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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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十七高中時有个相见恨晚的好朋友。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少年时都对“挚友”有所执念,十七在那个年纪对这个词倍有好感,也可以说是执念。
  她觉得用英文来说挚友应该是“best friend”,而不是广义上的“friends”,是单数,而不是复数。是有点孩子气的定义,像是日剧里闹了半天别扭只为证明“你最好的朋友只有我”的小孩子。
  十七在遇到初二前,从来不相信世界上会有什么灵魂相似的人,就像是双胞胎里面姐姐总是和妹妹性格不同,就像是百分之百契合的金牛座和处女座中也不乏相互生厌的,就像是小时候看过的七点档电视剧中说出“灵魂相似”的主人公经过长久的忍耐还是和爱人分开……
  十七对她所就读的高中的好印象来源于初二。
  北方的天气如北方的少年一般,从来都是热烈又直率的。太阳直照北半球,叶子被热得蜷曲起来,柏油路面发出令人烦恼的气味,而人在这样的天气里是最容易困乏的。刚刚结束了长时间的奔波,十七在教室里闷到感觉自己脑袋顶快要长出草来。
  所有来自暑假的快乐,都结束在上午排队进入学校报名后在班级名册上签上自己名字那一刻。十七不断回想上午可口的小凉菜:金针菇和土豆片在长时间的腌制下并不影响其本来的色泽,入口感受到舌尖跳动的辣和鲜才知道是极致的美味。
  十七想得太过入神,以至于左边的女生叫了半天,她才反应过来。
  女生扎头发的发圈是绑带类型的,蓝色的绑带在发尾编成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十七眼前一亮——嘿!这姑娘真好玩!
  而当时初二自来熟地问十七:“你知道‘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的‘嗣’字怎么写吗?”
  “知道,我写给你哦。”
  要是再拍一下我的肩膀就可以完全定义为自来熟了。十七偷偷地想,不过还是不动声色地把“嗣”字写下来递了过去。
  隔着一条窄窄的过道,初二和十七有了第一次交谈。
  对话结束后就是自我介绍。
  十七认为这是她长这么大最失败的一次自我介绍——为什么?为什么她告诉大家自己是个仙女的时候没有人笑?这句优秀的活跃气氛的话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她沮丧得说不出话来。
  二
  在同宿舍的小伙伴第三次说 “要不是和你玩得好,我可能也不喜欢你”时,十七才明白事情有些不对劲。
  她似乎……被孤立了。
  彼时十七是班长,那种不怎么招人喜欢的班长。用初二后来的话来说就是:“我平生最讨厌嘚瑟的人,而且普通学生都会对班长有抵触心理。你想想你,一个人两项都占了,也是神奇。”
  十七和副班长闹得不可开交。副班长是一个很“厉害”的女生,总是在背后诋毁十七的是她,把班级得罪人的事全交给十七的是她,最后在老师面前邀功的也是她。
  十七坚持了一个多星期,可有一天她突然崩溃了。其实只是一件很不起眼的小事——学校大扫除,班里所有人都需要值日。正巧当时社团招新,副班长就以此为由逃出班级。十七尽全力管好纪律,待大家安静后,她叫来劳动委员安排班级事务,而劳动委员却敷敷衍衍,随意说了两句就离开了。
  到了晚饭时间,十七出去找同宿舍的伙伴,想倾诉一下自己的遭遇,可半天也没看到对方的人影,等到好不容易找到了,却看见伙伴和别人玩得正开心。
  莫名其妙地,很多情绪涌了上来,她首先抓住的是那个鲜红的情绪——愤怒。
  她向伙伴发了脾气。她知道这不对,可是……她太委屈了。
  从那以后,她们就再没有说过话。
  日子一天天过去,平和又偶有波澜的生活让人觉得闲适。
  十七第一次尝试自己一个人去吃饭,却看到同班的初二。她纠结了半天,还是决定笑嘻嘻地邀请对方一起吃饭。
  吃饭的过程十七记不太清了,只依稀记得氛围很融洽。
  可之后十七没有选择一直和初二吃饭。一起吃饭后第二天,同班的某男同学跟十七聊天时偶然说起自己的同桌讨厌十七。
  十七像是被当头棒喝,突然无法思考——男同学的同桌是初二。
  那时她们不甚了解,却悄悄在心里下了定义。
  哦。她讨厌我啊!
  三
  缘分是很玄妙的东西,它将两个人聚集又分开,让她们别离又靠近。十七和初二明明是两个对对方印象并不太好、鲜少交流的个体,缘分却让她们慢慢靠近——老师排桌时,十七几乎是下意识地就看向了初二,她的第六感告诉她,老师一定会把这个女孩换在自己旁边。
  十七真正开始接受初二这个朋友是在两人同桌一个月后。那天晚自习下课,初二哭得很厉害,十七不明原因,却主动抱住了她。
  那天,十七知道了初二的故事,也解开了被讨厌的误会。
  不久后的假期,她们一起出去玩儿,十七特意骑上了她的小电动车。在小城里风驰电掣时,初二扶着她的腰坐在后座,跟她一起大吼《巴啦啦小魔仙》的歌词。
  不知道巴啦啦有什么魔法,不然为什么那天的天色突然变得温柔,晚风里传来的烧烤味让人食指大动,偶有犬吠,行人悠闲,连姑娘们的心也柔软得一塌糊涂?
  初二其实不知道为什么十七一定要叫她初二。
  十七对初二说起“爸爸只叫妹妹十四,因为妹妹十四出生的”时眼中的失落印象深刻。她开玩笑说:“你初二生的,我叫你初二,我也是你爸爸。我决定了。”
  其实哪里是因为想占便宜,是十七觉得自己太幸运了——成长过程中遇到初二,遇到其他朋友,遇到很多很多给她爱的人。她想把她得到的爱分给初二。初二的爸爸更爱妹妹,而十七更爱初二。
  陈粒的歌曲《光》的评论中有这样一句:“这首歌为什么不叫《你》而叫作《光》呢?”
  有网友回应:“因为,你就是光。”
  十七看到后悄悄点了个赞,而后在日记本上记下了这句话,她想有一天一定要把这句话给初二看,让那个看上去大大咧咧又有些凶实则很细腻很敏感的初二瞧瞧,然后轻声告诉她:“你值得被爱,因为你是光呀!”   四
  《我的蓋世英熊》是十七中学时想看的一本书。说起来好笑,当时的十七没有什么零花钱,看书只能靠锦鲤——微博抽奖,抽中了就有了。当然,直到高中毕业她都未能拥有那本书。
  十七想,自己至今还记得那本书,一定是很喜欢它吧。可前几天翻起高中时的日记,除了对那本书的执念,她甚至想不起作者是谁了,只能隐隐约约想起一个符合她心中“盖世英熊”定义的女孩。
  高中的时候,大家总想着有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在这个年纪,大家对爱有着懵懂的憧憬,也因为想要证明自己已不是孩子,叛逆地对瞒着父母、老师做事情有一种本能的向往。
  初二也不例外。她对一个长相乖乖的男孩子有好感,十七正好认识,于是飞快地甩了QQ号给初二。
  初二在QQ上和男孩聊得火热,却在真正和男孩见面时红着脸不好意思打招呼。
  害羞得最厉害的时候,初二从走廊的一头跑到走廊的另一头,速度不亚于短跑冠军。此时的十七,一般会站在原地,默默地为自己的好朋友鼓掌,当然心里也不免腹诽:她怎么不去当体育生?
  青春期的姑娘,对男生的好感来得快去得也快。初二对男孩的好感消失了,可她“短跑冠军”的形象却在十七心上留了好多年。
  初二在情感上总是犯迷糊,友情上也不例外。分班之后,她和别的女孩成为朋友,将对方小心翼翼地放在心上。后来,对方也认识了新的朋友,三个人一起玩儿,自然而然地就会产生矛盾。就像是网络上流传的段子一样,“三个人在一块,你系个鞋带的工夫,人家两个都走出了二里地”。
  三个人的友谊坚固又脆弱。一件平常的看上去再小不过的事情都可能让人崩溃。
  初二总是因此拉着十七哭泣。可反反复复思考过后,还是放不下朋友,毕竟,那是她用心对待过的人呀。她依旧会对朋友好,会对三人行中另一个姑娘好,即使常常感到难过,也没有舍弃自己认定的友谊。
  写到这,我想所有人都会觉得初二是个软软弱弱的小狗熊,可是并不是呀,她还是十七的英雄——
  是在出门去补课时会在书包里藏好吃的给十七的英雄。
  是会偷偷在日记本上记下今年目标,和十七一起去“优班”的英雄。
  是无论什么时候想要找到她,她一定会在,并且就算你多么语无伦次她也会慢慢听你说的英雄。
  是你一出事就会第一时间站出来,无条件相信你的英雄。
  十七在十七岁那年的演讲比赛上为初二准备过惊喜——她在演讲稿里写初二的故事——那是她十七岁最欣喜的成就。
  站在台上,她偶尔会看向初二,下场后,初二给了她一封信。十七至今仍记得信里的一段话。
  “我爱你们,无关风月。
  我更爱你,因为风月。”
  在漫长而晦涩的青春时期,有太多太多无法忘记的充满泪水的日子,我们像是在荒原中行走,在漫无边际的路途上行走。闯入荒原的勇者十七遇到了她的“盖世英熊”,对方大概不能驾着七彩祥云来见她,也不会娶她,仔细看大概像极了布偶小熊——软萌可爱。即使这样,十七真正看见“盖世英熊”初二那一天,荒原上细小而清丽的花开了,小草冒出头来,天空有了颜色,森林开始歌唱,昆虫的小触角挠着全世界的痒……
  荒原不再是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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