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类型定位之证成与价值展开

来源 :法学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dhjh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人分类模式是大陆法系法人制度中的基础问题。融合“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法人分类模式的兼容模式更有助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法人分类之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双重目标的实现。特别法人类型的创设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的确立,是采纳兼容模式的典型例证。廓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类型定位对于建构中国特色民法理论体系话语体系、繁荣农村市场经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指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立法具有现实价值。我国法人分类模式选择是在大陆法系私法传统上的持续性制度创新,展现了中国民法学理论的制度
其他文献
《民法典》第524条规定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是一项新制度.该制度虽然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但具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正当性基础.在该制度适用过程中,应当对“合法利益”的概念作限缩解释和类型化处理,并应当区分第三人代为履行与由第三人履行合同以及债务转移的关系,准确识别不同制度适用的情形.第三人代为履行后将产生法定债权转让,因此在第三人向债务人请求时,可以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则.
湖北省沙洋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和回复工作,将落实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作为践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要求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三个注重”,赢得代表委员良好口碑。  统一思想,注重责任压实。每年年初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纳入新一年工作计划,认真研究,积极落实。今年年初制订《2021年沙洋县人民检察院代表联络工作方案》及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任务分解表,按照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領导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
税收立法的理想样态——税收立法质量的标准提炼,是在总结一般立法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对税收法定原则的深化.究其核心,无外乎税收立法文本的体系协调融合、结构逻辑合理、语言明确统一,税收法律制度具有科学性、回应性、前瞻性和价值性.在此标准下,结合立法质量的影响因素,我国未来的税收法治需从保证税收立法数量、健全税收立法体制、提高税收立法技术、完善税收立法程序等方面能动地调整,建立一个组成部门齐备、层次清晰、相互协调的高质量税收法律体系,为实现“理财治国”提供基本的框架支持和规则约束.
《婚姻家庭编解释(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涉及的具体家事审判规则进行融贯整合的最新成果,主要包括:第一,《民法典》第1043条倡导性规范内容的扩张对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产生影响;第二,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提起解除同居关系之诉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上诉;第三,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诉讼当事人之身份效力的认定;第四,删除因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主体资格;第五,区分子女婚前、婚后接受父母出资购置房屋为夫妻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第六,赠与配偶房产时约定为夫妻共同共
作品“宽容使用”会引发“版权蟑螂”、著作权“弃法者”、著作权“利益待定”等问题.我国应当在著作权制度中构建“许可声明”制度和“默示许可”制度,减少作品“宽容使用”的情况,以保护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著作权制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也有着重要意义.
经济法立法评估是促进经济法实施,提升经济法治绩效的重要手段.我国现行经济法立法评估形式化倾向严重,存在评估对象选取不均衡、评估主体结构单一、评估指标欠缺科学性与体系化、评估结果反馈与应用机制缺乏等问题,无法回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新挑战.为提升经济法立法质量与实施绩效,真正实现经济法立法决策、制度设计、法律实施与结果反馈的良性循环,需升华经济法立法评估目的 ,优化经济法评估模式,设置契合经济法内在属性的评价指标与体系,并通过优化评估结果应用的规范性与约束性等制度建构,体现经济法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
经济法是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价值目标,以国家干预为规范构成的一类规范集合.由于经济单行法规范的复合性,经济法法典化无法实现总则与分则的逻辑涵摄.制定一部沟通宪法与单行法的经济法总则或者总则性的经济基本法,是回应目前法典化之不能与立法统合现实需要之间矛盾的实用主义路径.在此基础上,经济基本法的制定应明确其统摄单行法的制度定位,寻找总则模式立法的国内外体系坐标,明确其将经济权力主导的经济关系作为调整对象,提炼价值元层面的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原则和价值次级层面的实质公平和公平竞争原则,规范层面的国家干预原则所派生的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或妻单方行为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包含为夫妻共同生活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两个类型.《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删除“连带”字眼,表明了司法立场的重大转变.夫或妻单方行为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属于“有限连带债务”,责任财产不包括举债方(加害人)配偶的个人财产,但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应由债权人承担证明责任.为平衡夫妻共同体与债权人利益,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先以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再由共同财产清偿.因个人债务而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303条系法院在强制
我国《反垄断法》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引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支持者认为此举有助于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反对者认为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体系与反垄断法律体系遵循不同治理逻辑,入法后会造成反垄断法体系混乱.基于政策与法律关系模式以及政策法律化的一般原理分析,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入法已具备相应的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但从现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内容设计和实施情况来看,尚未达到整体性入法的程度,应采取从“引用性规则”到“试验性立法”再到“专门性立法”的三阶段分步入法路径.
我国历经革命型、运动型、政策型和法治型四种刑事治理模式。其中,革命型、运动型和政策型刑事治理模式具有“非法治”的缺陷,因而应采取法治型刑事治理模式。法治型刑事治理模式存在积极预防型和消极预防型两种面向。积极预防型刑事治理模式在理论根据、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等方面存在不足,易导致刑法过度介入社会治理。消极预防型刑事治理模式以人权保障为核心并恪守刑法谦抑主义,值得提倡。刑事治理应与其他治理手段相互融合以实现社会治理的多元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