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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财采[2015]10号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全面推动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强化政府采购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