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现代社会公法私法相互交融趋势不断加剧的形势下,《物权法》确立的规范并不完全限于私法领域,也涉及了诸多行政法领域的重大问题。要完善《物权法》,就必须采取以下措施:要求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补充;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当适应《物权法》的规定;借助行政法确定公共利益;救济制度要提升到物权法保护的标准;建立公物(公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