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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系某网络公司员工。网络公司使用指纹考勤机对员工进行管理,由计算机系统对员工考勤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在过去的一年中,谢某有80次迟到,其中两分钟以上的有60余次。网络公司根据其制定的《考勤制度暂行规定》,一年内累计迟到30次属于严重违纪,可以对职工进行处理。网络公司发现谢某的严重违纪行为后,对其做出予以辞退的处理。谢某接到辞退通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