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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内开展的校企合作活动存在"仪式主义"、"回避主义"、"创新"抑或反叛等行为失范的现象。这些失范现象的原因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院系组织的差异与竞争,二是制度规范的边界与空隙,三是经济动机的影响与制约。有必要通过加注差异性评价来规范竞争型失范,发挥规范的效能来约束机制型失范,整合规范的资源来抑制道德型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