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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4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进一步促进新闻出版产业及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措施。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为例,《指导意见》在肯定了民营文化企业是新闻出版产业重要部分的前提下,提出了其更具体的进入新闻出版产业的领域和方式,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拓海外新闻出版市场。
《指导意见》肯定了新闻出版产业自改革开放以来的成绩:“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和重大进展,市场主体逐步形成,产业规模迅速壮大,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新闻出版产业作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涉及领域广、产业链条长、投入少、产出大、发展潜力好的朝阳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着力点,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全局中凸显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同时指出,“我国新闻出版产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基础较差,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竞争力不强”。
一、国有出版社与民营文化公司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出版社作为党的宣传喉舌、人民群众的文化摇篮,在文化宣传阵地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出版社贯彻党的“双百”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出版了大量介绍知识、宣扬文化的图书,为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巨大的贡献。然而,随着出版行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目前传统的出版社正面临新一轮的挑战:新的定位、新的产业链、新的组织结构、新的经营思维、新的赢利模式。如何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已经成为出版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出版物发行体制进行改革,破天荒地允许民营公司进入图书发行领域,一时间一批“有识之士”纷纷涌入图书发行和出版领域,发展至今,已成为一支和国有出版社共生存的生力军。“在全国每年出版的17万种图书中,由2000多家民营文化公司(工作室)和民营发行公司进行选题策划或组稿、编辑出版的品种已经占到30%,而在考研、自考、中小学教辅类图书以及一些政府行政部门专业图书的编辑、出版、发行中,民营文化公司早已成为主体。”21世纪初,全国共有图书发行网点7万多处,其中民营的集体、个体书店(摊)有3.6万多处,占全部网点数的50%以上(据“2008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统计,2008年全国共有出版物发行网点16万多处,而二级民营批发网点和集体、个体零售网点达到15万多处);全国图书发行全行业总计销售图书160.6亿册,近1000亿元(实洋),其中民营书店总销售册数占50.13%,金额占近57%。我国每年1500多亿元码洋的图书销售额中,由新华书店单方面垄断发行的教材占去60%多,而其余的500亿元左右的一般图书,被真正靠实力打拼市场的民营文化公司占去近50%的份额。也就是说,在一般图书的销售中,民营书业已经占据半壁江山。可以说,现在的民营书业已经不再局限于图书零售一个环节,而是在零售、批发、连锁经营、网络书店、图书馆配书、专业中盘、选题策划、装帧设计、印刷装订、材料供应、咨询服务甚至版权贸易等各个环节均有涉足,尤其是在发行、选题策划、出版等方面,都已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国有出版社与民营文化公司的合作之路
民营文化公司自降生以来,便与出版社有着诸多方面的合作,依照其合作的内容、模式、关系等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买卖书号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民营文化公司进入图书发行领域后,一批零售商开始尝试进入出版环节。然而,书号在出版社手中,书商要参与出版,只能是权钱交易,书号买卖也就应运而生。这一时期的所谓“合作出版”,其实就是赤裸裸的书号买卖,合作版图书的销售也是书商单方面的事,出版社基本放弃发行环节。
二是“体制内循环”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图书市场逐步从卖方市场进入买方市场,书商和出版社的关系也从以往的单纯买卖关系开始向双向选择过渡。出版社会选择信誉好、有实力、能策划出版好书的书商并与之合作;而书商也开始选择出版社,一些以卖书号为生的出版社,由于其产品粗制滥造,品牌信誉度低,读者和市场不予认同,书商更多地会去选择一些品牌知名度高的出版社与之合作。
在此期间,由于政府管理部门三令五申严禁买卖书号,为规避政策上的风险,一些与书商合作的出版社摸索出一套所谓“体内循环”的策略。具体做法就是从书商手中按一定折扣(一般是图书的30%~40%,教辅和高码洋图书大多为15%~25%)购进一部分图书在国有渠道发行,出版社也相应补齐编、印、发、财务等环节的手续和出版合同等业务档案。因为出版社参与发行,获得了远比书号费丰厚得多的利润,所以也开始选择书商,挑剔产品,开始在编辑、审读、校对、印制、分货、发运等环节介入合作出版中,以强化图书质量,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获得更大的利润。
三是“深度合作”阶段。21世纪初到现在,短短10年时间,出版社和书商的位置逐步发生了变化,有实力、规模较大的书商更多的是在选择出版社:一是选择品牌,二是选择信誉,三是选择实力。书商考虑的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出版社是否能按时将书款结返给自己。在这一阶段,对于产品的要求,双方都较苛刻。而合作的模式也发生了质的变化,纯粹的买卖书号已渐湮灭,而开始尝试整合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投入,共同操作,做大蛋糕,双赢多赢。
“合作出版”对中国文化市场的繁荣、对出版社效益的增加,作用是显著的。一些惨淡经营的中小出版社要生存,数以万计的民营文化公司要发展,“合作出版”已是它们必然选择的道路。既然这种选择可以为我所用,可以对民族的文化繁荣作出贡献,那么如何来规范它,使之更加健康、更加有益,就成为我们每个出版人都应该考虑的问题了。
民营文化公司和国有出版社之间的合作总的来说是互利双赢的。一方面,合作使出版社降低了出版风险,使出版社“名利双收”,但同时也迫使出版社必须更快地去适应市场,改革机制体制中的落后环节,出版更多适销对路的图书,缩短发行渠道,增大发行力度,提高自身的公信度、认可度和知名度。另一方面,民营文化公司凭借其明晰的产权结构、明确的市场定位、灵活的操作模式、强大的市场反应能力等优势,在与出版社的合作中不断发展和壮大了自己,在为自身带来滚滚财源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例如北京人人地平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打造的“光明书架”,紫图文化有限公司打造的“亿元女生”郭妮作品,北京人读书文化艺术公司策划运作的《穷爸爸富爸爸》、《谁动了我的奶酪》,等等,都是其中的典范之作。 三、国有出版社与民营文化公司的发展趋势
不论是国有出版社还是民营文化公司,要想在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并有所发展,“改革、创新”是永不落幕的主题词。新闻出版署的《指导意见》用大量的篇幅就“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方面作出了规划:“鼓励教育、科技、卫生、财经、文化等领域的新闻出版资源先行整合,鼓励实力较强的地方新闻出版企业先行整合;建立新闻出版科技创新体系,重点支持产业支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新闻出版项目;建设新闻出版产业带、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引导和规范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
对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新闻出版产业的途径和方式,《指导意见》明确了几点:一是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二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印刷、发行等新闻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三是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四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拓境外新闻出版市场。对于这些政策扶持,业界人士认为,民营文化公司不仅浮出了水面,而且它的发展、规划和运作已经纳入行业发展的整体布局,这对民营文化公司和出版社来说都是一次机遇。就出版社而言,双方资本、资源的重组,有利于强化专业特色,增强竞争力;对于民营文化公司来说,自身的选题策划能力、好的创意无疑将使其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也有利于其在规范化发展中做大做强。
另外,《指导意见》中还有几点是出版社和民营文化公司都需要重点关注的,这些对于它们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一是“走出去”战略。国家已将“走出去”战略作为提高中国出版国际竞争力的主攻方向,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的新闻出版企业到境外投资兴办实体、以各种方式进入海外市场,并将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这无论是对于出版社还是民营文化公司,都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二是产业升级。2009年,我国新闻出版产业总产值已突破1万亿元,是当之无愧的世界出版大国,但是要实现从出版大国向出版强国飞跃,必须运用高新技术促进产业升级。在互联网时代,具体的做法就是一手抓内容加工,使提供的内容符合新业态的要求和需求,让内容增值;一手抓新介质的发展,进行新的业态探索。例如,2009年我国网络出版、手机出版、动漫出版、网络游戏出版、数字印刷等数字出版产业的总产值超过75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42%。出版社要在其中分到一杯羹,转换观念、转变体制、探索新的赢利模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显得尤为迫切。
三是出版物流。现代物流包含两个概念——物流流通量和支持复杂业务的程度,核心是节约、高效、低成本,前提是连锁经营。它是业务连接系统(ERP)、仓储管理系统(WMS)、仓储控制系统(WCS)相互连接和运转,并具备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三大特征的大物流系统。《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以跨地区连锁经营、信息化管理和现代物流为特征的大型现代新闻出版流通组织建设,重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辐射力强的全国性和区域性新闻出版现代流通企业和企业集团,建设一批辐射全国的区域新闻出版物流中心,并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跨地区、跨国连锁经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打造“强强联合”,使有实力的出版集团和民营出版机构能够跨地区、跨国连锁经营。
作为国有出版社的编辑,我们必须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精髓,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国际潮流,及早谋划、及早部署,以便从容应对。
《指导意见》肯定了新闻出版产业自改革开放以来的成绩:“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和重大进展,市场主体逐步形成,产业规模迅速壮大,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新闻出版产业作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涉及领域广、产业链条长、投入少、产出大、发展潜力好的朝阳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着力点,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全局中凸显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同时指出,“我国新闻出版产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基础较差,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竞争力不强”。
一、国有出版社与民营文化公司的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出版社作为党的宣传喉舌、人民群众的文化摇篮,在文化宣传阵地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出版社贯彻党的“双百”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出版了大量介绍知识、宣扬文化的图书,为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巨大的贡献。然而,随着出版行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目前传统的出版社正面临新一轮的挑战:新的定位、新的产业链、新的组织结构、新的经营思维、新的赢利模式。如何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已经成为出版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出版物发行体制进行改革,破天荒地允许民营公司进入图书发行领域,一时间一批“有识之士”纷纷涌入图书发行和出版领域,发展至今,已成为一支和国有出版社共生存的生力军。“在全国每年出版的17万种图书中,由2000多家民营文化公司(工作室)和民营发行公司进行选题策划或组稿、编辑出版的品种已经占到30%,而在考研、自考、中小学教辅类图书以及一些政府行政部门专业图书的编辑、出版、发行中,民营文化公司早已成为主体。”21世纪初,全国共有图书发行网点7万多处,其中民营的集体、个体书店(摊)有3.6万多处,占全部网点数的50%以上(据“2008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统计,2008年全国共有出版物发行网点16万多处,而二级民营批发网点和集体、个体零售网点达到15万多处);全国图书发行全行业总计销售图书160.6亿册,近1000亿元(实洋),其中民营书店总销售册数占50.13%,金额占近57%。我国每年1500多亿元码洋的图书销售额中,由新华书店单方面垄断发行的教材占去60%多,而其余的500亿元左右的一般图书,被真正靠实力打拼市场的民营文化公司占去近50%的份额。也就是说,在一般图书的销售中,民营书业已经占据半壁江山。可以说,现在的民营书业已经不再局限于图书零售一个环节,而是在零售、批发、连锁经营、网络书店、图书馆配书、专业中盘、选题策划、装帧设计、印刷装订、材料供应、咨询服务甚至版权贸易等各个环节均有涉足,尤其是在发行、选题策划、出版等方面,都已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国有出版社与民营文化公司的合作之路
民营文化公司自降生以来,便与出版社有着诸多方面的合作,依照其合作的内容、模式、关系等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买卖书号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民营文化公司进入图书发行领域后,一批零售商开始尝试进入出版环节。然而,书号在出版社手中,书商要参与出版,只能是权钱交易,书号买卖也就应运而生。这一时期的所谓“合作出版”,其实就是赤裸裸的书号买卖,合作版图书的销售也是书商单方面的事,出版社基本放弃发行环节。
二是“体制内循环”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图书市场逐步从卖方市场进入买方市场,书商和出版社的关系也从以往的单纯买卖关系开始向双向选择过渡。出版社会选择信誉好、有实力、能策划出版好书的书商并与之合作;而书商也开始选择出版社,一些以卖书号为生的出版社,由于其产品粗制滥造,品牌信誉度低,读者和市场不予认同,书商更多地会去选择一些品牌知名度高的出版社与之合作。
在此期间,由于政府管理部门三令五申严禁买卖书号,为规避政策上的风险,一些与书商合作的出版社摸索出一套所谓“体内循环”的策略。具体做法就是从书商手中按一定折扣(一般是图书的30%~40%,教辅和高码洋图书大多为15%~25%)购进一部分图书在国有渠道发行,出版社也相应补齐编、印、发、财务等环节的手续和出版合同等业务档案。因为出版社参与发行,获得了远比书号费丰厚得多的利润,所以也开始选择书商,挑剔产品,开始在编辑、审读、校对、印制、分货、发运等环节介入合作出版中,以强化图书质量,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获得更大的利润。
三是“深度合作”阶段。21世纪初到现在,短短10年时间,出版社和书商的位置逐步发生了变化,有实力、规模较大的书商更多的是在选择出版社:一是选择品牌,二是选择信誉,三是选择实力。书商考虑的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出版社是否能按时将书款结返给自己。在这一阶段,对于产品的要求,双方都较苛刻。而合作的模式也发生了质的变化,纯粹的买卖书号已渐湮灭,而开始尝试整合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投入,共同操作,做大蛋糕,双赢多赢。
“合作出版”对中国文化市场的繁荣、对出版社效益的增加,作用是显著的。一些惨淡经营的中小出版社要生存,数以万计的民营文化公司要发展,“合作出版”已是它们必然选择的道路。既然这种选择可以为我所用,可以对民族的文化繁荣作出贡献,那么如何来规范它,使之更加健康、更加有益,就成为我们每个出版人都应该考虑的问题了。
民营文化公司和国有出版社之间的合作总的来说是互利双赢的。一方面,合作使出版社降低了出版风险,使出版社“名利双收”,但同时也迫使出版社必须更快地去适应市场,改革机制体制中的落后环节,出版更多适销对路的图书,缩短发行渠道,增大发行力度,提高自身的公信度、认可度和知名度。另一方面,民营文化公司凭借其明晰的产权结构、明确的市场定位、灵活的操作模式、强大的市场反应能力等优势,在与出版社的合作中不断发展和壮大了自己,在为自身带来滚滚财源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例如北京人人地平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打造的“光明书架”,紫图文化有限公司打造的“亿元女生”郭妮作品,北京人读书文化艺术公司策划运作的《穷爸爸富爸爸》、《谁动了我的奶酪》,等等,都是其中的典范之作。 三、国有出版社与民营文化公司的发展趋势
不论是国有出版社还是民营文化公司,要想在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并有所发展,“改革、创新”是永不落幕的主题词。新闻出版署的《指导意见》用大量的篇幅就“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方面作出了规划:“鼓励教育、科技、卫生、财经、文化等领域的新闻出版资源先行整合,鼓励实力较强的地方新闻出版企业先行整合;建立新闻出版科技创新体系,重点支持产业支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新闻出版项目;建设新闻出版产业带、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引导和规范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
对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新闻出版产业的途径和方式,《指导意见》明确了几点:一是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二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印刷、发行等新闻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三是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四是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开拓境外新闻出版市场。对于这些政策扶持,业界人士认为,民营文化公司不仅浮出了水面,而且它的发展、规划和运作已经纳入行业发展的整体布局,这对民营文化公司和出版社来说都是一次机遇。就出版社而言,双方资本、资源的重组,有利于强化专业特色,增强竞争力;对于民营文化公司来说,自身的选题策划能力、好的创意无疑将使其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也有利于其在规范化发展中做大做强。
另外,《指导意见》中还有几点是出版社和民营文化公司都需要重点关注的,这些对于它们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一是“走出去”战略。国家已将“走出去”战略作为提高中国出版国际竞争力的主攻方向,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的新闻出版企业到境外投资兴办实体、以各种方式进入海外市场,并将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这无论是对于出版社还是民营文化公司,都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二是产业升级。2009年,我国新闻出版产业总产值已突破1万亿元,是当之无愧的世界出版大国,但是要实现从出版大国向出版强国飞跃,必须运用高新技术促进产业升级。在互联网时代,具体的做法就是一手抓内容加工,使提供的内容符合新业态的要求和需求,让内容增值;一手抓新介质的发展,进行新的业态探索。例如,2009年我国网络出版、手机出版、动漫出版、网络游戏出版、数字印刷等数字出版产业的总产值超过75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42%。出版社要在其中分到一杯羹,转换观念、转变体制、探索新的赢利模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显得尤为迫切。
三是出版物流。现代物流包含两个概念——物流流通量和支持复杂业务的程度,核心是节约、高效、低成本,前提是连锁经营。它是业务连接系统(ERP)、仓储管理系统(WMS)、仓储控制系统(WCS)相互连接和运转,并具备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三大特征的大物流系统。《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以跨地区连锁经营、信息化管理和现代物流为特征的大型现代新闻出版流通组织建设,重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辐射力强的全国性和区域性新闻出版现代流通企业和企业集团,建设一批辐射全国的区域新闻出版物流中心,并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跨地区、跨国连锁经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打造“强强联合”,使有实力的出版集团和民营出版机构能够跨地区、跨国连锁经营。
作为国有出版社的编辑,我们必须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精髓,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国际潮流,及早谋划、及早部署,以便从容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