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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制”是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主要形式。“白建制”存在如下一些弊端,一是缺乏全面专业化的建设管理经验,在建设中容易出现问题和差错。“自建制”政府投资项目基本上是由使用单位通过组建临时基建班子(如基建办、筹建办、指挥部等)进行建设管理,项目负责人一般由单位负责人兼任,基建班子则是从单位或相关部门中临时抽调的人员组成。这些基建班子通常缺乏应有的建筑技术和工程经济等相关知识,不熟悉基本建设程序,往往出现方案及决策缺乏科学性,在规划设计审查、工程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