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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职院校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和分类评价是推动院校评价指标体系特色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功能为主要评价依据,遵循"适用性"、"导向性"、"发展性"、"定量与定性结合"以及"可操作性"的原则,研究探讨民办高职院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引导民办高职院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