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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活动本身决定侦查思维有别于一般的思维,其基本特性可以概括为现实性、关联性、集散性、交织性和谋略性。侦查思维是抽象思维、形象思维、灵感思维的对立统一。其中形象思维在刑事侦查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并呈现出特殊的形式:或直接反映真象,或以部分推测整体,或提供联想推断,或模拟复现原貌。刑事侦查中应将形象思维与科学侦破手段有机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