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香港发布与国际审计独立性规则相一致的新的独立性公告
【出 处】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发表日期】
:
2004年2期
其他文献
金融大监管是指中央银行依据金融法规,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的综合性监督与管理。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人民银行的管理;二是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自律管理;三是社会监督管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人民银行职能转换步伐加快并取得了初步成果。作者根据人民银行转换职能后的工作特点和目前金融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提出应当深化对金融监管工作的再认识,坚持把强化金融监管摆在各项业务工作的首位,不断丰富金融监管的内涵,扩大监管视野,拓展监管渠道,更新监管手段,开创、形成一个全
美国企业研究所(AEI)的专家建议美国国会在五年内撤销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并将其并入证券交易委员会(SEC)。AEI常驻成员、美国财政部前任总顾问和里根总统的白宫顾
当财务报表中的错弊所导致的法律责任风险较低时,注册会计师屈从于被审企业的要求允许错弊存在以符合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却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问题的症结在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