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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作为一项发源于英美法系的赔偿制度,从受害者、当下的不法行为者和潜在的不法行为者三个角度考察,分别具有补偿、制裁以及威慑三个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功能,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在我国,这项制度更应当适用于侵权责任而非合同责任。对于产品责任则需看其是否涉及重大人身侵权。当然,具体赔偿数额的确定在实践中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