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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新准则强调了无形资产的可辨认性,以后所有的无形资产都是可辨认资产,它是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者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或是它的权利源自合同性权利或者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新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取消了商誉,而同一企业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能产生商誉,差额只能调整“资本公积”。同时规定,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