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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结合汉蔡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的实际经验,就高速公路质量控制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理
中图分类号:U44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136(2009)17-0068-03
1 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合同条件。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遵循各项工程质量的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分别规定了参与建设的各方在质量控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关各方必须履行在合同中的承诺。尤其是监理单位,既要履行监理合同的条款,有要监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履行有关的控制条款。
(2)合同图纸。全部工程应与合同图纸相符,并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和修改要求。“按图施工”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原则,因此,经过批准的图纸和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文件,无疑是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但是从严格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角度出发,监理单位在施工之前还应组织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以达到使施工单位了解设计意图和质量要求,以及发现图纸差错和减少质量隐患的目的。
(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文件所列技术规范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他技术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技术要求。
(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要求的质量标准。
2 质量监理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控制内容
一般来讲,在一项工程建设中,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相对独立的3个方面,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合同关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施工单位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得到相应的工程价款支付,监理单位则代表业主在工程质量、进度、工程费用3方面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并按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合同进行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因工程规模大小不一,建设资金来源不同,业主自身对工程管理能力的高低,业主在与监理签订合同时给予监理单位的权利(职责)也不尽相同,但主要的工程质量、进度、工程费用三大监理职能不应缺少。这些职能的实现,主要依靠施工监理。
由此可见,施工监理在公路工程施工实践中占据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位置,它是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桥梁,也是业主管理的耳目,作为一名好的监理人员,既是工程质量的守护神,又是工期和经济效益的忠实护卫者。有人说:“质量是干出来的,不是监出来的”。笔者认为:质量既是干出来的,也是监出来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是如此。
2.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1)建立健全驻地监理组织机构、投入符合标准的监理人员和设备、明确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的岗位职责,明确监理机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理组织机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从行政管理和专业管理两方面同时入手,强化监理机构内部管理。由于监理能力不同,有的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的工程不能完全控制,使有些工程质量成了事后发现再采取措施,影响了工程进度、质量和美观。
(2)监理人员要严格遵循程序和监理规范,做到“五勤”腿勤、手勤、眼勤、脑勤、嘴勤。监理人员要做到事前监理。旁站监理员在施工关键程序必须认真负责,及时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处理,如灌注桩施工,必须从钻(挖)孔、成孔、下钢筋笼、灌注混凝土严格控制,在钻(挖)孔时首先要看钻(挖)孔机具是否满足要求,再看孔的地质情况是否和设计相同。护孔要及时以免出现塌孔。成孔后要及时浇灌混凝土,以免因为其他原因造成塌孔,并且要把孔径、孔深、钢筋位置等控制好。浇筑混凝土时一定要连续作业,检查混凝土塌落度、强度和混凝土料中是否有大颗粒以免堵塞灌注筒而出现返浆断桩。
(3)监督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体系。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具有施工经验、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有些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素质不高,技术不过硬,经验不足,不能按照规范施工,这样需要监理工程师严格把关,并及时更换不合格施工员以保证质量。
(4)对照合同检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测量控制系统,包括资质、仪器设备是否齐全及完好情况,国家计量监督单位对之前进行的标定情况,确保所有的测量、试验设备既符合合同的规定,又符合国家行业管理的规定。
(5)对照合同检查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包括设备的型号、数量、性能、配套情况等。特别是机械设备的配套齐全合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应得到充分的保证。
(6)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设计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数据,并对承包人进行现场交接控制桩和基准点,由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进行检查验收。
(7)检验承包人的材料进场情况。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由承包人运出场外。
(8)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集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试验是施工技术保证,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考察施工单位试验人员资格和实际操作水平,有的试验人员有理论而无实际经验,造成数据不准确,影响施工。或采集试样不能代表实际工作,作为试验监理工程师加大频率抽检或要求加强试验管理。
(9)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重点分部工程应审批承包人提交的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有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仅应符合合同与技术规范的要求,而且应有切合实际可操作性。
2.2 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工程的主体开始实施阶段。承包人按规范规定的施工方法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实施工程,以达到设计文件要求。而有的施工单位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的把人员、机具、设备进场。作为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其进场并报业主。在这个阶段,由于施工单位技术力量不同,人员、机具、设备有不能按照要求进场,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下指令并报业主,由于监理权限有限,施工单位往往是先更换人员再找监理。开工后,由于进度要求,有些检验程序抽检变成共检,或事后监理,影响了事前监理这个作用。
(1)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工程图纸与实地不符应按实际情况由监理工程师批准方案施工,而不能随意改动。
(2)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批准的质量标准及混合料配合比是否符合要求。
(3)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承包人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认可的方式因工序的要求应有所不同,分别有现场检查、旁站监理、试验抽检等方式,如灌注混凝土、预应力张拉等隐蔽工程应采用旁站的方式,混凝土强度、路基压实度等应抽样试验。
(4)对施工中产生的工程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后才准许承包人继续施工。
2.3 质量监理工作的程序
为准确、有效地做好质量监理工作,作为监理人员,必须制定严格的遵守驻地办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监理程序,使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化。监理人员检查是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检查。
(1)开工报告。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先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开工报告必须提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说明材料、设备、人员等项的到达情况,提供施工放样、标准试验等基础资料,提供分项工程的月进度计划等。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要求,对承包人的开工报告予以批复,批准后才能开始施工。
(2)工序自检报告。完成每一道工序后,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检查方法和频率进行自检。填报《中间检验申请单》并附有现场质量检验单及自检报告,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3)工序检查认可。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中间检验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该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如验收合格便同意承包人进入下道工序,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复或返工。前一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一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当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按要求填报《工程报验单》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5)工程检验认可书。驻地监理组接到承包人《工程报验单》后,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系统的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后,签认《工程报验认可书》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认准。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抽查各工序检验单,并结合巡视记录情况进行审批。
3 质量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1)明确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和质检方法。驻地监理组应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和本工程项目的专用规范,明确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和质检方法,包括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要求,作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的工作指南和执法依据,确保全体监理人员有法可依。
(2)严密监控工程用材料、设备。对于承包人进场的材料、设备,应进行调查、审核,看是否和合同文件规定的相符,是否满足工程需要,对于工程用的每种材料要按规定项目检测频率进行试验,以确定材料是否合格,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进场,更不许用于本工程。
(3)旁站检查。旁站检查上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对承包人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这是驻地监理人员的一种主要现场检查方式,在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每一工序,监理人员要做到“全方位”、“全天候”旁站监理。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和关键工程的施工过程,要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控,并进行定期检查和多层次检查监控,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4)测量检查。测量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是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重点之一。驻地监理组应配备专业测量监理工程师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测量监理员负责本工程测量工作。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放样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才可开工。在施工中,测量监理人员应对控制工程的线位、标高、几何尺寸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同时,测量工程师还应监督承包人维护导线、水准控制系统,加密导线点、水准点,迁移位置不当并补设遗失和损坏的控制点。定期对导线、水准控制系统进行复测。
(5)试验检查。试验监督检查的任务是对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为做好试验检查这项工作,驻地监理组要设有监理中心试验室,并配足设备和有资质的试验监理人员。在施工中,要按规定的试验项目和频率及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部级行业标准进行现场试验,出具试验报告,以确定承包人的施工材料是否合格、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等。同时,还要对承包人试验室人员的资质情况、设备完好率和标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承包人的各类试验结果签署意见。
4 结束语
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是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对工程施工作过程实施的全方位的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是其全部监理工作中的首要任务。作为一名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认识到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认真制订符合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时要切合工作实际的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必须采用科学、全面、合理的控制方法和手段,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全体监理人员,对整个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切实有效的严格控制。从而确保各施工项目和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施工技术规范和各项检验技术指标和标准,创造出优良工程、精品工程。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alysis
Liang Kuizhong
Abstract:Han Cai expressway combined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quality control on the highway analysis.
Key words: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理
中图分类号:U44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136(2009)17-0068-03
1 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合同条件。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遵循各项工程质量的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分别规定了参与建设的各方在质量控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关各方必须履行在合同中的承诺。尤其是监理单位,既要履行监理合同的条款,有要监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履行有关的控制条款。
(2)合同图纸。全部工程应与合同图纸相符,并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和修改要求。“按图施工”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原则,因此,经过批准的图纸和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文件,无疑是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但是从严格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角度出发,监理单位在施工之前还应组织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以达到使施工单位了解设计意图和质量要求,以及发现图纸差错和减少质量隐患的目的。
(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文件所列技术规范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他技术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技术要求。
(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要求的质量标准。
2 质量监理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控制内容
一般来讲,在一项工程建设中,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相对独立的3个方面,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合同关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施工单位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得到相应的工程价款支付,监理单位则代表业主在工程质量、进度、工程费用3方面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并按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合同进行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因工程规模大小不一,建设资金来源不同,业主自身对工程管理能力的高低,业主在与监理签订合同时给予监理单位的权利(职责)也不尽相同,但主要的工程质量、进度、工程费用三大监理职能不应缺少。这些职能的实现,主要依靠施工监理。
由此可见,施工监理在公路工程施工实践中占据着不可缺少的重要位置,它是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桥梁,也是业主管理的耳目,作为一名好的监理人员,既是工程质量的守护神,又是工期和经济效益的忠实护卫者。有人说:“质量是干出来的,不是监出来的”。笔者认为:质量既是干出来的,也是监出来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是如此。
2.1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1)建立健全驻地监理组织机构、投入符合标准的监理人员和设备、明确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的岗位职责,明确监理机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理组织机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从行政管理和专业管理两方面同时入手,强化监理机构内部管理。由于监理能力不同,有的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的工程不能完全控制,使有些工程质量成了事后发现再采取措施,影响了工程进度、质量和美观。
(2)监理人员要严格遵循程序和监理规范,做到“五勤”腿勤、手勤、眼勤、脑勤、嘴勤。监理人员要做到事前监理。旁站监理员在施工关键程序必须认真负责,及时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处理,如灌注桩施工,必须从钻(挖)孔、成孔、下钢筋笼、灌注混凝土严格控制,在钻(挖)孔时首先要看钻(挖)孔机具是否满足要求,再看孔的地质情况是否和设计相同。护孔要及时以免出现塌孔。成孔后要及时浇灌混凝土,以免因为其他原因造成塌孔,并且要把孔径、孔深、钢筋位置等控制好。浇筑混凝土时一定要连续作业,检查混凝土塌落度、强度和混凝土料中是否有大颗粒以免堵塞灌注筒而出现返浆断桩。
(3)监督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体系。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具有施工经验、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有些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素质不高,技术不过硬,经验不足,不能按照规范施工,这样需要监理工程师严格把关,并及时更换不合格施工员以保证质量。
(4)对照合同检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测量控制系统,包括资质、仪器设备是否齐全及完好情况,国家计量监督单位对之前进行的标定情况,确保所有的测量、试验设备既符合合同的规定,又符合国家行业管理的规定。
(5)对照合同检查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包括设备的型号、数量、性能、配套情况等。特别是机械设备的配套齐全合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条件,应得到充分的保证。
(6)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设计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数据,并对承包人进行现场交接控制桩和基准点,由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进行检查验收。
(7)检验承包人的材料进场情况。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由承包人运出场外。
(8)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集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试验是施工技术保证,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考察施工单位试验人员资格和实际操作水平,有的试验人员有理论而无实际经验,造成数据不准确,影响施工。或采集试样不能代表实际工作,作为试验监理工程师加大频率抽检或要求加强试验管理。
(9)审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重点分部工程应审批承包人提交的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有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仅应符合合同与技术规范的要求,而且应有切合实际可操作性。
2.2 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工程的主体开始实施阶段。承包人按规范规定的施工方法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实施工程,以达到设计文件要求。而有的施工单位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的把人员、机具、设备进场。作为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其进场并报业主。在这个阶段,由于施工单位技术力量不同,人员、机具、设备有不能按照要求进场,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下指令并报业主,由于监理权限有限,施工单位往往是先更换人员再找监理。开工后,由于进度要求,有些检验程序抽检变成共检,或事后监理,影响了事前监理这个作用。
(1)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工程图纸与实地不符应按实际情况由监理工程师批准方案施工,而不能随意改动。
(2)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批准的质量标准及混合料配合比是否符合要求。
(3)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承包人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认可的方式因工序的要求应有所不同,分别有现场检查、旁站监理、试验抽检等方式,如灌注混凝土、预应力张拉等隐蔽工程应采用旁站的方式,混凝土强度、路基压实度等应抽样试验。
(4)对施工中产生的工程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后才准许承包人继续施工。
2.3 质量监理工作的程序
为准确、有效地做好质量监理工作,作为监理人员,必须制定严格的遵守驻地办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监理程序,使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化。监理人员检查是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检查。
(1)开工报告。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先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开工报告必须提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说明材料、设备、人员等项的到达情况,提供施工放样、标准试验等基础资料,提供分项工程的月进度计划等。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要求,对承包人的开工报告予以批复,批准后才能开始施工。
(2)工序自检报告。完成每一道工序后,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检查方法和频率进行自检。填报《中间检验申请单》并附有现场质量检验单及自检报告,报监理工程师检查。
(3)工序检查认可。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中间检验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该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如验收合格便同意承包人进入下道工序,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复或返工。前一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一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当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按要求填报《工程报验单》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5)工程检验认可书。驻地监理组接到承包人《工程报验单》后,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系统的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后,签认《工程报验认可书》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认准。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意见,抽查各工序检验单,并结合巡视记录情况进行审批。
3 质量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1)明确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和质检方法。驻地监理组应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和本工程项目的专用规范,明确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和质检方法,包括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要求,作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的工作指南和执法依据,确保全体监理人员有法可依。
(2)严密监控工程用材料、设备。对于承包人进场的材料、设备,应进行调查、审核,看是否和合同文件规定的相符,是否满足工程需要,对于工程用的每种材料要按规定项目检测频率进行试验,以确定材料是否合格,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进场,更不许用于本工程。
(3)旁站检查。旁站检查上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对承包人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这是驻地监理人员的一种主要现场检查方式,在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每一工序,监理人员要做到“全方位”、“全天候”旁站监理。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和关键工程的施工过程,要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控,并进行定期检查和多层次检查监控,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4)测量检查。测量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是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重点之一。驻地监理组应配备专业测量监理工程师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测量监理员负责本工程测量工作。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放样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才可开工。在施工中,测量监理人员应对控制工程的线位、标高、几何尺寸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同时,测量工程师还应监督承包人维护导线、水准控制系统,加密导线点、水准点,迁移位置不当并补设遗失和损坏的控制点。定期对导线、水准控制系统进行复测。
(5)试验检查。试验监督检查的任务是对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为做好试验检查这项工作,驻地监理组要设有监理中心试验室,并配足设备和有资质的试验监理人员。在施工中,要按规定的试验项目和频率及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部级行业标准进行现场试验,出具试验报告,以确定承包人的施工材料是否合格、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等。同时,还要对承包人试验室人员的资质情况、设备完好率和标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承包人的各类试验结果签署意见。
4 结束语
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是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对工程施工作过程实施的全方位的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是其全部监理工作中的首要任务。作为一名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认识到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认真制订符合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同时要切合工作实际的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必须采用科学、全面、合理的控制方法和手段,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全体监理人员,对整个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切实有效的严格控制。从而确保各施工项目和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施工技术规范和各项检验技术指标和标准,创造出优良工程、精品工程。
Highway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alysis
Liang Kuizhong
Abstract:Han Cai expressway combined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quality control on the highway analysis.
Key words: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