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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中国实际,公民社会可以界定为民间组织和公共舆论两个层面。无论从理论上、参与效果上还是利益取向上说,中国公民社会都有参与政策过程的必然性。中国公民社会参与政策过程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增加达成政策共识的难度,增加社会冲突;使政策偏向于强势群体,损害弱势群体和社会大众的利益;增加政策过程中的矛盾,降低政府政策过程的效率;损害政策的科学性,增加政策过程的非理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