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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仅仅依靠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外部监控是难以完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保障农安品质量安全,必需从农产品生产的特点出发,构建包括农产品生产者自身在内的具有多元主体的监控体系,通过内外部共同监控,才能确保农安品质量安全。从农业内部来看,目前我国高度分散的农户难以承担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任,而方兴未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则有可能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的内部监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