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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教育管理者来说,创建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至关重要。只有和谐的校园才能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为教师的成长提供民主、平等的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平台。
一、以法律为先导,创建和谐校园
在有的教师心目中,体罚学生是出于良好的动机和目的,当老师的谁不希望自己教的学生个个成绩优秀,举止文明呢?俗话说:严师出高徒,没有严师哪来高徒。其实教师心目中的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是和父母一样,只是教育的方法不当。但我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教师一定要引以为戒,加强自律。而不能将管教与体罚、变相体罚混同。
我国农村中小学已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制度,但电视里还时不时报道一些学校和教师巧立名目,收取学生班费、试卷费、资料费等费用。这种乱收费行为,侵犯了家长的合法权益,加重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也严重影响了教育声誉,损坏了教师的形象。其实教师根本没有私自向学生收费的权利。因此教育管理者要站在历史的高度,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确保不向学生乱收一分钱,保持纯洁的家校关系。
二、学校、家庭、社会和谐共处
学校、家庭、社会的合作能使学生的成长实现学校的最大发展,三者的合作、协同管理,如果每个家长都能做到及时与教师交换学生的情况,包括学生对学习和活动的态度、兴趣、交往能力以及合作意识、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就能对学生最近可能的发展水平进行估计,从而及时综合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教育方案,促进学生个体的充分发展,实现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家庭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有利于对学生行为习惯、课堂教学内容的协同处理,调动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学习的兴趣,给予学生以充分的合作和交往的机会,真正体现教学活动的社会性。
在学生的成长中,关注学生成长的不仅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学校要想发挥管理的最大效能,必须有意识地加强学校与家庭和社会的密切联系。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把学生在校的行为表现和发展情况及时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并及时得到学生校外表现的信息。社会在学生的成长中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各种条件。如公共场所的环境建设;道德行为规范的制定与实施;限制或关闭对学生的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的诸如电子游戏场所、网吧等设施。
三、以人为本,协调中层干部和教师之间以及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之间的关系
很多教育管理者可能存在这样一个误区,认为只要管理好教师和学生就行了,至于中层干部只要知道干好工作就行。设想一下如果中层干部不注意协调与教师之间的关系,那么中层干部的工作将如何开展,鸡毛蒜皮的事都需要校长来决断。这就不光是中干的责任,校长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层干部在校长、分管校长和教师之间起着桥梁的作用,一个学校校风、学风的好坏,学生的学习成绩能否提高,与有没有一个团结而乐于奉献的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是密切相关的。
作为校长必须统揽全局,为学校的发展制定必要的规划和目标,各处室的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与学校的发展。校长应艺术性地做好中层干部和教师的工作,使每一个教师产生归属感,真正把自己当成学校的一员。只有这样,教师才能立足于学校发展的整体,而不是只盯着自己所教科目,当然,要做到这一点还需要相应的制度给予保障。
同时,必须做好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工作,班主任与科任教师的矛盾大多起源于学生,不能因为息事宁人而对矛盾视而不见,更不能为了安抚班主任而对科任教师平头论足。一般来说,班主任与科任教师的问题比较多的是学习时间的分配和作业的布置。我们就应该教会班主任合理分配各科时间的方法,尽可能的根据各班情况充分讨论,统一意见。
四、以引导为主,把每一个学生看作天使
对待每一个学生,我们要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我国古代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样经典的名言。人本主义教育的学生观认为,应当“把每一个学生都当作具有他或她自己的感情的独特的人看待,而不是作为授予某些东西的物体”。基于这样的理解,在学校管理中,我们主张这样的理念: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优点,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成才。学校的作用在于为学生的发展创设一个良好、适合学生发展的环境,在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因材施教,引导学生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644000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城中学)
一、以法律为先导,创建和谐校园
在有的教师心目中,体罚学生是出于良好的动机和目的,当老师的谁不希望自己教的学生个个成绩优秀,举止文明呢?俗话说:严师出高徒,没有严师哪来高徒。其实教师心目中的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是和父母一样,只是教育的方法不当。但我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教师一定要引以为戒,加强自律。而不能将管教与体罚、变相体罚混同。
我国农村中小学已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制度,但电视里还时不时报道一些学校和教师巧立名目,收取学生班费、试卷费、资料费等费用。这种乱收费行为,侵犯了家长的合法权益,加重了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也严重影响了教育声誉,损坏了教师的形象。其实教师根本没有私自向学生收费的权利。因此教育管理者要站在历史的高度,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确保不向学生乱收一分钱,保持纯洁的家校关系。
二、学校、家庭、社会和谐共处
学校、家庭、社会的合作能使学生的成长实现学校的最大发展,三者的合作、协同管理,如果每个家长都能做到及时与教师交换学生的情况,包括学生对学习和活动的态度、兴趣、交往能力以及合作意识、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就能对学生最近可能的发展水平进行估计,从而及时综合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教育方案,促进学生个体的充分发展,实现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家庭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有利于对学生行为习惯、课堂教学内容的协同处理,调动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学习的兴趣,给予学生以充分的合作和交往的机会,真正体现教学活动的社会性。
在学生的成长中,关注学生成长的不仅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学校要想发挥管理的最大效能,必须有意识地加强学校与家庭和社会的密切联系。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把学生在校的行为表现和发展情况及时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并及时得到学生校外表现的信息。社会在学生的成长中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各种条件。如公共场所的环境建设;道德行为规范的制定与实施;限制或关闭对学生的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的诸如电子游戏场所、网吧等设施。
三、以人为本,协调中层干部和教师之间以及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之间的关系
很多教育管理者可能存在这样一个误区,认为只要管理好教师和学生就行了,至于中层干部只要知道干好工作就行。设想一下如果中层干部不注意协调与教师之间的关系,那么中层干部的工作将如何开展,鸡毛蒜皮的事都需要校长来决断。这就不光是中干的责任,校长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层干部在校长、分管校长和教师之间起着桥梁的作用,一个学校校风、学风的好坏,学生的学习成绩能否提高,与有没有一个团结而乐于奉献的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是密切相关的。
作为校长必须统揽全局,为学校的发展制定必要的规划和目标,各处室的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与学校的发展。校长应艺术性地做好中层干部和教师的工作,使每一个教师产生归属感,真正把自己当成学校的一员。只有这样,教师才能立足于学校发展的整体,而不是只盯着自己所教科目,当然,要做到这一点还需要相应的制度给予保障。
同时,必须做好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工作,班主任与科任教师的矛盾大多起源于学生,不能因为息事宁人而对矛盾视而不见,更不能为了安抚班主任而对科任教师平头论足。一般来说,班主任与科任教师的问题比较多的是学习时间的分配和作业的布置。我们就应该教会班主任合理分配各科时间的方法,尽可能的根据各班情况充分讨论,统一意见。
四、以引导为主,把每一个学生看作天使
对待每一个学生,我们要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我国古代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样经典的名言。人本主义教育的学生观认为,应当“把每一个学生都当作具有他或她自己的感情的独特的人看待,而不是作为授予某些东西的物体”。基于这样的理解,在学校管理中,我们主张这样的理念: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优点,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成才。学校的作用在于为学生的发展创设一个良好、适合学生发展的环境,在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因材施教,引导学生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644000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城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