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杰明 · 富兰克林有句名言: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情不可避免——死亡与纳税。
2016年12月,已过古稀之年的“玻璃大王”、身为福耀玻璃集团创始人、董事长的曹德旺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投资6亿美元、在美国莫瑞恩建造的汽车玻璃厂正式投产,并直言,“中国实体经济的成本,除了人便宜,什么都比美国贵”。
正是这句话戳中了国人的痛点,一时间舆论一边倒,网友纷纷猜测,3年前“李嘉诚跑了”,现在曹德旺也要“跑了”,“把制造业回流美国”……
3年前,曹德旺曾对“李嘉诚跑了”事件评价,“他在这件事情上带了个坏头……中国是你的祖国。你应该与祖国共存亡。国破家何在啊?”
而3年后的今天,曹德旺却被与“李嘉诚跑了”捆绑在了一起,这或许是3年前的曹德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有人质疑曹德旺建厂是不是要资产投资移民,拿美国的绿卡,甚至将资产转移到国外去?
然而,就在舆论对曹德旺的一片讨伐时,关于曹德旺“拿绿卡”的猜测却因为一则旧闻不攻自破——曹德旺早在1994年就已经移民美国,但在2005年他亲自拿着绿卡跑到美国大使馆把“绿卡”还了回去,“那时候我发现福耀将成为中国未来汽车玻璃的代名词,因此移民不是大人物做的,是小人物做的,大人物真正有抱负,不能移民。”
那么,曹德旺为什么要“逃离中国市场,把工厂开到美国”去?
对于此事,曹德旺是一贯的坦诚,他给大家算了一笔账,中国制造业的综合税负跟美国比高35%,而且是“全世界最高的”,他评估,美国的总利润比中国“多百分之十几”。
真问题要改革
在对曹德旺“跑路”的一片争议声中,《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曹德旺没跑路 真问题要改革》的评论。评论指出,“把曹德旺在美国投资,理解为一个企业家在对国内国际市场进行比较权衡后,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产业布局,或许更加合适。”……“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提出‘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把振兴实体经济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并且就降成本、补短板提出了非常具体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各类中介评估费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降低物流成本等。这都说明,中央已经认识到这些问题,并以现实问题为导向,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无论问题多严重,都要一步步务实解决,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与其唱空唱衰,不如给予改革更多时间窗口。”
波士顿咨询公司2013年的研究报告显示,当时在美国制造商品的平均成本比在中国高5%;2015年,在美国低成本地区生产已变得和在中国生产一样划算;预计到2018年,美国制造成本将比中国便宜2%至3%。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在一个论坛上表示,应对特朗普对制造业的争夺战,减税减费和降低成本是核心,中国一大问题是宏观税负率太高。福耀玻璃官网的数据显示,2016年度,福耀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2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39.20亿元,上缴国家税收21.03亿元。
周天勇说,1995年宏观税负率只有16.5%,2000年21%,2005年26%,2010年升至36%,2015年达36.9%,中国制造业“内有死亡税率,死亡成本,房地产的夹击,形势堪忧”。
有媒体分析称,“和世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产税的比例是比较高的。我国税收侧重于流转税而在所得税上的弱化是企业生产税负较重的原因之一。”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潭爱表示,“我国整个税制结构是一个不平衡的结构,这种不平衡的税制结构束缚了企业的手脚、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创造力和扩大再生产能力。”在税负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尽快调整优化税制结构,减轻企业税负,最大限度释放企业的活力。
税制变迁
事实上,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税制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早在1958年和1973年,我国就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其核心是简化税制,但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1978年之后,随着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我国经济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原有的单一税收制度因税种过少,难以适应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形势,也不利于对外开放政策的执行。为适应经济情况的变化,对税收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一个国家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其实质是由传统国家向税收国家转变的重要标志标志之一。而中国,从1978年至1993年,用了15年的时间完成了这个转变。
1978年,中国的税制改革仍属于准备和起步阶段,首先建立了涉外税制——1980年至1981年,全国人大先后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通过这一系列改革,从1978年到1982年,中国的税收收入及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呈逐年稳步上升的趋势。
1983年,为了通过用税收来规范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国家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改革,即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简称利改税。1984年,国家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即对工商税制进行全面改革,发布了关于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等税种的行政法规。两步利改税完成后,一方面基本理顺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另一方面初步确立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至此,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税收国家。
税制改革为企业注入了活力,但却使财政收入尤其是中央财政收入一度受到影响。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这时党中央、国务院再次对税制进行了改革——1994年,一场具有深远影響的分税制改革在中国拉开了序幕。分税制的实行,使中国的财政秩序为之大改,中央财政重获活力。
2016年12月,已过古稀之年的“玻璃大王”、身为福耀玻璃集团创始人、董事长的曹德旺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投资6亿美元、在美国莫瑞恩建造的汽车玻璃厂正式投产,并直言,“中国实体经济的成本,除了人便宜,什么都比美国贵”。
正是这句话戳中了国人的痛点,一时间舆论一边倒,网友纷纷猜测,3年前“李嘉诚跑了”,现在曹德旺也要“跑了”,“把制造业回流美国”……
3年前,曹德旺曾对“李嘉诚跑了”事件评价,“他在这件事情上带了个坏头……中国是你的祖国。你应该与祖国共存亡。国破家何在啊?”
而3年后的今天,曹德旺却被与“李嘉诚跑了”捆绑在了一起,这或许是3年前的曹德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有人质疑曹德旺建厂是不是要资产投资移民,拿美国的绿卡,甚至将资产转移到国外去?
然而,就在舆论对曹德旺的一片讨伐时,关于曹德旺“拿绿卡”的猜测却因为一则旧闻不攻自破——曹德旺早在1994年就已经移民美国,但在2005年他亲自拿着绿卡跑到美国大使馆把“绿卡”还了回去,“那时候我发现福耀将成为中国未来汽车玻璃的代名词,因此移民不是大人物做的,是小人物做的,大人物真正有抱负,不能移民。”
那么,曹德旺为什么要“逃离中国市场,把工厂开到美国”去?
对于此事,曹德旺是一贯的坦诚,他给大家算了一笔账,中国制造业的综合税负跟美国比高35%,而且是“全世界最高的”,他评估,美国的总利润比中国“多百分之十几”。
真问题要改革
在对曹德旺“跑路”的一片争议声中,《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曹德旺没跑路 真问题要改革》的评论。评论指出,“把曹德旺在美国投资,理解为一个企业家在对国内国际市场进行比较权衡后,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的产业布局,或许更加合适。”……“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提出‘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把振兴实体经济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并且就降成本、补短板提出了非常具体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各类中介评估费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降低物流成本等。这都说明,中央已经认识到这些问题,并以现实问题为导向,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无论问题多严重,都要一步步务实解决,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与其唱空唱衰,不如给予改革更多时间窗口。”
波士顿咨询公司2013年的研究报告显示,当时在美国制造商品的平均成本比在中国高5%;2015年,在美国低成本地区生产已变得和在中国生产一样划算;预计到2018年,美国制造成本将比中国便宜2%至3%。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在一个论坛上表示,应对特朗普对制造业的争夺战,减税减费和降低成本是核心,中国一大问题是宏观税负率太高。福耀玻璃官网的数据显示,2016年度,福耀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2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39.20亿元,上缴国家税收21.03亿元。
周天勇说,1995年宏观税负率只有16.5%,2000年21%,2005年26%,2010年升至36%,2015年达36.9%,中国制造业“内有死亡税率,死亡成本,房地产的夹击,形势堪忧”。
有媒体分析称,“和世界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产税的比例是比较高的。我国税收侧重于流转税而在所得税上的弱化是企业生产税负较重的原因之一。”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潭爱表示,“我国整个税制结构是一个不平衡的结构,这种不平衡的税制结构束缚了企业的手脚、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创造力和扩大再生产能力。”在税负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尽快调整优化税制结构,减轻企业税负,最大限度释放企业的活力。
税制变迁
事实上,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税制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早在1958年和1973年,我国就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其核心是简化税制,但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1978年之后,随着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我国经济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原有的单一税收制度因税种过少,难以适应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形势,也不利于对外开放政策的执行。为适应经济情况的变化,对税收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一个国家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其实质是由传统国家向税收国家转变的重要标志标志之一。而中国,从1978年至1993年,用了15年的时间完成了这个转变。
1978年,中国的税制改革仍属于准备和起步阶段,首先建立了涉外税制——1980年至1981年,全国人大先后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通过这一系列改革,从1978年到1982年,中国的税收收入及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呈逐年稳步上升的趋势。
1983年,为了通过用税收来规范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国家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改革,即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简称利改税。1984年,国家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即对工商税制进行全面改革,发布了关于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等税种的行政法规。两步利改税完成后,一方面基本理顺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另一方面初步确立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至此,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税收国家。
税制改革为企业注入了活力,但却使财政收入尤其是中央财政收入一度受到影响。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这时党中央、国务院再次对税制进行了改革——1994年,一场具有深远影響的分税制改革在中国拉开了序幕。分税制的实行,使中国的财政秩序为之大改,中央财政重获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