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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质疑洛地先生关于元杂剧并非成熟的戏剧样式这一观点入手,提出“曲体结构”和“抒情诗”都不足以准确描述元杂剧的文体特征;通过对“宾白”作用的分析,以及“曲”与“白”关系的重新解释,本文认为,元杂剧的文体特征为:依靠“宾白”自觉地营造“戏剧情境”,以实现“抒情”。元杂剧具备了稳定的戏剧结构,是一种成熟的戏剧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