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网络的重要理念--资源共享已愈来愈成为网络使用者的共识.然而,作为新事物的互联网,不可避免地给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了重大挑战,尤其资源共享的理念与著作权的专有性之间的冲突更是明显,由此而给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民事管辖带来理论困境.本文试图从学者们的理论探索及司法解释中探求我国解决该问题的办法,提出了原告住所地优先原则、侵权行为地原则、侵权结果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