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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8年11月30日,对我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我被判了“死刑”。一个鸭蛋大的癌肿块长在左肾内,我患上了令人毛骨悚然的不治之症。我的精神几乎崩溃了。我抱着一线希望住进了一所大医院。经过十几天的治疗观察和专家会诊,我听到的结论是:你必须做根除手术。不做,只能活三个月;做了,可以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