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彻底改变因近几年物价上涨、成本上升、“以租不能养房”的被动局面,九江市及所属瑞昌、湖口、庐山、德安、永修、武宁、九江县等市县相继调整了非住宅租金标准,开始了非住宅逐步向市场化商品租金过渡的改革新阶段。 九江市非住宅租金改革办法是:凡单位或个人租赁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直管公房作非住宅用房的(包括划拨给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用房中,已改办公性质作经营性用房的),按照房屋的结构,分别按八项因素计租。租金标准分为四等:一等月租7.80元/平方米;二等6.87元/平方米;三等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