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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社会主义利息对于企业留利和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收入的影响,是社会主义利息研究中的一个十分重要但又相当薄弱的环节。其所以十分重要,是因为企业留利是企业“小公”利益的集中表现,劳动者及其家庭的收入是劳动者个人利益的集中体现。它们是社会主义市场机制诸要素中的核心部分。所有的社会主义经济杠杆,若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对企业留利或劳动者个人收入发生增减、损益的影响,那么这些经济杠杆就将失去效力,变为名存实亡的空洞虚假形式。这对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杠杆之一的利息来说,当然也不例外。1958年我国对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曾实行过全额信贷办法,之所以没有收到预期的调节效果,根本原因在于在统收统支的企业财务制度和平均主义的工资制度下,流动资金贷款数量及其支付的利息量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