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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为取向,以责任落实为抓手,以“双基”(基础、基层)建设为依托,继续实施“四大战略”(安全稳煤、集约兴煤、生态立煤、人才强煤),着力抓好“八项重点”(安全责任到位、安全隐患治理、安全长效建设、兼并重组战役、结构优化升级、产销秩序规范、安康和谐发展、反腐专项斗争),高标准推进全市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結合晋城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几年来的探索与实践,谈一些主要做法。
完善四大体系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要通过开展“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安全生产工作八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明晰、制度健全规范、责任有效落实”的煤矿安全工作体制,努力做到安全管理“五严”(责任严明、履职严谨、检查严格、惩处严厉、追究严肃)。一是完善分级负责体系。完善领导包片、科室包矿、驻矿监管制度,推行事故约谈和重大隐患约谈制度,将安全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构建分级负责、逐层落实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二是完善联合执法体系。按照部门联合和上下联合相结合的思路,健全完善联合执法体系。建立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安全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制度。三是完善监督考核体系。统一设计制作《安全工作日志》和《安全检查备忘录》,公布监管责任人姓名、职责和电话,分类实施月度、季度、年度述职报告制,及时掌握安全责任履职情况。要指出的是,对年内完不成小煤矿关闭任务、煤矿兼并重组控制指标、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及发生3人以上事故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将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四是完善责任追究体系。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和责任倒查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事后追究向事前、事后追究并重转变,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视同发生事故严肃处理。加大对事故矿井责任人的处罚力度,煤矿发生3人及以上事故的,将申请省局吊销矿长的资格证。
坚持四招并举强化安全隐患治理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侥幸必然不幸”的理念,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现场管理不放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加强瓦斯、水害、煤尘、顶板、机电、火工品管理,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生产、建设活动始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现场安全确认,消除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认真汲取“2·22”焦煤集团屯兰矿特大瓦斯事故教训,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坚决杜绝瓦斯事故发生,构建“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抽放达标”的瓦斯治理体系,年内所有矿井推行风煤钻,淘汰煤电钻;高瓦斯矿井推行大功率抽放钻机,实现长钻孔抽放,保证预抽时间,提高抽放效果;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切换;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与科研院所合作,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确保在消突区域组织生产;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提高水害防治能力;加强顶板管理,选用符合实际的支护方式,全面推行支护质量验收制度,采掘面认真执行“地质预报制”,掘进面认真执行“现场鉴定制”,从源头上杜绝采、掘布置不合理带来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遏制顶板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加强火工品储存、领退、运输和使用的全过程管理,严禁井下超量贮存火工品,30万吨/年以下矿井井下严禁设置火药库、火药发放硐室;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杜绝淘汰设备入井,严防电气失爆;加强劳动用工监管,杜绝井下层层转包,坚决遏制以包代管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必须自行停产停工,按照“八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资金、时限、作业范围、整改内容、责任人、督办人和应急预案)要求,整改隐患、消除隐患。二是许可管理不松懈。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强化生产许可证年检,煤矿必须持证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组织生产,严禁无证上岗作业;继续严格执行60万吨/年以下矿井“一井一面”规定,严格采掘工作面审批和验收管理,做到合理均衡生产;严格建设项目管理,生产矿井变更主要系统必须按管理权限报批立项批准,严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批小建大、严禁边审批边建设、严禁边建设边生产、严禁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三是安全检查不断线。专项检查、拉网排查、重点抽查、交叉检查、跟踪回查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抓好春节节后复产验收、一通三防大会战、国庆60周年集中整治和冬季安全大检查四次专项行动,煤矿每周自查、乡镇每旬检查、县级每月检查、市级每半年督查均要做到百分之百。认真执行定期报告、重点监控、隐患约谈、挂牌督办、公告公示、限期销号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公告并进行挂牌督办。要强调的是,各级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坚决执行省政府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补充通知中要求的八项否决条件和市政府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二十五项否决条件的规定,对生产矿井未实现正规壁式开采的、核定能力在3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未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瓦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未验收合格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抽放系统或抽采未达标的煤矿,坚决不得通过复产验收。四是严厉处罚不含糊。严格执行“十关闭”、“十整顿”规定,对资源枯竭政策性关闭矿井按“关井六条标准”组织实施关闭;对越层越界、以掘代采,私自采购、储存、使用非法火工品,井下使用三轮车运输等情形的煤矿,及时吊证、断电、收缴火工品,提请县级政府实施关闭;对三大系统运行不正常,“三超”组织生产,微风、无风作业等十种情形的煤矿,坚决停产整顿。继续执行ABC分类管理和事故矿井停产整顿规定,C类矿井停产整顿不少于1个月,事故矿井停产整顿期限依据事故大小不少于3至6个月。未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情况的煤矿,按未开展隐患排查对待,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同一重大隐患反复出现两次以上的,必须停产整顿1个月。
健全四大机制强化安全长效建设
着眼长远,重在治本,在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产业。一是要健全安全投入机制。足额提取维简费、安全费,积极争取可持续发展基金,保障煤矿安全设施投入和安全培训投入,力求在装备设施安全上有新突破。二是要健全科技兴安机制。健全总工程师负总责的技术管理体系,积极推广综采、综掘、锚杆、锚索支护等先进工艺技术;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达标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四级联网,保证产量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推行远程实时综合监控系统;采取专家会诊、现场参观、技术研讨等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技术服务活动。三是要健全管理强安机制。所有地方煤矿要设立安全指挥中心,主管安全副矿长为第一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享受副矿长待遇,通风区长为矿长助理,形成以安全为中心的企业生产组织新机制。要抓住“基层、基础”两个关键,“瓦斯、水害、煤尘、顶板、机电、火工品”六个重点,“监控、报告、治理”三个主要环节完善制度,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加快建立煤矿专职或兼职救护队和应急救援专家库,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加强基层区队班组建设,全面推行班组长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安全工程帐户”管理,做到全员覆盖,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因企制宜,组织煤矿企业逐级创建质量标准型、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矿井。四是要健全培训保安机制。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煤矿劳动用工和培训管理模式,变分散招工为统一招生、变分散培训为统一委托培训;严格入矿、入井、上岗准入制度,全面推行岗位标准化作业,规范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强化安全文化建设,重点组织好“3.18安全警示日”和“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坚持四个结合强力推进兼并重组
兼并重组是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长远大计。要构建“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遵循资源开发合理、要素配置优化、组织管理集中、连片兼并重组的原则,积极推进兼并重组工作,如期完成省政府规划控制指标。一是政府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市、县两级煤炭工業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细化政策方案,审核主体企业资格,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尊重煤矿自主发展权,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组织各方协商谈判,规范资产评估,维护各方权益,实现互利共赢。二是兼并重组主体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和地方骨干企业相结合。兼并重组以县(市、区)为单位,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采取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既要支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发展成为煤炭旗舰企业,又要积极扶持地方骨干企业整合重组周边煤矿。三是统筹各方利益和维护合法权益相结合。既要消除漫天要价,又要防止借势压价,必须按照国有集体资产不流失,地方政府税费不损失,群众既得利益不受损,职工权益有保障的原则处理各方利益。兼并重组企业应在被兼并企业注册地设立子公司。兼并重组煤矿企业要妥善安置被兼并煤矿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四是加快进度和保证质量相结合。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注重实际效果,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审批一个、规范一个,尽快形成以大型煤矿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促进煤矿经营规模化、管理专业化、安全本质化。
围绕四个重点强化结构优化升级
按照立足煤、超越煤、主业突出、多业并举的思路,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赢。一是加快推进矿井项目建设。以基本建设项目、资源整合项目和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为重点,多方筹集资金,加快项目推进,不断提高矿井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年内完成阳城泰晟、阳城大西、高平龙顶山等30座矿井的竣工投产,新增能力1000万吨/年。二是积极推进煤矸综合利用。坚持资源利用与企业发展相结合,资源利用与污染治理相结合,采取大中型煤矿独立建设,小型煤矿联合建设的方式,加快实施煤矸石砖项目建设,提高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力争2010年底实现我市墙体材料用砖由粘土砖为主向矸石砖为主的转变。三是加快推进瓦斯开发利用。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力度,以利用促抽采,以抽采保安全,坚持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相结合、自主开发与对外合作相结合、就近利用与余气外输相结合、居民利用与工业利用相结合,以大宁煤矿为龙头建设一批煤炭与煤层气共采示范工程项目,做到瓦斯应抽尽抽,积极利用,全年瓦斯抽采量达到6.7亿m3,利用量达到1.6亿m3。四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园区。坚持煤电、煤化工、煤建材相关产业并举,大力发展与煤相关的煤炭物流配送、煤机物流供应等第三产业;遵循“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循环生产,产业循环组合”的要求和污染物“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的原则,按照环保、节能要求及清洁生产标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快煤矿转产和经济转型,推进传统矿区向循环经济园区转变。
抓好四大环节强化产销秩序规范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内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的现状,各级一定要加强煤炭经营管理,规范煤炭产销秩序,千方百计提高煤炭运行质量和效益。一是强化生产调度管理。加强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校验维护管理、网络升级改造和远程视频监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数据真实可靠,对故意弃用产量监控系统的煤矿,严格按省政府221号令予以处罚。实施以销定产,搞好煤炭生产调度工作。二是强化产运需衔接管理。搞好供需平衡,控制产能规模,是应对当前煤炭市场形势的有效措施。要采取“灵活、审慎”的经营策略,按照“同区域、同煤种、同质量、同市场、同流向、同价格”的原则,加强衔接沟通,把握供需平衡,避免压价竞销,做到不欠款发煤,没有供货合同不发煤,货款回收不及时不供货和不低于成本销售。三是强化煤炭销售票管理。以核定能力、产量监控数据、煤炭购销合同、月度生产计划为依据,强化销售票申领、发放、回收的监管,严禁转让、倒卖票据;推行销售票网络化管理,加大现场执法查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无票销售、无票运输、无票使用行为;继续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健全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四是强化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建立煤炭生产产销存月报制度、统计联网直报制度、产量定期评估制度,完善坑口价格和市场价格监测网络,加强煤炭经营日常调度和月度、季度分析,及时分析煤炭市场供需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煤炭产销基本稳定。
扭住四个关键强化安康和谐发展
坚持生态文明、和谐发展理念,以创建绿色矿山为特色,以维护职工权益为重点,以扶持新农村建设为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安康和谐发展。一是抓好绿色矿山建设。以矿区造林绿化、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瓦斯抽放利用、矿井水处理为重点,继续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新建设“绿色矿山”企业30家以上。二是抓好节能减排工作。严格执行项目节能减排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企业能耗管理,积极采用节能、环保型设备,进一步提高原煤入选率、煤矸石、煤泥、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矿井水利用率和瓦斯抽采利用率。三是抓好帮扶维权行动。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着力抓好帮扶济困工作,确保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煤炭。四是支持新农村建设。建立“以煤帮农”、“以矿帮村”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统筹煤炭经济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将煤炭开发利用带来的利益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享成果。
开展四大活动强化勤廉务实服务
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强化公正执法、勤廉行政理念,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省、市部署,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坚持“五个有机结合”(深入学习与深化实践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员参与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党内生活与坚持群众路线相结合、遵守规定程序与积极探索创新相结合),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深入开展反腐败专项斗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惩防体系五年规划,深入开展煤炭领域反腐败斗争。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要求,认真开展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查处腐败案件、推进机制创新,确保反腐败专项斗争和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三是举办依法行政技能大比武。以教育培训为手段,以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提高监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作程序和安全执法检查程序;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市、县两级煤炭工业局安全执法科室开展一次包括执法业务理论测试、隐患现场检查、执法文书规范使用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技能大比武活动,不断推进科学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四是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基层行。遵循“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强化社会监督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矿井、深入群众,扎实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促进工作提速、行政提效、服务提质。
同志们,宏伟蓝图已经绘就,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我们必须思想上绷紧、时间上抓紧、落实上赶紧,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晋城煤炭工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水平。
(作者:山西省晋城市煤炭局局长)
完善四大体系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要通过开展“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安全生产工作八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明晰、制度健全规范、责任有效落实”的煤矿安全工作体制,努力做到安全管理“五严”(责任严明、履职严谨、检查严格、惩处严厉、追究严肃)。一是完善分级负责体系。完善领导包片、科室包矿、驻矿监管制度,推行事故约谈和重大隐患约谈制度,将安全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构建分级负责、逐层落实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网络。二是完善联合执法体系。按照部门联合和上下联合相结合的思路,健全完善联合执法体系。建立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安全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制度。三是完善监督考核体系。统一设计制作《安全工作日志》和《安全检查备忘录》,公布监管责任人姓名、职责和电话,分类实施月度、季度、年度述职报告制,及时掌握安全责任履职情况。要指出的是,对年内完不成小煤矿关闭任务、煤矿兼并重组控制指标、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及发生3人以上事故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将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四是完善责任追究体系。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和责任倒查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事后追究向事前、事后追究并重转变,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视同发生事故严肃处理。加大对事故矿井责任人的处罚力度,煤矿发生3人及以上事故的,将申请省局吊销矿长的资格证。
坚持四招并举强化安全隐患治理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侥幸必然不幸”的理念,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现场管理不放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新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加强瓦斯、水害、煤尘、顶板、机电、火工品管理,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生产、建设活动始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现场安全确认,消除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认真汲取“2·22”焦煤集团屯兰矿特大瓦斯事故教训,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坚决杜绝瓦斯事故发生,构建“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抽放达标”的瓦斯治理体系,年内所有矿井推行风煤钻,淘汰煤电钻;高瓦斯矿井推行大功率抽放钻机,实现长钻孔抽放,保证预抽时间,提高抽放效果;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切换;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与科研院所合作,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确保在消突区域组织生产;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提高水害防治能力;加强顶板管理,选用符合实际的支护方式,全面推行支护质量验收制度,采掘面认真执行“地质预报制”,掘进面认真执行“现场鉴定制”,从源头上杜绝采、掘布置不合理带来的不安全因素,有效遏制顶板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加强火工品储存、领退、运输和使用的全过程管理,严禁井下超量贮存火工品,30万吨/年以下矿井井下严禁设置火药库、火药发放硐室;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杜绝淘汰设备入井,严防电气失爆;加强劳动用工监管,杜绝井下层层转包,坚决遏制以包代管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必须自行停产停工,按照“八落实”(安全保障措施、资金、时限、作业范围、整改内容、责任人、督办人和应急预案)要求,整改隐患、消除隐患。二是许可管理不松懈。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强化生产许可证年检,煤矿必须持证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组织生产,严禁无证上岗作业;继续严格执行60万吨/年以下矿井“一井一面”规定,严格采掘工作面审批和验收管理,做到合理均衡生产;严格建设项目管理,生产矿井变更主要系统必须按管理权限报批立项批准,严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批小建大、严禁边审批边建设、严禁边建设边生产、严禁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三是安全检查不断线。专项检查、拉网排查、重点抽查、交叉检查、跟踪回查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抓好春节节后复产验收、一通三防大会战、国庆60周年集中整治和冬季安全大检查四次专项行动,煤矿每周自查、乡镇每旬检查、县级每月检查、市级每半年督查均要做到百分之百。认真执行定期报告、重点监控、隐患约谈、挂牌督办、公告公示、限期销号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公告并进行挂牌督办。要强调的是,各级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坚决执行省政府煤矿复工复产验收补充通知中要求的八项否决条件和市政府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二十五项否决条件的规定,对生产矿井未实现正规壁式开采的、核定能力在3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未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瓦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未验收合格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抽放系统或抽采未达标的煤矿,坚决不得通过复产验收。四是严厉处罚不含糊。严格执行“十关闭”、“十整顿”规定,对资源枯竭政策性关闭矿井按“关井六条标准”组织实施关闭;对越层越界、以掘代采,私自采购、储存、使用非法火工品,井下使用三轮车运输等情形的煤矿,及时吊证、断电、收缴火工品,提请县级政府实施关闭;对三大系统运行不正常,“三超”组织生产,微风、无风作业等十种情形的煤矿,坚决停产整顿。继续执行ABC分类管理和事故矿井停产整顿规定,C类矿井停产整顿不少于1个月,事故矿井停产整顿期限依据事故大小不少于3至6个月。未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情况的煤矿,按未开展隐患排查对待,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同一重大隐患反复出现两次以上的,必须停产整顿1个月。
健全四大机制强化安全长效建设
着眼长远,重在治本,在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产业。一是要健全安全投入机制。足额提取维简费、安全费,积极争取可持续发展基金,保障煤矿安全设施投入和安全培训投入,力求在装备设施安全上有新突破。二是要健全科技兴安机制。健全总工程师负总责的技术管理体系,积极推广综采、综掘、锚杆、锚索支护等先进工艺技术;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达标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四级联网,保证产量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推行远程实时综合监控系统;采取专家会诊、现场参观、技术研讨等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技术服务活动。三是要健全管理强安机制。所有地方煤矿要设立安全指挥中心,主管安全副矿长为第一副矿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享受副矿长待遇,通风区长为矿长助理,形成以安全为中心的企业生产组织新机制。要抓住“基层、基础”两个关键,“瓦斯、水害、煤尘、顶板、机电、火工品”六个重点,“监控、报告、治理”三个主要环节完善制度,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加快建立煤矿专职或兼职救护队和应急救援专家库,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加强基层区队班组建设,全面推行班组长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安全工程帐户”管理,做到全员覆盖,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因企制宜,组织煤矿企业逐级创建质量标准型、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矿井。四是要健全培训保安机制。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煤矿劳动用工和培训管理模式,变分散招工为统一招生、变分散培训为统一委托培训;严格入矿、入井、上岗准入制度,全面推行岗位标准化作业,规范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强化安全文化建设,重点组织好“3.18安全警示日”和“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坚持四个结合强力推进兼并重组
兼并重组是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长远大计。要构建“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遵循资源开发合理、要素配置优化、组织管理集中、连片兼并重组的原则,积极推进兼并重组工作,如期完成省政府规划控制指标。一是政府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市、县两级煤炭工業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细化政策方案,审核主体企业资格,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尊重煤矿自主发展权,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组织各方协商谈判,规范资产评估,维护各方权益,实现互利共赢。二是兼并重组主体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和地方骨干企业相结合。兼并重组以县(市、区)为单位,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采取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既要支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发展成为煤炭旗舰企业,又要积极扶持地方骨干企业整合重组周边煤矿。三是统筹各方利益和维护合法权益相结合。既要消除漫天要价,又要防止借势压价,必须按照国有集体资产不流失,地方政府税费不损失,群众既得利益不受损,职工权益有保障的原则处理各方利益。兼并重组企业应在被兼并企业注册地设立子公司。兼并重组煤矿企业要妥善安置被兼并煤矿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四是加快进度和保证质量相结合。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注重实际效果,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审批一个、规范一个,尽快形成以大型煤矿企业为主的办矿体制,促进煤矿经营规模化、管理专业化、安全本质化。
围绕四个重点强化结构优化升级
按照立足煤、超越煤、主业突出、多业并举的思路,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赢。一是加快推进矿井项目建设。以基本建设项目、资源整合项目和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为重点,多方筹集资金,加快项目推进,不断提高矿井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年内完成阳城泰晟、阳城大西、高平龙顶山等30座矿井的竣工投产,新增能力1000万吨/年。二是积极推进煤矸综合利用。坚持资源利用与企业发展相结合,资源利用与污染治理相结合,采取大中型煤矿独立建设,小型煤矿联合建设的方式,加快实施煤矸石砖项目建设,提高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力争2010年底实现我市墙体材料用砖由粘土砖为主向矸石砖为主的转变。三是加快推进瓦斯开发利用。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加大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力度,以利用促抽采,以抽采保安全,坚持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相结合、自主开发与对外合作相结合、就近利用与余气外输相结合、居民利用与工业利用相结合,以大宁煤矿为龙头建设一批煤炭与煤层气共采示范工程项目,做到瓦斯应抽尽抽,积极利用,全年瓦斯抽采量达到6.7亿m3,利用量达到1.6亿m3。四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园区。坚持煤电、煤化工、煤建材相关产业并举,大力发展与煤相关的煤炭物流配送、煤机物流供应等第三产业;遵循“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循环生产,产业循环组合”的要求和污染物“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的原则,按照环保、节能要求及清洁生产标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快煤矿转产和经济转型,推进传统矿区向循环经济园区转变。
抓好四大环节强化产销秩序规范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内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的现状,各级一定要加强煤炭经营管理,规范煤炭产销秩序,千方百计提高煤炭运行质量和效益。一是强化生产调度管理。加强煤炭产量监控系统校验维护管理、网络升级改造和远程视频监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数据真实可靠,对故意弃用产量监控系统的煤矿,严格按省政府221号令予以处罚。实施以销定产,搞好煤炭生产调度工作。二是强化产运需衔接管理。搞好供需平衡,控制产能规模,是应对当前煤炭市场形势的有效措施。要采取“灵活、审慎”的经营策略,按照“同区域、同煤种、同质量、同市场、同流向、同价格”的原则,加强衔接沟通,把握供需平衡,避免压价竞销,做到不欠款发煤,没有供货合同不发煤,货款回收不及时不供货和不低于成本销售。三是强化煤炭销售票管理。以核定能力、产量监控数据、煤炭购销合同、月度生产计划为依据,强化销售票申领、发放、回收的监管,严禁转让、倒卖票据;推行销售票网络化管理,加大现场执法查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无票销售、无票运输、无票使用行为;继续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健全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四是强化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建立煤炭生产产销存月报制度、统计联网直报制度、产量定期评估制度,完善坑口价格和市场价格监测网络,加强煤炭经营日常调度和月度、季度分析,及时分析煤炭市场供需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煤炭产销基本稳定。
扭住四个关键强化安康和谐发展
坚持生态文明、和谐发展理念,以创建绿色矿山为特色,以维护职工权益为重点,以扶持新农村建设为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安康和谐发展。一是抓好绿色矿山建设。以矿区造林绿化、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瓦斯抽放利用、矿井水处理为重点,继续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新建设“绿色矿山”企业30家以上。二是抓好节能减排工作。严格执行项目节能减排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企业能耗管理,积极采用节能、环保型设备,进一步提高原煤入选率、煤矸石、煤泥、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矿井水利用率和瓦斯抽采利用率。三是抓好帮扶维权行动。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着力抓好帮扶济困工作,确保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煤炭。四是支持新农村建设。建立“以煤帮农”、“以矿帮村”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统筹煤炭经济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将煤炭开发利用带来的利益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享成果。
开展四大活动强化勤廉务实服务
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强化公正执法、勤廉行政理念,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省、市部署,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坚持“五个有机结合”(深入学习与深化实践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员参与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党内生活与坚持群众路线相结合、遵守规定程序与积极探索创新相结合),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深入开展反腐败专项斗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惩防体系五年规划,深入开展煤炭领域反腐败斗争。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要求,认真开展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查处腐败案件、推进机制创新,确保反腐败专项斗争和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三是举办依法行政技能大比武。以教育培训为手段,以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提高监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作程序和安全执法检查程序;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市、县两级煤炭工业局安全执法科室开展一次包括执法业务理论测试、隐患现场检查、执法文书规范使用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技能大比武活动,不断推进科学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四是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基层行。遵循“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强化社会监督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矿井、深入群众,扎实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促进工作提速、行政提效、服务提质。
同志们,宏伟蓝图已经绘就,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我们必须思想上绷紧、时间上抓紧、落实上赶紧,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晋城煤炭工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水平。
(作者:山西省晋城市煤炭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