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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印发《江西省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省级验收和绩效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11个设区市以及91个被下达了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获取了中央、江西省补助资金的县(市、区),开展省级验收和绩效评价。《方案》明确,验收以县级自查、设区市重点抽查方式进行,县级3月20日前完成自查,设区市3月30日前完成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