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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中的特殊阶段。其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并不必然导致民事责任的免除。本文以2017年《民法总则》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年龄阶段的重新划分为着眼点,通过对《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分析,结合法理学,浅谈如何通过司法实践达到教育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