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成笑傲凌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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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次期末考试刚结束旋即飞往旧金山,学生们的试卷都来不及改,我就带上了飞机。坐在飞机上批改,旁边一个小帅哥问我,您是中文的教授啊?我笑笑,点头。帅哥接着问:那我可不可以问您一个问题?我说可以啊,于是他就问了。他的问题是:“你们唐朝最有名的那个诗人,名字到底叫作李白还是李太白?”
  这个小帅哥,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商学院大三的学生,足证李大诗仙的名声真的不是一般的响亮。在美国说到“中国文学”,不限于诗歌,也不限于古典,中国文学作为一个整体在英美世界里最典型、最突出、最广为人知的表征就是李白。李白的诗名漂洋过海,最初不是我们自己将他和他的作品推向了国界之外历史之外,而是一群醉心于中国古典诗词的西洋文青们,跨越千年岁月的接力,终于将李白推上了世界文坛。
  文学,尤其是诗歌,作为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化中最精華、最凝练、最雅致的部分,注定了是曲高和寡的。今天留洋并且在西洋地界居留的华人数以千百万计,有几个对居住国的文学作品感兴趣并且能翻译成汉语?从16世纪下半叶起,已经充分世界化了的西洋人陆续进入中国,来通好,来经商,来传教,来偷盗植物……绝不是为了来学习中国文学。直到1862年,法国著名汉学家圣—德尼(D,HerveySaint-Denys,1823-1892,汉名德理文)的法文译本《唐诗》(Poesies De/’Epoquedes Thang)问世,才出现了迄今所知最早的西方语言的唐诗译本。与此同时,英国成为欧洲最具有世界视野的国家之一,英国汉学迅速崛起。1870年,东印度公司驻广州的首任大班、第二任香港总督,杰出的外交官汉学家约翰·戴维斯爵士( Sir JohnFrancis Davis,1795-1890),出版译著《汉文诗解》(ThePoetry of the Chinese),正式揭开了中国古典诗歌域外英译的大幕。
  戴维斯一生汉学研究成果丰硕,翻译过很多中国古典文学作品,《汉宫秋》《好逑传》最早的英译本都出自他笔下。《汉文诗解》的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中国诗歌从《诗经》到清代诗歌的源流和演变,第二部分是诗歌作品的翻译赏析。他说,在中国古典诗歌的长河中,唐代是“中国诗歌艺术最完美的时代”,唐代最优秀的诗人是“很有名的李太白”;“《全唐诗》一书当中,大部分是李太白的作品,与他同时代诗人的作品为数不多”。
  可见当时英语世界对中国诗歌的认识多么有限。戴维斯以为四万多首唐诗大多数都是“李太白”写出来的,却并不知道这个“李太白( Le-Tae-Pih)”和他在书中后来提到的“李白(Le-pe)”乃是同一个人。他用英文“poetry”的概念来对应的“中国诗歌”,包括几乎所有汉语中用韵的文字,有楹联、佛经、戏曲唱词、民歌,还有《三字经》等等。《汉文诗解》用这些例子去讨论中国传统诗歌的特色,书中必然到处都是错。——然而,他明确指出,中国诗歌“意在言外…‘含而不露”的特点,和西洋诗歌直白浅露的表达方式完全不同。中国诗歌和西洋诗歌不仅存在语言本体的差异,更有文化背景和文化内涵的先天差异,不能套用西方的审美标准去框架、评量。这样的洞见,在当时对汉语不屑一顾,对中国诗歌更加不屑一顾的西方,足以振聋发聩。
  而且他说唐诗是中国诗歌的精华没有错,说李白是唐代诗人的代表也没有错,这是中国人的共识,也是汉学家文青们很快就明白了的事实。另外一个和戴维斯同时代的汉学家Joseph Edkins( 1823-1905)堪称李白最早的顶级金发碧眼大粉丝,汉名艾约瑟,字迪瑾。
  艾约瑟旅居中国整整57年,最后在上海辞世。他具有卓越的语言天赋,不仅会讲汉语官话,还会满语、苗语、粤语等多种方言,是汉语方言史上第一个研究上海口语语法的人。同时他还精通法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主持过光学、代数学、植物学、圆锥曲线说、天文学等西方自然科学著作的译介工作,为19世纪末的西学东渐做出过伟大的贡献。中国文学并非他的研究方向,闲来读读唐诗只能算业余爱好,可这位天资聪明的汉学家把这项业余爱好提升到了专业水平。 艾约瑟先后写过两篇关于李白的文章,其一发表于1888年,题为《作为诗人的李太白》,是他读李白诗歌《公无渡河》的笔记,很清楚地表明他对李白的推崇。1889年又发表《论诗人李太白:以其作品为例》,译出了24首李白作品,长篇大论,更系统地提炼、分析李白作品的理想主义色彩,充分肯定了李白作为“中国最伟大的诗人”的独特艺术风格。
  “他是一个不分青红皂白的收藏家,哪里有什么可用的素材,他信手拈来就用了。”艾约瑟认为李白与苏格兰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民族诗人罗伯特,彭斯( RobertBurns)一样,都非常善于从民间古老的歌谣中汲取创作灵感和资源。李白为诗往往一起笔便先声夺人,以“卓越的文字功力”和“天才的直觉”赋予诗歌巨大的情感张力和审美的弹性,不拘一格的大开大合、自然奔放之中又不见任何承转过渡的痕迹。所以尽管形式上失于“跳跃性太强”和“章法疏宕”,也征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此外,李白也很擅长于“借用自然界的声音来诠释他的思想,并且习惯性地将自己融入大自然当中,足证他作为杰出诗人的个性”。艾约瑟认为李白的《游南阳清泠泉》等描写自然风光、田园景色的诗篇,足以和英国著名“湖畔派”代表诗人威廉·华兹华斯( William Wordsworth)比肩。不论英国的读者们情感上是否能接受,是否愿意承认,李白的读者数量都早已经远远超过了华兹华斯,“整个国家都在他的脚下,他的声望至今不衰”。
  艾约瑟对李白作品的所有评价不仅中肯,更满溢着他自己在千年之后、异构的文化之外,对盛唐诗仙真心、强烈的追慕之情。——然而,一个正常人的任何一种情绪一旦太强烈都难免走向偏颇,才高八斗的艾约瑟也不能免俗。李白有一首《渌水曲》流传很广:“渌水明秋月,南湖采白苏。荷花娇欲语,愁杀荡舟人。”小小的五言绝句,艾约瑟翻译出了14行!英文的版本一开头,“There where the lake is green/The autumnmoonis seen”,画面还是李白原版的,秋夜的绿水明月。可很陕转出“Beneath the sun,s warm light/See here the lotusgrow”,荷花突然间就开在温暖的阳光下了。为什么呢?只因为在艾约瑟读来,整个“南湖采白蓣”的场景,是一个渔夫远远看到的:“The boatman rowing by/lssad he knows not why(渔夫荡舟而过,忧伤莫名)。”从逻辑上讲,“秋月”再怎么明亮,人的视线也不可能从远距离聚焦到“荷花娇欲语”,所以他要给李白的原初画面加大亮度,添上阳光。   一个男性的渔夫,满怀忧伤荡舟而过?!换我们自己来读《渌水曲》,无论是顺着读倒着读还是一个字一个字拆开读,都无法读出这么一个形象来的吧——可这一点并不足以支撑我们顺势推导出“外国人读不懂唐诗”之类的结论。艾约瑟长期生活在中国,精通汉语,学识渊博,对中国的风土人情、文化传统不可谓不了解。英文版《渌水曲》中的这个渔夫不是他凭空捏造出来的,恰恰就是他从原文中“读”出来的。至于究竟怎么读得出来,涉及唐诗域外英译过程中非常有趣,也是非常典型的文化误读,但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了。总而言之,艾约瑟的大力推崇,让整个英国汉学界早在了解唐诗之前,就已经知道了李白并有了初步的了解。
  将中国古典文学作为一个辉煌的整体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到英语世界,并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的第一人,是另一位外交官出身的英国汉学家哈伯特·翟理思( Herbert Allen Giles,1845-1935)。翟理思以驻华英国领事馆职官身份在中国各地前后生活了整整26年之后,返回英国,全票当选为剑桥大学的第二任汉学讲座教授。他的汉学研究范围遍及儒学、社会学、文学、历史、宗教、哲学、绘画等诸多领域,奠定了当代世界汉学研究的基础,也是英美世界里系统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第一位大家。
  他的鸿篇巨制《中国文学史》(History of Chineseliterature)是为中国文学纵向写史最早的尝试之一,整体上纵向把握中国文学发展历程的基本体例框架一直沿用到今天。他连续出版的《聊斋志异选》《古今诗选》《古文选珍》等译著,不仅将中国古典文学整体推向了汉学研究的前台,他所坚持的中国诗歌韵体直译风格也成为学院派的经典,是当代翻译、研究和解读中国诗歌的重要参照。
  翟理思译本都从《诗经》开始选诗,横跨18世纪以前中国历史的各个朝代,数量很大,涉及的作家、题材和艺术风格也很广泛,不过唐诗都占压倒性篇幅,李白始终是其中最显眼的一位诗家。翟理思认为,高质量的翻译应当做到对原作形式与内容上的双重再现。中国诗歌的本源是“歌”,原本为吟唱而作,翻译时必须保持押韵,否则就失去了中国诗歌最基本的特点。翟理思家学渊源,欧洲古典文学的底子深厚,他的词汇量积累以及驾驭文字的能力都远远高于普通人的水平,为他达到自己对韵脚严格得近于苛刻的要求提供了可能陛。
  可惜,“远远高于普通人”的另一面,偏偏是我们中国人说的“高处不胜寒”。他笔下辞藻考究、韵脚严格、结构整齐、文风典雅的译本,与大众阅读的审美要求相距太远。翟理思说过:“必须牢记的是……翻译作品大约只能是月光和水,原作则永远是阳光和美酒。”可不管是原作还是译文,月光还是太阳,美酒还是水,如果不能被更广泛的读者群接受,一部文学作品的生命力终究是很有限的。
  当其时,“中国风”已经是欧美大陆上空回旋不去的时尚。自13世纪就不断流传的繁华帝国幻象,加上一些对当代中国真实的贴近了解,再加上这当中几个世纪以来不断涌入的无数茶叶、丝绸和瓷器漆器等商品,演绎出实际上已经脱离了其历史和地理真实性,却情致摇曳的“东方情调”。画家们从中获得创意,剧作家们从中摄取影像,设计师们从中截获蓝本,诗人们自然也不甘落后。法国有朱蒂斯·戈蒂耶,英国有克莱默—班,通过他人的从旁协助,将他们完全不懂或者半懂不懂的汉语诗句精心打造成英文的仿制品。不管这一类仿制品对原作的保真度如何被诟病被质疑,毕竟以其意象精致、格调优雅而合力将唐诗一举推出了汉学家们小小的书房。这些文本中对李大诗仙的集体偏重,让“李白”这个名字以不同的罗马字母拼写,却同样卓尔不群、唯美浪漫,大踏步进入地球另一端的民间,不仅被传阅,也被传唱。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进步,诗人们的添油加醋,或许汉学家们的削足适履都难免要遭遇滑铁卢,尤其是当一位兼具诗人与汉学家双重身份的天才横空出世。
  韦利(Arthur D.Waley,1889-1966)自幼聪颖过人,精通汉文、满文、梵文、蒙文、西班牙文,终生致力中国和日本传统文化的译介与研究,尽管他从未到过亚洲。韦利生平著书40种,翻译中、日文化著作46种,撰写文章160余篇,不折不扣的著作等身。他从研究《诗经》开始,系统认识中国诗歌的源流和传统,各个方面的理解都比他的前辈们大有进步。关于译介,他在充分尊重前辈成果的基础上,也仅仅只是保持了绅士派的尊重态度而已。
  韦利认为,中国诗歌最显著的特点,是充满了哲学的、思辨的意味,而不是单纯的抒情。他深刻理解并赞同“文以载道”的中国文学正统,同时对“诗无达诂”的中国传统诗艺大加挞伐。他说“用典”这种创作方法,是“终将彻底毁灭中国诗歌”的恶习。一褒一贬的这两个基本点,奠定了他对中国古典诗歌的评判取向。其一,他偏爱汉魏六朝诗歌远远胜过唐诗。认为唐诗总体上“形式远重于内容…‘自我禁锢在狹窄的旧题材范围之内”。其二,有唐一代诗人当中,他偏爱平易写实的白居易,首开西方汉学界系统译介和研究自居易的先河,他的相关著述也很早就传到了日本,一直是自居易研究的重要参考文献。
  至于只要一碰到唐诗就必然绕不开的李白,韦利简直不胜鄙夷。在他看来,李白为人狂妄散漫、不守规矩,除了挥金如土、酗酒狎妓没什么特长,当人家杜甫、白居易在为国家、为人民痛心疾首地呼号时,他却追着唐玄宗逃亡四川的马蹄写颂圣的诗歌。1919年,他的《诗人李白》在伦敦出版,译出李白诗23首,包括《远别离》、《蜀道难》、《采莲曲》、《长干行》(之一)、《梦游天姥吟留别》、《月下独酌》等脍炙人口的名篇,却只是为了要告诉整个西方文学界,李白的诗歌多半冗长而“结构混乱”“缺乏思想深度”“题材狭窄”,外加“过分使用典故”,没什么了不起的。只不过因为当时以及后来那些搞唐诗编选的人的文化程度很值得怀疑,真正“严肃的文学批评已然死亡”,李白才能侥幸得名……
  韦利对李白个性及文风的反感,大大影响了他诠释李白的态度和角度。李白有一首《自遣》,并不“冗长”,也没有繁难的典故:“对酒不觉暝,落花盈我衣。醉起步溪月,鸟还人亦稀。”小小的五言绝句,写得自然流畅,“自遣”是李白置身于幽静的环境之内、山水之间,惬意的自得之乐。韦利却将这个诗题译成了“Self-Abandonment(自我放纵)”:   I sat drinking and did not notice the dusk,
  Till falling petals filled the folds of my出ess.
  Drunken I rose and walked to the moonlit stream;
  The birds were gone, and men also few.
  李白原诗中,“醉起步溪月”一句,应该是在“醉意朦胧中漫步于月下溪边”之意。韦利翻译时用“drunken”来对应“醉”,那就不是恰到好处的“薄醉”,而是酗酒之人的“烂醉”。如此一来,在寂静的月下溪边独自漫步,怡然自得的、微醺的、潇洒的李白,就成了韦利笔下神志不清,踉踉跄跄走进月下溪水中的醉汉。须知韦利并非一个“中国风”的业余爱好者,以他的学问功底和创作才能,要做到更准确地对应原文不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他译介李白的很多偏颇、错位都是故意的,只为引向这本书最后的结论:“如果有一打具有代表性的英国诗人能够读懂中文原诗,那么他们当中将无一人会给李白以第一或第二的位置。”过了半个世纪以后,晚年的韦利重新修订过这本书,增加了很多内容,但他对李白及其作品的态度一点儿也没有改变。
  如果李白在天上有知,或许要“以手抚膺坐长叹”了。不过也不必有太多遗憾吧,因为韦利的攻瑕指失和艾约瑟们的追捧越是大相径庭,想要一探李白作品究竟的人就越多,李大诗仙的忠实粉丝们也不会坐视韦利的严重偏见泛滥。日裔翻译家小烟薰良( Shigeyoshi Obata)于1922年推出《李白诗集》(TheWorks Of LiPo,The Chinese Poet),就是与韦利针锋相对的直接成果。
  撇开韦利对李白和自居易不可思议的厚此薄彼不谈,他在翻译实践中形成的散体直译风格更值得关注。韦利认为,诗歌无论用什么语言表现都应该保持这种文体特有的形式和语言节奏的美感,当英语诗歌的押韵形式实际上无法再现中国诗歌的韵律,他尝试采用英文句子的重音对应汉语单字,使得英文诗句从而具有一种跳跃的语感,——后来被称为“弹性节奏”的句式。此时的英国文坛,正当寻求摆脱欧洲传统束缚的呼声渐起,“弹性节奏”提供了取代新浪漫主义的自由诗体新规范,迅速引起诗坛瞩目,韦利因此获得英国女王诗歌奖的勋章。
  每当某种文化试图突破自身局限性的时候,总是会转向他者文化去探寻养分。韦利的新自由诗体从翻译东方诗歌而来,他的成功路径直接向困惑中的作家们证明了借鉴东方文学经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作家们开始到东方传统当中去汲取革故鼎新的素材和养分,包括诗人庞德与艾略特、小说家海明威等一大批后来的世界文坛名将。
  尤其是庞德。新诗运动方兴未艾,作家的创作过程或许不需要理论指导,一种文学潮流的发展却必须要有理论基础。作为文学潮流的领军人物,庞德必须担负建构新理论的责任。有韦利的成功经验启发在前,又受托整理已故哲学家、东方艺术鉴赏家ErnestF.Fenollosa(1853-1908)生前在日本习学汉诗的大量笔记于后,庞德通过借鉴东方诗艺,尤其是中国传统诗艺,推演出他本人以及整整一派意象诗人们的诗歌美学观点和创作实践原则:意象并置与意象叠加。他们力求摒弃19世纪后期英国诗风的陈腐感伤情调,摒弃理论说教和歇斯底里的情感宣泄,只把各种意象按照主观感受并置罗列,把对外部世界的第一直觉原封不动地呈现给读者,由读者完成最终的审美诠释。
  从Fenollosa笔记里,庞德还整理出了好几本书,其中最有名的当数《神州集》(Cathay),初版于1915年。这本小书只有16首诗歌,其中15首是来自Fenollosa笔记的英译汉诗,李白作品占12首。所以这本书的初版还有一个副书名——‘for the most part from theChinese of Rihaku”,注明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基于中国诗人“Rihaku”的汉语原文,而“Rihaku”这个词,正是李白名字的日文拼写。
  Fenollosa师从日本汉学家森槐南学习中国诗歌,留下的课堂笔记没有完整的诗句翻译。庞德不懂汉语又不懂日语,那些夹杂着汉字、日语注音和英文串解的杂乱文字究竟应该如何取舍,如何准确排列组合,不可能不令他非常困惑。如果我们把《神州集》当作翻译文本,里面的内容有很多常识性的错误。所以正如艾略特早就说过的,这本书从整体上来看不是严格的“译作”,而是庞德在中国诗歌的素材基础上自由发挥的再创作,并以此成为他个人树立新诗风的标志性作品,引领美国诗坛从此摆脱英国正统的影响,走上了现代化与美国本土化的道路。
  《神州集》曾被一版再版,整本书中以题为“TheRiver- Merchant,s Wife:a Letter”的这一首最有名。这首诗,出自李白《长干行其一》。各种英美诗歌重要选本中只要收入庞德作品,必然有这一首,包括全世界各大学用来讲授美国文学课程的世界文坛经典大部头——《诺顿美国文学选集》(Norton Anthology ofAmerican Literatures)。近年,这首诗又被选入了《儿童必读诗歌100首》(One hundred Must-read Poems forChildren)。庞德的努力以及他所取得的成就,使得唐诗在美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的影响脱离了被远距离欣赏的古玩角色,化为生机勃勃的新文化元素,为美国文化界注入了新鲜的、蓬勃的灵感。
  庞德的模式,实际上就是立足于本土特质,广泛借鉴东方营养,去完成东方诗学精神与西方现代主义诗学的内在契合。从20世纪初期起,美国多种流派的诗人(包括英美意象诗派、“垮掉的一代”诗人、禅宗诗人和美国超现实主义诗人们)大量地翻译与借鉴中国古典诗词,也必然形成与中国文学经典有其独特主体性与文本性的历史关联。当然,在兼顾不同历史时期、各种流派的文本方面,各有独特的选择标准,或豪放、或婉约、或绮丽朴质、或炜晔谲诳,突出了美国选家的不同历史观念与审美价值标准。
  后来,洛维尔、王红公等一茬又一茬的美国诗人沿用庞德模式,集体打造出美国诗坛上的“汉风”作品,至今余韵未了。而旅居美国的胡适先生开始倡导学习英美诗歌,开展中国白话诗运动,也是受庞德模式的直接影响。此后戴望舒、徐志摩他们对意象主义、象征主义的成功借鉴,一直到更后来的九叶诗派、朦胧诗与后朦胧诗,都是这样。
  经过这个从古典中国到现代美国,再从现代美国返回现代中国的过程,诗歌的发展达成了两种异质异构文化的相互借鉴、相互认知、相互吸纳和相互补充,完成了世界文化相融共生的伟大实践,并且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而李白,是这个过程中最具有标志性的名字,这个名字所代表的文学符号、文化符号,不仅仅是唐代的,也不仅仅是中国的,同时也是世界的。
  进入21世纪以后,“世界文学史新建构”(ANewConstruction“World Literature History)从美国学术界悄然兴起,成为回归世界文学史研究的当代学术主流之一。作为这种新建构的重要实践成果,在各种世界文学经典文选中,以中国文学为主的“非西方文学”文本逐渐开始以前所未有的亮色,与传统的西方经典交相辉映。新版的《朗曼世界文学文选》(The LongmanAnthology擴WorJJ)中,中国历代作家的选篇数量相当可观,冠领东方各国。将东西方经典选篇横向排开,李白、王维与莎士比亚携手傲立于世界文学的顶峰。诚然这一类编选总不免带着主体性选择的印记,也足证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中国经典更主动、更全面、更系统地走向世界,并非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主观想象。越来越多中国文学名家的名字终将与李白这个名字一起,用自己民族代代相续的话语方式,笑傲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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