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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作为达川地区外贸畜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全权代理了聘请单位被“强行”拖进一起工商仲裁纠纷案。经过参加艰难的仲裁活动,在双方认识相差甚远的争执中,终于在执行阶段避免被非法强制执行本息近60万元,保护了聘请单位合法的经济利益。1992年达川地区外贸畜产公司(简称畜产公司)为开拓业务收集信息决定设立“达川地区外贸畜产公司驻渝(重庆)办事处”(简称渝办)目的是收集信息、接等人员、中转结算,并委托公司职工赖健负责渝办工作。同年12月25日取得了重庆市南岸区外地驻区机构管理办公室(1992)114号许可证,其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