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合理注意义务分析

来源 :现代经济信息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xzwo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如何确认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网络民事侵权中的共同侵权责任,是理论和实践中一直在探讨的问题。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合理注意义务是其中一个较为具象化的要件,它应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包括资格审查和告知、警示义务,及时删除和信息协助义务,以及还需考察事前及事中注意义务履行的效果。
  关键词:网络交易平台;侵权责任;注意义务
  中图分类号:D923 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1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是指在网络交易活动中,运营网络交易平台并为网络交易主体提供交易服务的法人。[1]现代社会,网络交易活动极其发达,也催生了一系列民事侵权纠纷,例如商标侵权。在这些纠纷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有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直接侵权或共同侵权,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判定其是否需要承担共同侵权的责任是一个实践上的难题,“合理注意义务”概念应运而生。
  在网络民事侵权纠纷中,网络交易平台的共同责任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合理注意义务便是为了在此过程中平衡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打击网络侵权行为,以及又不苛责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维持网络交易活动的继续快速、有序发展而产生。注意义务最早在英美法系中提出,合理注意义务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都有着深厚的渊源[2]。而德国《规定信息和通讯服务的一般条件的联邦立法》中则规定了ISP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形,并被视为了ISP注意义务内容的列举。结合我国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我国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商标侵权责任认定中的合理注意义务主要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
  一、事前的注意义务
  1.资格审查义务
  对销售商的资格进行有效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审查,是网络交易平台首先应当履行的事前注意义务。当然,网络交易平台毕竟不是司法或执法机关,只能对此进行形式上的资格审查,但这对于抑制入驻商户的投机行为、降低侵权活动发生的概率,以及在侵权行为发生后有效追踪责任承担者等方面,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我国的网络交易平台都在不断加强这一点。以淘宝网为例,对于个人商户,网上开店的前提便是在线上传电子版身份证明,以及本人与身份证的合照,以核实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对于企业商户,则是要求商家根据不同的营业类型,提供法律及淘宝规定的不同的资质证明材料,例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商家基础信息采集表、支付宝授权书等等。
  2.告知、警示义务
  说到底,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创立了平台,有义务指导、引导商家们进行合法盈利,事前对于各类侵权行为的性质、种类、后果、惩罚措施等必须加以告知,并且须以保证每一位用户都能事先指导的方式进行警示,使得商户们对于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模式有充分了解,不至于盲目违法。同时,还应将网络购物的此类风险告知消费者,增大消费者对侵权商品的警惕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侵权活动的泛滥。
  二、事中的注意义务
  1.及时删除义务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了及时删除义务的内容,又被成为“通知条款”。其本质在于将“避风港原则”中ISP侵权责任的免责要件转化成了归责要件。根据该条规定,当发生网络侵权行为之时,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没有履行及时删除的义务,则被认定须承担该侵权活动的共同责任。
  2.信息协助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侵权责任。”该条规定的本质在于ISP有义务就提供侵权行为人的注册资料以协助调查,因此可纳入网络交易平台民事侵权的合理注意义务中。网络交易平台的信息协助义务,对于彻查侵权行为、追踪侵权行为人,追究责任承担等都有着重要意义。当然,信息协助之外的积极调查任务,还应交给执法机关。
  三、事前及事中注意义务履行的效果
  事前及事中注意义务履行的效果是一个新型的概念,但我们仍可从一些司法实践中窥见这一趋势。2011年4月25日,在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诉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杜国发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一案终审判决中,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首先,在案证据证明被上诉人衣念公司从2006年起就淘宝网上的商标侵权向上诉人淘宝公司投诉,而且投诉量巨大,然而至2009年11月,淘宝网上仍然存在大量被投诉侵权的商品信息,况且在上诉人删除的被投诉商品信息中,遭到卖家反通知的比率很小,由此可见,上诉人对于在淘宝网上大量存在商标侵权商品之现象是知道的,而且也知道对于被上诉人这样长期大量的投诉所采取的仅作删除链接的处理方式见效并不明显。
  综合上述因素,法院认为上诉人淘宝公司知道原审被告杜国发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商标侵权行为,但仅是被动地根据权利人通知采取没有任何成效的删除链接之措施,未采取必要的能够防止侵权行为发生的措施,从而放任、纵容侵权行为的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帮助了杜国发实施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与杜国发承担连带责任。”[3]在该案中,法院并没有否认淘宝网履行了事前及事中义务,而是针对该商标侵权活动的投诉由来已久且量巨大这一现象,认为其事中删除链接的措施的效果甚微,得出了“未采取必要的能够防止侵权行为发生的措施”这一结论,从而认定淘宝网在此商标侵权责任认定中“放任、纵容侵权行为的发生”,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评估事前及事中注意义务履行的效果,可以说是有意义的,因为消极履行没有效果的义务,无法达到阻止侵权的目的。但又不免显得严苛,无形之中给网络交易平台增大了很大的注意义务的压力。因此,该判断方法目前也只是在个案中有所使用,今后会不会发展成一个司法惯例也很难说。
  四、结语
  总之,确认网络交易平台的共同侵权责任,其中一个要点在于正确理解“合理注意义务”,主要包括事前的资格审查义务,告知、警示义务;事中的及时删除、信息协助义务;以及在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审查事前及事中注意义务履行的效果等。若网络交易平台未能履行上述合理注意义务,则很有可能在网络民事侵权纠纷中承担共同责任。
  参考文献:
  [1]李红.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民事法律责任[D].华东政法大学,2010.
  [2]张金平.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知道判断标准研究[J].网络法律评论,2012.
  [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40号民事判决书.
其他文献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
在采访开始前,《电器》记者怎样也想不到,做了十六年家庭用品智能控制器的和而泰在物联网时代的转型升级之路竟走得如此坚定.在对和而泰董事长刘建伟的专访中,他用平淡的语气
期刊
严重精神障碍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精神疾病个案管理起步较西方国家晚,目前尚无统一的个案管理模式.现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案管理效果相关研究进行综述.
【摘要】房屋产权档案是城市房地产交易活动的历史真实记录,是房产权属登记管理的重要依据。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有房屋的所有权益,是所有者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出租等的权利的总和。本文阐述了房屋产权档案的管理特点以及房屋产权的信息化管理的特点,提出了加强房产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措施,旨在提高房屋产权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关键词】房屋产权档案;信息化管理;特点;措施  经济的高速增长、城
陈独秀、胡适是朋友.在同一个战线办《新青年》,后来两个人在政治上分道扬镳。即使这样,胡适仍然大力推荐出版陈独秀的学术著作。章士钊是反对新文化运动的,但是当陈独秀遭难的时
患者女,95岁。1981年8月在本院诊断甲亢,服他巴唑1年,剂量30mg/d,甲状腺素40~80mg/d。在服药期间每月查周围血象均正常。经他巴唑治疗,甲亢症状缓解。一年后出现乏力、咳嗽、低热等症,于1982年12月25日入院。时年79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升级.艺术作为人类的艺术形式之一,是表达人们情感和思想的重要载体.正是由于物质基础的发展,也决定了我们思想意识的发展.
自1998年4月至2000年2月我们用碘伏与中药煎剂合用治疗Ⅱ度以上褥疮31例,均取得良好的临床效果.现报告如下.rn1临床资料rn本组资料中男18例,女13例,37~89岁,平均76岁,Ⅱ度褥疮
目的? 研究喹硫平对双相抑郁障碍患者外周血PDLIM5 mRNA表达的影响.方法? 选择21例双相抑郁障碍患者(患者组)及23名患者的健康一级亲属(对照组),患者组给予喹硫平治疗,分别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