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新颁布的《食品法》问世,给我国的商界、演艺界、传媒界、网络乃至整个社会又提供了一次“吵架”的好机会。一时之间,大家纷纷“舌做剑,笔为弩”你来我往,不亦乐平。”吵架的“导火线”就是《食品法》中的那条“明星要为虚假广告负连带责任”的规定,而“吵架”涉及极广,比如,消费者认为自己给虚假广告蒙了要怪媒体,而媒体要怪明星,明星却一脸无辜,声称要责怪政府的某些部门,某些部门则义正言辞的指责生产厂商,生产厂商只有去责怪企业雇佣的工人们,工人们无人可怪,只有偷偷的骂消费者“傻帽”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