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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具有普遍性、隐蔽性、违规性的特点,其设立由来已久、屡禁不止,近年来随着检查力度的不断加大,被审机构为规避检查,其手段不断翻新更加隐蔽。如截留收入或虚列支出后的资金多以间接回流的方式套取资金,越来越难以发现,也越来越成为审计监管的难点和重点,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判断,通过纵横对比、实地观察、内查外调、多视角多维度查找蛛丝马迹和疑点线索,运用一定的技巧追踪资金流向、锁定审计证据、明确相关责任。现将虚列支出私设“小金库”的审计方法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规律分析法
通过总体分析,对不合常规做法的列为疑点。普通办公用品及电子耗材等物品,尽管种类繁多,但市场上都能买到且价格公开透明,如果发现被查单位舍近求远从外省、市购置大量普通物品,可将其列为疑点锁定查证。此类支出的报账资金一般直接支付外地供应商存款账户,仅从报账资金的去向难以查实交易的真实性,审计人员可从货运单、出入库登记簿、领用单、实物监盘入手,通过集中采购的内部运作资料,查找供应商的相关信息。此类供应商通常是被查机构的长期合作伙伴,以上门推销的方式为被查机构提供小额的商品服务,通过多开发票或虚开发票为被查机构提供套取资金“便利”,通常以现金方式回流虚列的报账资金。
二、重点突破法
审计检查一般时间紧、任务重,加上支出项目种类繁杂,可找出薄弱环节作为突破口,通过对海量数据的筛选,对支出异常科目列为重点进行审计。如车船使用费支出,若数额较大,可根据百公里油耗和单价,折算日均单车行程,明显有悖常理的应重点突破。一年按365天全年无休进行折算,若单台车辆日均行使达400公里,再通过车船管理台账、派车单、车辆行驶仪、加油卡充值清单进行比对,即可查实虚列车船使用费的问题。
三、实地观察法
对已确定的疑点线索,为进一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有条件的应到实地进行查看。对既无经营场所,由无法提供供应商品来源的供应商,应实地延伸检查。如某机构下属企业的取暖用煤支出数额较大,经了解供应商均为个人,其既无固定的经营场所,也无与前手的煤炭交易证明,到取暖用煤单位实地查看,其冬季取暖早已采用集中供暖方式,虚构买煤取暖系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问题浮出水面。
四、外调迂回法
对外地供应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途径收集企业相关信息来搜寻蛛丝马迹至关重要,从外围寻找到突破。某单位年末购置某设备百余万元,仅从授权审批和集中采购的内部运作流程上看不出明显瑕疵,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百度,对邀请招标单位进行查询,发现有两个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为同一人,进一步查证其中之一的中标单位则提供发票虚假,经查资金暂时存放被查单位的其他应付款账户。
五、顺藤摸瓜法
就是审计人员按照相关业务发生的轨迹“情景再现”顺藤摸瓜。对既无线下实体店面也无网上商店的商户,可要求被查单位配合审计人员,就此商行进行实地模拟采购,虚构交易的事实不攻自破。使用此种手法虚列支出的,一般由“关系供应商”代开发票虚列费用套取资金,报账资金通过供应商账户,套取资金私存私放,特征之一为年末集中购置的大额商品。
六、资金轨迹法
对疑点线索从报账资金入手,按照交易资金的流向一查到底。会议费支出多数单位实行的是定点协议结算,会议费一般直接转给定点单位。如发现将定点单位的会议费转入员工账户,必须查实资金去向,必要时可扩大对经手员工经手的报账资金全面检查,要求其提供垫款的资金来源和佐证资料,无会议通知、参会人员、会议内容,也无个人垫款证明,基本可确认为虚列支出。
七、突击监盘法
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突击监盘库存现金,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首先要对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岗位职责、内部分工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了解,做好监盘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掌握的线索突击检查,监盘时要对保险柜中的所有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和登记,现场监盘的所有现金、全部物品都要由监盘人和出纳当场签字确认,如有多个保险柜的,应同时进行,无法同时进行的应监督被审计单位用封条将保险柜封存,防止监盘前保险柜内物品发生变动。以出纳名义开户的银行账户存在一定的舞弊嫌疑,发现账款、账实不符和长款的,应查明资金来源。
八、公示举报法
通过公示审计检查组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赋予群众监督的权利,获取知情人的举报信息,在对举报信息进行初步判断的基础上,再对举报涉及的经济事项和相关的人、财、物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查证,举报属实的应注意对举报人的保护,不得将举报内容和举报人的基本信息泄密、失密。
九、问询访谈法
掌握“小金库”的人员较少并相对固定,多数情况下领导都知情,掌握大量证据后,审计人员即可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以明确责任,根据问题严重的程度,决定是否移交相关部门。
虚列支出手段的不断翻新、内外联手、操作流程的表面合法,给“小金库”的查证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综合运用内查外调相结合、现场与非现场手段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蛛丝马迹层层剥茧、穷尽现有的检查手段,可查证被查单位虚构交易、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的舞弊行为,从源头上切断滋生腐败等各种财务风险、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遏制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违法违纪行为,督促被审计单位从制度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管控措施,依法合规经营。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
[2]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
一、规律分析法
通过总体分析,对不合常规做法的列为疑点。普通办公用品及电子耗材等物品,尽管种类繁多,但市场上都能买到且价格公开透明,如果发现被查单位舍近求远从外省、市购置大量普通物品,可将其列为疑点锁定查证。此类支出的报账资金一般直接支付外地供应商存款账户,仅从报账资金的去向难以查实交易的真实性,审计人员可从货运单、出入库登记簿、领用单、实物监盘入手,通过集中采购的内部运作资料,查找供应商的相关信息。此类供应商通常是被查机构的长期合作伙伴,以上门推销的方式为被查机构提供小额的商品服务,通过多开发票或虚开发票为被查机构提供套取资金“便利”,通常以现金方式回流虚列的报账资金。
二、重点突破法
审计检查一般时间紧、任务重,加上支出项目种类繁杂,可找出薄弱环节作为突破口,通过对海量数据的筛选,对支出异常科目列为重点进行审计。如车船使用费支出,若数额较大,可根据百公里油耗和单价,折算日均单车行程,明显有悖常理的应重点突破。一年按365天全年无休进行折算,若单台车辆日均行使达400公里,再通过车船管理台账、派车单、车辆行驶仪、加油卡充值清单进行比对,即可查实虚列车船使用费的问题。
三、实地观察法
对已确定的疑点线索,为进一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有条件的应到实地进行查看。对既无经营场所,由无法提供供应商品来源的供应商,应实地延伸检查。如某机构下属企业的取暖用煤支出数额较大,经了解供应商均为个人,其既无固定的经营场所,也无与前手的煤炭交易证明,到取暖用煤单位实地查看,其冬季取暖早已采用集中供暖方式,虚构买煤取暖系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问题浮出水面。
四、外调迂回法
对外地供应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途径收集企业相关信息来搜寻蛛丝马迹至关重要,从外围寻找到突破。某单位年末购置某设备百余万元,仅从授权审批和集中采购的内部运作流程上看不出明显瑕疵,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百度,对邀请招标单位进行查询,发现有两个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为同一人,进一步查证其中之一的中标单位则提供发票虚假,经查资金暂时存放被查单位的其他应付款账户。
五、顺藤摸瓜法
就是审计人员按照相关业务发生的轨迹“情景再现”顺藤摸瓜。对既无线下实体店面也无网上商店的商户,可要求被查单位配合审计人员,就此商行进行实地模拟采购,虚构交易的事实不攻自破。使用此种手法虚列支出的,一般由“关系供应商”代开发票虚列费用套取资金,报账资金通过供应商账户,套取资金私存私放,特征之一为年末集中购置的大额商品。
六、资金轨迹法
对疑点线索从报账资金入手,按照交易资金的流向一查到底。会议费支出多数单位实行的是定点协议结算,会议费一般直接转给定点单位。如发现将定点单位的会议费转入员工账户,必须查实资金去向,必要时可扩大对经手员工经手的报账资金全面检查,要求其提供垫款的资金来源和佐证资料,无会议通知、参会人员、会议内容,也无个人垫款证明,基本可确认为虚列支出。
七、突击监盘法
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突击监盘库存现金,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首先要对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岗位职责、内部分工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了解,做好监盘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掌握的线索突击检查,监盘时要对保险柜中的所有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和登记,现场监盘的所有现金、全部物品都要由监盘人和出纳当场签字确认,如有多个保险柜的,应同时进行,无法同时进行的应监督被审计单位用封条将保险柜封存,防止监盘前保险柜内物品发生变动。以出纳名义开户的银行账户存在一定的舞弊嫌疑,发现账款、账实不符和长款的,应查明资金来源。
八、公示举报法
通过公示审计检查组的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赋予群众监督的权利,获取知情人的举报信息,在对举报信息进行初步判断的基础上,再对举报涉及的经济事项和相关的人、财、物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查证,举报属实的应注意对举报人的保护,不得将举报内容和举报人的基本信息泄密、失密。
九、问询访谈法
掌握“小金库”的人员较少并相对固定,多数情况下领导都知情,掌握大量证据后,审计人员即可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以明确责任,根据问题严重的程度,决定是否移交相关部门。
虚列支出手段的不断翻新、内外联手、操作流程的表面合法,给“小金库”的查证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综合运用内查外调相结合、现场与非现场手段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蛛丝马迹层层剥茧、穷尽现有的检查手段,可查证被查单位虚构交易、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的舞弊行为,从源头上切断滋生腐败等各种财务风险、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遏制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违法违纪行为,督促被审计单位从制度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管控措施,依法合规经营。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
[2]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