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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发起的治理实践在行动方向上有两种倾向:强推动与弱推动;在行动结果层面,又存在两种面向:无效与有效;在行动过程中为确保有效治理,常常需要整合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各自优势。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综合运用规划政治、干部考核、小组机制、情感治理、一把手负责等策略,党政体系、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权力与非正式权力被整合调动,有效治理呈现出别具特色的双重实践逻辑。有效治理的双重实践逻辑,确保了政府行动的合法性,同时为制度自信与治理现代化提供基础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