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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部分行业龙头企业被外资并购,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6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的反垄断法草案增加新规定,要求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除进行反垄断审查外,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近几年来,中国内地企业纷纷向外资抛出红绣球,委身相许,以股权换资金、学技术,克服企业发展的瓶颈因素。但这桩“跨国姻缘”却不太幸福美满,惹出许多是是非非,或股权之斗,或品牌之争,鬧得沸沸扬扬。
一、外资既非妖魔亦非神仙
一项来自权威部门的统计表明,近年来,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出现新动向,外资大量以并购国内企业的形式进入我国。2004年以前外资以并购形式对我国的投资只占直接投资的5%,2004年,这一比例快速上升为11%,2005年接近20%。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一些跨国实业公司和财务资本对中国一些行业的重点企业实施并购。此外,外资独资企业数量明显增加,“十五”期间外商独资企业已占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的67%。而2006年我国批准外资并购项目约1300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亿美元,在华开展跨国并购的国家和地区共有44个。
外资并非人们想像中兴风作浪的妖魔。
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离不开吸引外资。通过与跨国公司的合作,企业引进了充裕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学习到了国际化的管理经验,中国经济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实现了经济的腾飞。
外资并购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也促进了中国企业的发展。平心而论,没有当年与法国达能合资,娃哈哈可能没有今天的成功。当年正在成长中的娃哈哈与在华寻找目标的达能一拍即合,借助达能资本东风的娃哈哈,合资公司销售额已从当年的8.65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140.52亿元,10年中增长了10多倍,堪称一奇。
但外资在华投资并不是纯粹学雷锋做好事,资本都具有逐利性。本想通过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做大做强企业,却不料原先的技术、品牌、市场最终全部被外方控制,丧失了优势,遭受难以承受的合资之痛。
外资并购中国内地企业,大多走的是“合资——亏损——独资”三步曲的套路。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是个典型案例。西轴地处宁夏银川市,是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它们产品中的铁路轴承一项,合资前占全国市场的40%,利润占全公司的40%。它们的NXZ商标是国家驰名商标,利税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支柱大户。
2001年,本着“市场换技术”的意图,西北轴承与德国FAG公司合资,合资公司中,中方占股份49%,德方占51%。中方以土地、厂房、设备、品牌、市场及生产资质入股,德方出资852万欧元。合资公司投入运转,但人们很快就发现,FAG公司前两年并没有进行技术改造和有效管理,同时还架空了中方管理人员。第一年,合资公司亏损980万元,第二年,又亏损1300万元。
连续两年亏损后,中方没有资金继续增加投资。这时,德方立即出资买下中方原来的49%股份,合资公司变成独资公司。改成独资后,富安捷公司的产品(其实就是原先西轴的产品)迅速通过了美国和英国认证,开发了国际市场,生产检验技术得到提升,原来的亏损也变成了赢利。中方却丧失了品牌、市场、生产资质等多年打拼的成果。
徐工集团也吃过这样的亏。坊间盛传,一心要并购徐工的凯雷,其背后有卡特彼勒的影子,或者干脆凯雷只是卡特彼勒妄图并购徐工的中介,卡特彼勒才是并购后的合资企业的大东家。
作为“财富500强”,卡特彼勒是世界最大的工程机械企业,是徐工的老朋友,也是老对手,早在1995年就与徐工集团合资成立了生产挖掘机的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可这是一桩苦涩的“婚姻”,徐工与卡特彼勒总投资8200万美元,以中外方40∶60的股比,成立了生产液压挖掘机的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按照双方当时的合资协议,合资企业成立之后徐工集团将不得再生产挖掘机。随着卡特彼勒不断作亏并增资扩股,早已取得合资企业绝对控股权。其后,卡特彼勒从合资企业中获取庞大的利润。尽管这些年挖掘机市场正盛,仅2006年前四个月市场需求量就有同比70%的增长,但徐工却无法染指,欲哭无泪。
多年来,外资一直是以神仙的姿态出现的,它们带来了“绿地投资”,搞活了经济,促进了就业,增加了GDP;后来,它们戴上了“战略投资者”的帽子,据称可以帮助国有企业脱困,扶植中小企业融资上市。但是,除了这些“恩惠”之外,外资对于本土市场的侵占,对于本土企业的挤压,更让人触目惊心。
活生生的事实提醒国人,外资既不是神仙,更不是扶贫使者,外资是一群唯利是图的经济动物。
二、浮躁和偏见
在外资并购浪潮面前,国人的浮躁和偏见都是不可取的。
对各种形式的外资并购都敞开政策大门,不加规范、对外资来者不拒,这种马大哈的观点害人不浅。
在越来越多的外资并购中,我们看到很多私募基金的身影——他们没有技术,也少有先进的经验可以提供给企业,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赚钱。
而国内有学者把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看成是引进先进管理经验、盘活国有资产、解决国有企业深层次矛盾、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的灵丹妙药,称之为国企改制的一场“新洋务运动”。可这一“新洋务运动”究竟能否使我国国有企业从低效亏损的阴影中走出来,将国有企业“做大做强”,达到“借力打力,以强制强”的改制目的,正经受实践的检验。随着跨国公司加快并购的步伐,外资并购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日渐扩大,表现在:财政税收缩水,游资风险投资造成不良资产处置暴利,行业垄断威胁国家产业安全。
由于中国的企业与跨国公司相比,普遍缺乏强大的国际竞争力,一旦外资企业占据控股地位,它们就会以技术、资金、规模、品牌等优势,排挤我国的同类企业,进而在许多行业实现垄断或者处于垄断的临界点。而跨国公司的垄断直接抑制了中国民族企业的发展,使中国企业的民族品牌难以确立。
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法国达能集团拥有娃哈哈合资公司的绝对控股权,在过去20年间蚕食鲸吞,一步步实现着在中国饮料市场的扩张计划。毋庸置疑,跨国公司的扩张是由其本性决定的,这就如同你不可能质疑食肉动物的旺盛食欲一样,现在达能要一口吞下娃哈哈这个驰名中外的品牌。
不仅如此,在外资逐渐成为主导的过程中,外资企业往往采取种种措施,严格制约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此外,外资并购最大的负面影响在于它可能导致垄断,而跨国公司可能因为垄断而获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不宜对外披露的信息,增加了潜在风险。
但是,以敌对心态看待外资、视外资并购为洪水猛兽的倾向同样也是偏颇的。
针对一些分析人士提出的“在中国已经开放的产业当中,前五名的企业几乎都是外资控制的,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格局。”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表达了不同看法。
龙永图说,“就像汽车工业,我们中国汽车工业的前五名的确都是外资企业,都是外国和中国合资的企业。但是有一个观点一定要讲清楚,并不是所有的外资企业联合起来打压中国的民族企业。它们首先本身在相互竞争,上海大众和上海通用在竞争,上海大众和广州丰田在竞争。它们竞争的结果是什么呢?是使中国的汽车产业得到大发展,同时也给了我们本土企业以发展空间。我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能说前五名都是外资企业就好像所有的外资企业控制了中国的汽车市场。它们是在中国的汽车市场相互竞争,在竞争过程当中,它们必须把最先进的技术、最好的生产线、最好的汽车品牌拿过来,才能在中国本土汽车竞争当中打败其他外资企业。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后得益的是谁呢?是中国,是中国的老百姓。”
龙永图因此建议国人应该理清观念,“这样就会对中国的对外开放更加坚定不移。”
三、待字闺中审时度势
面对外资在华的并购热情,如何处理好继续有效利用外资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护国内企业自主品牌的关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许多外资并购中国内地企业引发争议,表明在外资并购方面,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明显缺失,相关法律仍有空白。在法律边缘游走的并购势必会引起矛盾和争执。
早在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首次审议反垄断法草案时,一些有识之士就表示,“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和政策措施,既有利于继续利用外资,又可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他們还提出,对于外资并购国内企业,除应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进行反垄断审查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吸纳了这一意见,在草案中专门增加一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涉及国家安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对外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并非我国别出心裁,也不是独门秘诀。西方国家对重要行业的跨国并购一直保持高度的警惕,实行严格的管制,进行积极有效的行政和法律干预。
外资在美国这个所谓的“自由世界”里也并不是绝对自由的,“自由女神”对外资也不是一律大开绿灯。外国的跨国公司在美国的并购活动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和限制。
美国尚且干预了我国联想集团、中海油、海尔对美国企业的并购,我国也应完善对跨国并购和垄断的法律法规制约,对跨国并购进行必要的评估、审查和干预,对国内龙头企业的出售或扩股进行必要的管理和调控。
从美国对并购进行管制的实践中,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借鉴:一是限制外国跨国公司对本国重要产业的并购投资;二是跨国并购的规模过大时,要进行必要的审查;三是区分不同的行业,对重要行业的外国跨国公司的持股比例进行限制;四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反垄断的适用例外;五是对跨国公司采取“同一经济实体的规则”进行政府管制。
目前我国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国家安全审查问题已经作了规定,初步建立了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商务部等6部门制定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国家发改委的《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则指出,我国将加强对外资并购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行业重点企业的审查和监管,确保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战略行业、重点企业的控制力和发展主导权。根据这一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细化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敏感性行业的政策,完善外资产业准入制度。
但外资并购不是洪水猛兽,也没有那么可怕,而且外资并购是全球通用的吸收FDI(外国直接投资)的一种形式,挡是不能挡的,也是挡不住的。是否允许外资并购,关键要看是否能为“我”所用,能否促进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要审时度势,引导待字闺中的企业克制“外嫁”冲动,在外资并购之时,想得更周到一些,多一点危机意识,就会避免西轴之痛,避免徐工的曲折,避免娃哈哈式的后悔药。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临海镇政府)
责任编辑 侯 琦
近几年来,中国内地企业纷纷向外资抛出红绣球,委身相许,以股权换资金、学技术,克服企业发展的瓶颈因素。但这桩“跨国姻缘”却不太幸福美满,惹出许多是是非非,或股权之斗,或品牌之争,鬧得沸沸扬扬。
一、外资既非妖魔亦非神仙
一项来自权威部门的统计表明,近年来,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出现新动向,外资大量以并购国内企业的形式进入我国。2004年以前外资以并购形式对我国的投资只占直接投资的5%,2004年,这一比例快速上升为11%,2005年接近20%。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一些跨国实业公司和财务资本对中国一些行业的重点企业实施并购。此外,外资独资企业数量明显增加,“十五”期间外商独资企业已占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的67%。而2006年我国批准外资并购项目约1300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亿美元,在华开展跨国并购的国家和地区共有44个。
外资并非人们想像中兴风作浪的妖魔。
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离不开吸引外资。通过与跨国公司的合作,企业引进了充裕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学习到了国际化的管理经验,中国经济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实现了经济的腾飞。
外资并购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也促进了中国企业的发展。平心而论,没有当年与法国达能合资,娃哈哈可能没有今天的成功。当年正在成长中的娃哈哈与在华寻找目标的达能一拍即合,借助达能资本东风的娃哈哈,合资公司销售额已从当年的8.65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140.52亿元,10年中增长了10多倍,堪称一奇。
但外资在华投资并不是纯粹学雷锋做好事,资本都具有逐利性。本想通过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做大做强企业,却不料原先的技术、品牌、市场最终全部被外方控制,丧失了优势,遭受难以承受的合资之痛。
外资并购中国内地企业,大多走的是“合资——亏损——独资”三步曲的套路。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是个典型案例。西轴地处宁夏银川市,是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它们产品中的铁路轴承一项,合资前占全国市场的40%,利润占全公司的40%。它们的NXZ商标是国家驰名商标,利税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支柱大户。
2001年,本着“市场换技术”的意图,西北轴承与德国FAG公司合资,合资公司中,中方占股份49%,德方占51%。中方以土地、厂房、设备、品牌、市场及生产资质入股,德方出资852万欧元。合资公司投入运转,但人们很快就发现,FAG公司前两年并没有进行技术改造和有效管理,同时还架空了中方管理人员。第一年,合资公司亏损980万元,第二年,又亏损1300万元。
连续两年亏损后,中方没有资金继续增加投资。这时,德方立即出资买下中方原来的49%股份,合资公司变成独资公司。改成独资后,富安捷公司的产品(其实就是原先西轴的产品)迅速通过了美国和英国认证,开发了国际市场,生产检验技术得到提升,原来的亏损也变成了赢利。中方却丧失了品牌、市场、生产资质等多年打拼的成果。
徐工集团也吃过这样的亏。坊间盛传,一心要并购徐工的凯雷,其背后有卡特彼勒的影子,或者干脆凯雷只是卡特彼勒妄图并购徐工的中介,卡特彼勒才是并购后的合资企业的大东家。
作为“财富500强”,卡特彼勒是世界最大的工程机械企业,是徐工的老朋友,也是老对手,早在1995年就与徐工集团合资成立了生产挖掘机的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可这是一桩苦涩的“婚姻”,徐工与卡特彼勒总投资8200万美元,以中外方40∶60的股比,成立了生产液压挖掘机的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按照双方当时的合资协议,合资企业成立之后徐工集团将不得再生产挖掘机。随着卡特彼勒不断作亏并增资扩股,早已取得合资企业绝对控股权。其后,卡特彼勒从合资企业中获取庞大的利润。尽管这些年挖掘机市场正盛,仅2006年前四个月市场需求量就有同比70%的增长,但徐工却无法染指,欲哭无泪。
多年来,外资一直是以神仙的姿态出现的,它们带来了“绿地投资”,搞活了经济,促进了就业,增加了GDP;后来,它们戴上了“战略投资者”的帽子,据称可以帮助国有企业脱困,扶植中小企业融资上市。但是,除了这些“恩惠”之外,外资对于本土市场的侵占,对于本土企业的挤压,更让人触目惊心。
活生生的事实提醒国人,外资既不是神仙,更不是扶贫使者,外资是一群唯利是图的经济动物。
二、浮躁和偏见
在外资并购浪潮面前,国人的浮躁和偏见都是不可取的。
对各种形式的外资并购都敞开政策大门,不加规范、对外资来者不拒,这种马大哈的观点害人不浅。
在越来越多的外资并购中,我们看到很多私募基金的身影——他们没有技术,也少有先进的经验可以提供给企业,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赚钱。
而国内有学者把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看成是引进先进管理经验、盘活国有资产、解决国有企业深层次矛盾、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的灵丹妙药,称之为国企改制的一场“新洋务运动”。可这一“新洋务运动”究竟能否使我国国有企业从低效亏损的阴影中走出来,将国有企业“做大做强”,达到“借力打力,以强制强”的改制目的,正经受实践的检验。随着跨国公司加快并购的步伐,外资并购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日渐扩大,表现在:财政税收缩水,游资风险投资造成不良资产处置暴利,行业垄断威胁国家产业安全。
由于中国的企业与跨国公司相比,普遍缺乏强大的国际竞争力,一旦外资企业占据控股地位,它们就会以技术、资金、规模、品牌等优势,排挤我国的同类企业,进而在许多行业实现垄断或者处于垄断的临界点。而跨国公司的垄断直接抑制了中国民族企业的发展,使中国企业的民族品牌难以确立。
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法国达能集团拥有娃哈哈合资公司的绝对控股权,在过去20年间蚕食鲸吞,一步步实现着在中国饮料市场的扩张计划。毋庸置疑,跨国公司的扩张是由其本性决定的,这就如同你不可能质疑食肉动物的旺盛食欲一样,现在达能要一口吞下娃哈哈这个驰名中外的品牌。
不仅如此,在外资逐渐成为主导的过程中,外资企业往往采取种种措施,严格制约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此外,外资并购最大的负面影响在于它可能导致垄断,而跨国公司可能因为垄断而获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不宜对外披露的信息,增加了潜在风险。
但是,以敌对心态看待外资、视外资并购为洪水猛兽的倾向同样也是偏颇的。
针对一些分析人士提出的“在中国已经开放的产业当中,前五名的企业几乎都是外资控制的,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格局。”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表达了不同看法。
龙永图说,“就像汽车工业,我们中国汽车工业的前五名的确都是外资企业,都是外国和中国合资的企业。但是有一个观点一定要讲清楚,并不是所有的外资企业联合起来打压中国的民族企业。它们首先本身在相互竞争,上海大众和上海通用在竞争,上海大众和广州丰田在竞争。它们竞争的结果是什么呢?是使中国的汽车产业得到大发展,同时也给了我们本土企业以发展空间。我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能说前五名都是外资企业就好像所有的外资企业控制了中国的汽车市场。它们是在中国的汽车市场相互竞争,在竞争过程当中,它们必须把最先进的技术、最好的生产线、最好的汽车品牌拿过来,才能在中国本土汽车竞争当中打败其他外资企业。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后得益的是谁呢?是中国,是中国的老百姓。”
龙永图因此建议国人应该理清观念,“这样就会对中国的对外开放更加坚定不移。”
三、待字闺中审时度势
面对外资在华的并购热情,如何处理好继续有效利用外资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护国内企业自主品牌的关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许多外资并购中国内地企业引发争议,表明在外资并购方面,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明显缺失,相关法律仍有空白。在法律边缘游走的并购势必会引起矛盾和争执。
早在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首次审议反垄断法草案时,一些有识之士就表示,“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和政策措施,既有利于继续利用外资,又可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他們还提出,对于外资并购国内企业,除应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进行反垄断审查外,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吸纳了这一意见,在草案中专门增加一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涉及国家安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对外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并非我国别出心裁,也不是独门秘诀。西方国家对重要行业的跨国并购一直保持高度的警惕,实行严格的管制,进行积极有效的行政和法律干预。
外资在美国这个所谓的“自由世界”里也并不是绝对自由的,“自由女神”对外资也不是一律大开绿灯。外国的跨国公司在美国的并购活动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和限制。
美国尚且干预了我国联想集团、中海油、海尔对美国企业的并购,我国也应完善对跨国并购和垄断的法律法规制约,对跨国并购进行必要的评估、审查和干预,对国内龙头企业的出售或扩股进行必要的管理和调控。
从美国对并购进行管制的实践中,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借鉴:一是限制外国跨国公司对本国重要产业的并购投资;二是跨国并购的规模过大时,要进行必要的审查;三是区分不同的行业,对重要行业的外国跨国公司的持股比例进行限制;四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反垄断的适用例外;五是对跨国公司采取“同一经济实体的规则”进行政府管制。
目前我国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国家安全审查问题已经作了规定,初步建立了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商务部等6部门制定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国家发改委的《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则指出,我国将加强对外资并购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行业重点企业的审查和监管,确保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战略行业、重点企业的控制力和发展主导权。根据这一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细化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敏感性行业的政策,完善外资产业准入制度。
但外资并购不是洪水猛兽,也没有那么可怕,而且外资并购是全球通用的吸收FDI(外国直接投资)的一种形式,挡是不能挡的,也是挡不住的。是否允许外资并购,关键要看是否能为“我”所用,能否促进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要审时度势,引导待字闺中的企业克制“外嫁”冲动,在外资并购之时,想得更周到一些,多一点危机意识,就会避免西轴之痛,避免徐工的曲折,避免娃哈哈式的后悔药。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临海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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