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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银行源于德国,本是德国银行业的分类概念,但在现代金融里,其含义已经超出了统计概念的范畴。全能银行是一种银行类型,它不仅经营银行业务、而且还经营证券、保险、金融衍生业务以及其它新兴金融业务,有的还能持有非金属企业的股权。广义的全能银行等于商业银行加投资银行加保险公司再加非金融企业股东。人们常说的全能银行主要是指能够从事所有的金融业务的银行,不包括非金融业务。全能银行首先是金融中介,其次是集多种金融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混合体,第三意味着混业经营。Universal Banking本文就是混业经营,是银行角度的混业经营。因此,要证明全能银行的合理性,从逻辑上看,必须回答三个问题:第一,金融中介会不会完全被金融市场所取代?金融中介同金融市场是同生互补的关系,还是相互替代的关系?如果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中介会逐渐消失,那么全能银行就推动了存在的前提。第二,如果金融中介有存在的必要,那么是将它们合在一个机构里好,还是专业化的形式存在好?肯定不是所有的金融机构都适合走全能化的道路,但是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有全能化和专业化两条路总比只有专业化一条路要好。第三,在微观金融机构看来有道理的事,从宏观上看就不一定有道理。全能银行意味着混业经营,监管当局是否允许银行走全能化的道路,取决于混业经营社会利弊的权衡。对混业经营不利影响的担心是多余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