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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网络上出现了一个不亚于世界杯决赛的热点,那就是关于重庆出台新规定:家中上网额向公安机关备案的新闻。这则出自7月7日《重庆商报》的新闻刊登后,各大网站竟相转载,一时成为网民议论的焦点,持反对意见者占绝大多数,痛骂公安机关管理过宽者大有人在.起初,我读到这则新闻之时,也想拿起手中的笔鞭挞一下网络管理的“头痛医脚”,但当笔者搜集部分资料进行认真学习之后,完全改变了原先的看法,实际上个人上网备案的作法并非莺庆首创,而且现在的个人上网也都在实行备案。网民对于重庆市个人上网备案的一片抨击之旁只是一种集体误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