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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小敏是一名18岁的女生,已参加福利院“社会融合项目”第一期培训班,现正在院内进行岗位实践。她性格直率,活泼好动,特别喜欢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平时在与社工交流时娃显大方自然,但其与同辈群体的交流甚少。在培训班的一次周记评比活动中,小敏的一篇周记获得了一等奖,社工邀请她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自已的文章与同学们分亭,但她不愿意配合,经社工多次引导后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