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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新疆在内的民族地区,私人文化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消费能力不足;社会公众对高"公共性"文化产品的需求大于对私人文化产品的需求。新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保障各民族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平等实现。其建设重心需逐步作出调整,从硬件建设转向软件建设,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能力,提高文化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这涉及到文化事业发展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人才培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