金42.53万元。这样一来,两天共取款221次,合计人民币42.97万元。取出来的现金,何鹏用一个挎包装着,直到挎包装不下为止,何鹏才收手作罢。怀抱这一大堆现金,何鹏又回到宾馆房间,清点一番之后便准备将钱转入陆良县马街镇农村老家藏匿。
恶意透支银行巨款东窗事发
面对这笔“飞来横财”,何鹏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将此事打电话告诉了母亲,又怕继续取钱会东窗事发,何鹏安排母亲马上到农行为其所持有的农行金穗卡挂失。之后,何鹏乘上了回陆良县老家的班车。
当日下午19时许何鹏背了一包钱回到家中,家人都为何鹏的意外之“祸”而感到不知所措。在利益面前,私欲忘记了一切,家人也便将这笔巨款在家中存放起来。之后,何鹏急匆匆地又乘上了回昆明的夜班车,连夜返回了昆明。夜里,何鹏放心不下,又一次打电话给母亲让她去农行挂失,第二天,其母亲便叫女婿去银行办理了挂失手续。
回到昆明后,何鹏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到学校上课了。老师和同学们哪里知道,何鹏已经摇身一变成了个“大富翁”。返回时,何鹏不忘从中带上部分现金回昆明供其挥霍。为了安全起见,何鹏将部分现金以其同学伏丽仙的名字存入交通银行7300元,又以金政波的名字存入4.7万元,以此转移视线,在同学之间何鹏开始请客吃饭,一副款爷的模样。为了随时与家人保持联系打听风声,何鹏又到手机专卖店里购买了一部昂贵的手机。也许是有了什么风吹草动,还是何鹏花着这些不义之财心开始发虚了,找准机会,何鹏将那张“神奇卡”(已挂失)扔进了下水道,想以此逃脱罪责。
无独有偶,同年3月2日,一个云南省祥云县打工仔也以同样的方式在ATM机上疯狂地提取了现金40余万元后占为己有,在其连夜乘车回乡的车上由于紧张被公安人员识破抓获。
银行电子计算机系统出现故障、自动柜员机丧失识别能力导致巨款流失一事,在昆明市银行系统引起强烈震动。事发后,相关部门立即发出协查请求,全力追缴流失巨款。一时间,昆明城里对银行巨款神秘流失一事议论纷纷,令银行系统“胆战心惊”。
2001年3月4日,陆良县公安局内保科的民警来到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找到何鹏,经过调查取证后,将何鹏依法带去审查。由于此案在取证上难度较大,且对其定性是“诈骗罪”还是“盗窃罪”司法机关有个认定过程。因此,何鹏其间经历了刑拘到释放到逮捕到取保候审的反复过程,直到2002年3月11日,陆良县检察院对何鹏再次作出逮捕决定,收监执行。
关于何鹏涉嫌银行巨款流失案一事,在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立即引起轩然大波,特别是自2001年3月4日陆良县公安局内保科的民警来到学校找何鹏调查取证后,在老师、同学之间成了一个热门话题。大家都不敢相信,品学兼优的何鹏同学会涉嫌犯罪,直到2002年12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时,老师和同学们才真正地相信,何鹏因为“飞来横财”害得自己被判了无期徒刑。此事至今还在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里成为老师和同学们茶余饭后的一个法制课题。
飞来横财葬送大学生青春
何鹏被判无期徒刑,可以说是其家人和他自己万万想不到的。何鹏在狱中后悔万分,整日以泪洗面。每一次,何鹏家人到狱中探望他,都免不了抱头痛哭一场。关于何鹏判刑一事,其母孟小月最为感到内疚,在记者的采访之中,孟小月痛哭失声地说:“是我害了儿子,如果我在儿子带钱回家时规劝他,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也许结果就不一样。我很后悔,是我害了儿子的一生。”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时,何鹏的亲人便四处上访“申冤”。就在云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时,其家人也不忘举债“申冤”。
关于何鹏恶意透支银行巨款一案,可谓是一波三折,正是因为期间的执法程序复杂多变,使得何鹏家人无法面对“无期徒刑”这个终审判决,其母孟小月更是一万个想不通。她经常说:“我儿子抓了又放放了又抓反复折腾,最后落个这样的下场,这是我们一家人万万想不到的。原以为,只要把钱交了,也就没事了,谁知道法院对我儿子判得这么重。钱又不是我儿子偷来抢来的,比起那些大贪官来说要好多了。一些大贪官贪污上千万元也没见判个无期或死刑,为什么银行方面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把我儿子当作替罪羊,判得这么重。”
2002年12月5日和2003年3月份,云南日报的记者对何鹏一案相继作了报道。报道一出,立即引发了一场有关诚信的大讨论,各界人士纷纷针对何鹏面对飞来横财所作出的违法举动发表观点。何鹏的家人看到报纸后,认为记者在他们正在为何鹏一案四处“申冤”的时候发表,给他们的上访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于是非常的恼火,多次去找记者“理论”。2003年8月15日,何鹏的父母将该记者以侵害他们的名誉权为由告到了昆明市盘龙区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3万元。
2003年12月10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由于双方对是否构成名誉侵权争议达成了谅解,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原告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了。
飞来横财我们应该如何面对
一个公安大学生,因为一笔飞来横财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年华,留给人们的是许多叹息和思索。有人会说:如果银行自动柜员机不出故障;如果何鹏家里富有,能把钱及时打在他的储蓄卡上,也许何鹏就不会、也没有机会走上犯罪道路,是自动柜员机所出的故障和贫寒的家境害了何鹏。显然,这只是看到了事情的表象,何鹏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根源还在于其本人。
一个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面对自己仅余10元钱的银行卡上突然冒出百万元之巨的“存款”时,会不问由来疯狂提取,肆意挥霍吗?何鹏为何不把在公安学校里所学的本领用在推理来由、提示谜底上,而用来逃避侦查、疯狂作案?“多处提款、藏匿老家、借证存储、挂失储卡、沉卡水中”,这些都是公安教科书里介绍的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
也许没有碰到10元变百万的“好运”,何鹏很有可能会顺利走上人民警察的岗位。然而,在这物欲横流、诱惑撩人的社会,适宜他深埋于心灵深处那粒邪恶种子发芽、开花、结果的“土壤”、“水分”、“气温”很容易遇到,也许他将比现在跌得更惨!不信请看见诸报端的那些高官见阎王,哪个光环不迷人?当然,何鹏在犯罪道路上没有悬崖勒马,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其家人的包庇隐瞒。如果其家人当时力劝何鹏将全部赃款交到银行或有关部门,不利令智昏,结果恐怕也不是这样。
此案告诫人们,当碰到天上掉馅饼的事时,千万不要被它金黄色、香喷喷的外表和香气所迷惑,更不要私自将其拿回家与家人“分享”。否则,将会和这位公安大学生何鹏一样,葬送自己美好的前程,后悔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