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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协议中的明示协议行为很容易被发现、被证明,而默示的协同行为的证明问题却是反垄断法执法的难题。综合各国反垄断法执法经验,反垄断行政执法和司法过程中证明协同行为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和环境证据。环境证据是反垄断法特有的一种证明方法,由于很难用传统的方法直接证明协同行为,需要采取法律推定制度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对其进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