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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文献资料法对澳大利亚“课后活力社区”与我国阳光体育运动进行比较分析,指出二者在理念表述、参与范围、评估方式、奖励方式、支持服务等方面的不同之处,认为我国阳光体育运动应采取“学校一社区一家庭”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在理念表述上应更清晰、凝练;在参与范围上,应吸引家长和社会力量参与;在评估方式上,应引入第三方机构客观评价;在奖励方式上,应扩大奖励对象的范围;还要提高服务意识和资源支持;并建立阳光体育自身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