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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先富群体”争当“村官”的现象十分普遍,已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显著特点:标志着村委会干部类型正在由道德权威型向经济能人型转变,是农村政治社会发展的一个方向。但其中也存在诸如贿选、选举纠纷的解决等一些问题。因此,必须健全法律制度,以期达到规范农村选举,加快农村法治化建设进程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