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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政府印发了化工、有色金属、钢铁、纺织业、轻工业、新材料、装备制造业七个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七个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立足青海省实际,结合产业特点和现状,明确提出了实施期限间的发展目标和要求、产业发展主要任务、产业布局、主要措施及政策。为确保各产业调整和振兴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意见对各有关部门工作分工及进度进行了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分解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加大协调配合力度,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服务理念,强化监督,积极为意见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