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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浙江省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缩小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妇幼卫生工作上的差距,三门县2004-2005年被浙江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列入我省欠发达地区“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县,2006-2010年“母婴健康工程”延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