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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的张志林等三人在《北京印刷学院学报》撰文谈到:版权代理机构要尽陕转变机制,调整角色,拓展业务范围,改变只为出版社服务的状态,向版权代理业务纵深挖掘潜力、求取利益。在版权代理的服务种类上应有突破,要在图书版权贸易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图书以外的衍生产品的代理业务,向动漫、影视、美术摄影作品、实用艺术品、多媒体、数字化制品及网络出版等方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