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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早晨,湖北省老河口市秦集小学晨练时间未按时开宿舍门,学生下楼相互拥挤,发生踩踏事故,造成4人死亡、7人受伤的悲剧,市教育局局长等8人被免职撤职。”
一问校园悲剧为何仍在发生
过去的几年间,发生在全国各级学校的安全事故,让一朵朵鲜花过早的凋零,给一个个家庭带来了梦魇般的灾难,在社会上引起了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严重不满和大讨论。
国家有关部门针对问题的严重性作了明确的规定:“各级学校必须实行安全工作月汇报制度,必须不定时地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处理,确保学生安全,并就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向主管部门按时汇报:每学期必须举行一次以上的地震、火灾、紧急疏散等逃生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学校必须开设专门的“安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总负责,有分管的副校长,下设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安全办公室,有专门负责的安全主任,希望通过种种预防和监督机制坚决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规定颁布后,各级学校认真学习、执行,相当长时间内全国各地学校没有出现较大或重大安全事故可见执行之有效。但湖北省老河口市秦集小学发生的这起学生踩踏事故,无疑就像一声惊雷,再次敲响了政府、社会、个人关注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警钟。不禁要问:为何在将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提升到如此高度的今天,湖北省老河口市秦集小学仍然出现了如此严重的踩踏事故?
二问相关领导尽职了吗
学校安全工作从上至下有一套完整的机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划分:地方政府有分管市、县长,教育局有分管局长,学校有分管校长,学校还下设安全主任,结构层层级级严谨,但湖北省老河口市的安全工作怎么了呢?
如果湖北省老河口市县各级分管安全的领导在开学初将安全工作做实,如果秦集小学负责开门的老师按时开门,如果学校对可能出现的踩踏事故有针对性的演练与强调,如果学校领导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这次安全事故可以避免吗?答案是肯定的。要知道学生的生命安全可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谁也不能敷衍了事,否则不但是工作的失职,更是良心和道德的沦丧。但现实情况让人难受,甚至愤怒,再多的如果都不能换回四个无辜孩子的宝贵生命。从事故现场并没有相关安全警醒提示标语可以看出学校安全工作的马虎;从老师的不按时开门可以看到学校管理工作的松散:从学生拥挤门口的嘈杂并未引起值班老师的注意,就可以看出相关老师责任心的缺失:从开学初出现的这起事故可以看到各级相关领导和学校的开学工作准备的有多么“充分”!
三问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咋就如此淡薄
引发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学校管理者的渎职和从上至下的监管的缺位,学生自身安全意识的淡薄也是原因之一。如果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再强些,知道所做事情可能引发怎样的安全事故,我想这样的事故还是可以避免的。
对于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不到位谁该来买单呢?一是学校。学校有责任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利用科内课外一切机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的教育、提醒,要让学生发自内心的对安全引起重视,从约束自我行为开始,去保护自己和别人的安全。本次事故的当事学校这方面工作是完全没有做好的,学校该反思!二是家庭。家庭对孩子的培养教育早于学校,教育机会不可谓不多,家长对孩子的培养绝不应该只停留在学习成绩方面,安全知识和意识的培养一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如果家长在孩子一路成长的过程中经常对其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让孩子逐渐养成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习惯并不是不可能。但遗憾的是从本次事故中可以看出家庭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够,从那些在人群后往前使劲挤的孩子身上可以发现他们不能意识到这样做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什么危险,家庭教育的不足从中可见一斑,家庭该反思!三是社会。当今社会上普遍存在对学校和学生评价只重成绩的现象,一个学校办的好不好,一个孩子算不算是好学生,都以成绩为重要指标,甚至唯一指标。素质教育实行多年了,但是不论是从教育机构的执行,还是社会教育观念的转变等方面,素质教育还远远没有做到深入人心。一个孩子如果掌握了自我保护的能力、具备了在社会上求生的学业外一般技能、养成了良好的道德习惯和做人原则,就算成绩差些,凭什么就不能算好学生了?学校对学生成绩以外在做人、做事、安全、动手能力方面将工作做实,做出成效,就算学生学业成绩不出众,凭什么就不能说是好学校?整个社会该反思!(来源:2013年2月28日大河网)(编辑/冯立梅)
一问校园悲剧为何仍在发生
过去的几年间,发生在全国各级学校的安全事故,让一朵朵鲜花过早的凋零,给一个个家庭带来了梦魇般的灾难,在社会上引起了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严重不满和大讨论。
国家有关部门针对问题的严重性作了明确的规定:“各级学校必须实行安全工作月汇报制度,必须不定时地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处理,确保学生安全,并就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向主管部门按时汇报:每学期必须举行一次以上的地震、火灾、紧急疏散等逃生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学校必须开设专门的“安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总负责,有分管的副校长,下设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安全办公室,有专门负责的安全主任,希望通过种种预防和监督机制坚决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规定颁布后,各级学校认真学习、执行,相当长时间内全国各地学校没有出现较大或重大安全事故可见执行之有效。但湖北省老河口市秦集小学发生的这起学生踩踏事故,无疑就像一声惊雷,再次敲响了政府、社会、个人关注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警钟。不禁要问:为何在将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提升到如此高度的今天,湖北省老河口市秦集小学仍然出现了如此严重的踩踏事故?
二问相关领导尽职了吗
学校安全工作从上至下有一套完整的机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划分:地方政府有分管市、县长,教育局有分管局长,学校有分管校长,学校还下设安全主任,结构层层级级严谨,但湖北省老河口市的安全工作怎么了呢?
如果湖北省老河口市县各级分管安全的领导在开学初将安全工作做实,如果秦集小学负责开门的老师按时开门,如果学校对可能出现的踩踏事故有针对性的演练与强调,如果学校领导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这次安全事故可以避免吗?答案是肯定的。要知道学生的生命安全可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谁也不能敷衍了事,否则不但是工作的失职,更是良心和道德的沦丧。但现实情况让人难受,甚至愤怒,再多的如果都不能换回四个无辜孩子的宝贵生命。从事故现场并没有相关安全警醒提示标语可以看出学校安全工作的马虎;从老师的不按时开门可以看到学校管理工作的松散:从学生拥挤门口的嘈杂并未引起值班老师的注意,就可以看出相关老师责任心的缺失:从开学初出现的这起事故可以看到各级相关领导和学校的开学工作准备的有多么“充分”!
三问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咋就如此淡薄
引发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学校管理者的渎职和从上至下的监管的缺位,学生自身安全意识的淡薄也是原因之一。如果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再强些,知道所做事情可能引发怎样的安全事故,我想这样的事故还是可以避免的。
对于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不到位谁该来买单呢?一是学校。学校有责任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利用科内课外一切机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的教育、提醒,要让学生发自内心的对安全引起重视,从约束自我行为开始,去保护自己和别人的安全。本次事故的当事学校这方面工作是完全没有做好的,学校该反思!二是家庭。家庭对孩子的培养教育早于学校,教育机会不可谓不多,家长对孩子的培养绝不应该只停留在学习成绩方面,安全知识和意识的培养一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如果家长在孩子一路成长的过程中经常对其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让孩子逐渐养成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习惯并不是不可能。但遗憾的是从本次事故中可以看出家庭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够,从那些在人群后往前使劲挤的孩子身上可以发现他们不能意识到这样做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什么危险,家庭教育的不足从中可见一斑,家庭该反思!三是社会。当今社会上普遍存在对学校和学生评价只重成绩的现象,一个学校办的好不好,一个孩子算不算是好学生,都以成绩为重要指标,甚至唯一指标。素质教育实行多年了,但是不论是从教育机构的执行,还是社会教育观念的转变等方面,素质教育还远远没有做到深入人心。一个孩子如果掌握了自我保护的能力、具备了在社会上求生的学业外一般技能、养成了良好的道德习惯和做人原则,就算成绩差些,凭什么就不能算好学生了?学校对学生成绩以外在做人、做事、安全、动手能力方面将工作做实,做出成效,就算学生学业成绩不出众,凭什么就不能说是好学校?整个社会该反思!(来源:2013年2月28日大河网)(编辑/冯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