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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美国文理学院使命“漂移”具体表现为:文理学院加强专业教育、开展职业技能教学、增设研究生教育、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等。基于新制度主义学派合法性机制的视角,其使命“漂移”的成因主要源于三个方面:政府相关法案的出台为文理学院的转型施加了压力,同时也提供了法律层面的保障;追求专业化学习和高深研究的社会观念已深入人心,这能够推动文理学院变革来策应社会的不同需求;知识经济和利益至上的文化氛围也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文理学院的组织行为,使其更加自然地接受角色和功能的转换。另外,鉴于美国文理学院使命“漂移”的多重成因和多元表现,这种“漂移”对于美国高等教育市场的影响也是复杂和动态的,既会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会带来负面效应。
关键词:美国文理学院;办学使命;新制度主义;合法性机制
“学术漂移”是近年来活跃在高等教育领域的热议词汇,指的是某些大学或学院为获取资源而不得不模仿和复制成功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经验的趋势和过程。[1]而本文中美国文理学院办学使命的“漂移”主要是指在多重压力的持续倒逼之下,众多文理学院以成功的综合性大学模板为参照,仿效其综合化的办学使命,使得以“规训心智”为传统的博雅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拓展”和“丰富”,一方面表现为,在学术科研领域,沿着纵向的阶梯向上攀爬;另一方面表现为,在职业技能方面,延伸专业的触角,为就业谋生做好充足的准备。
目前,国内已有很多学者对文理学院使命变迁的现象进行考察和研究,并得出具有价值的结论。如王靖主要梳理了美国文理学院自19世纪早期以来对于困境的三次回应;[2]卓泽林概括了美国文理学院所产生的三次“创业型反应”,并从伦理和文化的视角构想了组织转型后将会承受的压力以及面临的拷问;[3]而雷洪德主要从学费问题出发分析了文理学院遭遇困境的成因,并阐述了文理学院应对挑战的四项举措。[4]已有研究成果多强调对文理学院变革措施的考究,概括起来即表现为:加强专业教育、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增设研究生教育、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以及文理学院的易名和转型等等。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能够文理学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它所面临困境的根源何在?这些变化又对文理学院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以及是否会触动博雅教育使命的传统根基?基于新制度主义学派对于组织同形因素分析的理论贡献,本文拟从新制度主义学派合法性机制的视角出发,系统且深度挖掘文理学院变革的缘由以及所产生的影响。
一、新制度主义学派的合法性机制
制度理论有严格的新旧制度主义之分。以社会学制度主义为例,旧制度主义的特征在于强调价值,而新制度主义更多关注制度与其组织环境的关系。[5]而在新制度主义学派中,制度和组织环境都具有较为复杂和动态的结构。从威廉·斯科特(William Scott)的观点出发,制度是由规制性、规范性和认知性结构和活动构成,因此制度可分为规制性制度、规范性制度以及“文化—认知”制度三大类。[6]而组织环境具体来讲也分为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其中,技术环境要求组织追求效率以完成既定目标,而制度环境则要求组织行为符合合法性认同。[7]新制度主义学派认为,组织不仅仅要适应技术环境,更要努力地寻求与制度环境的平衡,使其行为模式更加符合合法性机制的要求。
(一)合法性机制的内涵及其在制度理论中的运用
“合法性”是新制度主义的核心概念,在解释制度和组织环境的互动过程中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美国社会学家迈耶(John W.Meyer)和罗恩(Brian Rowen)在其代表作《制度化的组织:作为象征符号和典礼仪的正式结构》一文中曾深刻指出:我们所关注的制度环境不仅包括权威至上的法律规制,还有社会规范、文化期待以及社会上某种流传已久的“约定俗成”。而那种迫使和强制组织采纳具有规范性和符合社会文化认知的行为模式的过程即是合法性机制的运作。[8]合法性机制的主要思想是:“除法律规章制度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量外,文化认知制度和观念制度也被公众广泛接受,并有效影响和制约着人们和组织的行为方式。”[9]因此,合法性机制包含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文化—认知合法性”。
合法性机制在其制度理论中的运用主要表现为对组织趋同的分析和解释。如迈耶和罗恩利用合法性机制的理论来解释美国各州教育体制愈发相似的教育现象;[10]又如斯科菲尔(Evan Schofer)與迈耶应用该理论分析20世纪世界各国都出现的高等教育扩张现象等等。[11]由此可以说,新制度主义学派合法性机制的理论对于解释制度和组织的变更,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二)合法性机制分析文理学院使命“漂移”的适切性探讨
组织行为跟随其使命、原则或价值观的变化而变化。美国文理学院的博雅教育使命从其确立之初便深深根植于学校组织的建设特色之中,即一类四年制的高等院校,秉承自由主义教育理念,主要为18到22岁的青年提供学士学位课程,坚持小规模办学,拥有较低的师生比例,以私立和依附于某一教派的学院为主,是美国高质量精英本科教育的“动力站”。[12]博雅教育的办学使命正如莎拉劳伦斯学院(Sarah Lawrence College)的校长凯莱·迈尔斯(Michele Myers)所言,博雅教育提供的是一种让学生理解学习并学会学习的教育,一种促进心智形成和心智发展的教育,一种使其毕业生能够适应社会需求,对周遭世界保有敏感性和探索欲的教育。[13]而如今,这种独具特色的办学使命逐渐隐匿和消逝于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多样化的洪流之中,随之而来的是办学使命的“漂移”和办学模式的变革,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原有学院的转型和兼并;招生规模的逐步扩大;专业课程和职业课程的大量开设;资金筹措渠道的多元扩展等等。这一方面丰富了文理学院的结构和功能,保留了文理学院在美国高等教育市场中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办学模式的改革使其与综合性大学更加相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美国高等教育同质化的倾向,美国高等教育市场的多样性必将受到质疑与拷问。 对于由使命“漂移”所导致高等教育同质化现象的出现,我们不应将其看作是自然的抑或是脱离社会环境而存在的,而要将它放置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中,依照制度变迁的路径进行审视和考察。在新制度主义学派看来,合法性机制理论是解释组织制度变迁的理想选择。如前文所述,合法性不仅包括规制合法性,也包括规范合法性和“文化—认知”合法性。因此,合法性机制不仅建立在法律规则之上,而且也建立在道德准则、社会规范以及共同文化、共同理解的基础之上。美国文理学院办学使命的“漂移”与办学模式的变革也是复杂而动态的,定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冲击和影响,不仅有政府和法律强权的压制,同时也会是“在社会与文化压力的驱动之下,接受一个符合社会规范和文化支持的组织模式,以换取生存模式和竞争资源”的过程。[14]因此,从整体而言,本文依据合法性机制理论中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文化—认知”合法性的视角来深入挖掘文理学院办学使命“漂移”的缘由是适切的,也是合理的。
二、使命“漂移”成因的合法性机制分析
任何高校为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合法性,都要在法律法规、社会规范以及“文化—认知”的约束面前放低姿态,谦卑而积极地寻求容身之所和竞争资源,文理学院的发展亦是如此。其博雅教育的办学使命正是在政府法案的强力重压之下,在社会观念的驱使之中,在约定俗成的文化氛围之内发生“漂移”,也便萌生了趋同于广为大众接受的综合类院校的改革举措。
(一)基于政府法案的规制合法性
规制合法性中的“法”偏向于实体层面,具体是指利用政府的法律法规和规则指示来严控和监督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并通过惩罚或者奖励来约束组织或者个人的行为,其制度化便在规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美国文理学院办学使命的“漂移”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政府规章和法案的影响,从早期的《莫雷尔法案》、《退伍军人权利法案》到后来的《美国经济竞争力强化训练法》和《劳动力创新与机会法案》等等,无不动摇着文理学院的传统使命,使其面对强权而不断做出让步和妥协。
1862年《莫雷尔法案》的颁布吹响了美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号角。法案明确规定:“农工学院”或“赠地学院”是由国家财政拨款而建立起的学院,这种学院主要讲授农业和机械制造工艺方面的知识。”[15]1944年的《退伍军人权利法案》为二战后美国退伍军人重返校园提供了法律的支持,使得大量退伍軍人如潮水一般涌入高校来完成学业。1947年的《为美国民主社会服务的高等教育》指出:“每位公民,无论是青少年或青壮年,只要有能力,都应被允许和鼓励其进入正式教育机构或非正式教育机构进行学习。”[16]在政府法律文件的保障下,高等职业教育迅速发展,高校注册人数的规模急剧扩张,这都与文理学院注重小规模的精英教育理念背道而驰,文理学院的生存根基受到威胁与挑战。
1983年的《国家处于危险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报告明确指出,提升美国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学术教育的整合是目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1988年的《美国经济竞争力强化训练法》直接将经济发展与专门性的职业教育相挂钩,大力渲染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2006年的《领导力的检验:美国高等教育未来指向》深刻指出:美国高等教育要着重加强对知识密集型学科专业的建设,尤其是工程、医学、科学等领域,要使美国高等教育在这些领域决策中抢占先机,获取教育的领导力和竞争力。[17]2014年出台的《劳动力创新与机会法案》对于提升科学、数学、工程、法律、医学等专业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并要求高等教育机构能够授予STEM领域的硕士学位,以回应社会对于STEM教育的重视以及STEM所推动的教育改革。[18]
以上法案主要突出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高等教育大众化要求提升高等教育平台的承载额度;其二是知识经济的发展对于职业教育尤其是高级职业教育的追求,而这两点无疑都切中了文理学院的要害,具有“小而精”美称的文理学院不得不走出高贵的象牙塔而在“世俗化”的市场中寻求生存之地。以争取生源为例,在选拔上,文理学院不仅放宽了对社会阶层的限制,同时也弱化了对社会种群的要求,招生宣传也扩展到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中国也成为了众多文理学院招收海外学生的目标国家之一。美国中西部文理学院联盟副主席琼·吉莱斯皮(John Gillespie)曾坦言道:文理学院的校均招生规模只有达到4000人以上,学校财务状况才能健康良好地运转。[19]
(二)基于专业化和科研取向的规范合法性
规范合法性中的“法”是趋于一种观念的力量,具体是指组织的行为受到道德原则和社会规范的影响和约束。当一个组织的目标符合普遍的社会期待时,它就似乎具备了这种合法存在的依据。[20]相比于受法律条款限制的正式结构,这些非正式的社会规范才称得上是组织内部运行的实际机制。自大学时代伊始,学科分化和科学研究逐渐成为普遍的教育秩序甚至是社会期待,公众对专业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推崇更是愈加狂热,这对重视整全教育和专注本科教学的文理学院而言无疑是一场严峻的挑战,其使命的“漂移”也随之愈演愈烈。
《美国高等教育百科全书》对“专业教育”一名词作了如下注解:专业教育是大学能够为学生提供的主要学习类型,开展专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学成之后能够成为某一职业领域的合格的工作人员。[21]社会对专业教育的青睐一方面源于科技的进步和知识的增长,唯有分门别类的学习才有望将知识学精学透;另一方面得益于专业教育的理念和目的都较为明确,更易获得资源的补给和社会的支持。因此,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美国以专业教育为主的研究型大学和高级职业院校在教育资源竞争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而组织的行为可通过制度影响资源分配和激励机制而导致更迭,尤其是在组织目标模糊或组织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失利组织更会模仿成功组织的行为模式来求得生存的合法性,文理学院便是通过模仿学习而获得组织合法性的成功典范,其行为变迁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表现的尤为凸出。据大卫·布莱尼曼(David W.Breneman)的调查数据显示,在212所狭义文理学院中,专业学位授予的比例由1972年的11%升为1988年的24%;在328所广义文理学院中,专业学位的授予比例从1972年的41%增至1988年的64%。[22]亦有相关数据表明,近年来,文理学院呈现的专业化趋势则更加明显。由此可见,文理学院为保证合法性地位而积极进行“博雅教育专业化”的尝试。 如果说专业教育符合大学机构中的某种约束性期待,那么以科研為取向的研究生教育亦是美国高校为获取生源和经费的竞争筹码。1876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成立标志着美国研究生教育的正式形成,经过百余年的发展,美国研究生教育已成为社会公众的狂热追求所在,这不仅表现为接受研究生教育的人数逐年递增,社会各组织和各机构对其进行政策和资源支持更是社会认同其重要性的重要体现。一方面,美国研究生教育未来委员会(Commission on the Future of Graduate Education)多次提倡,使得研究生教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23]另一方面,一些公共机构如国家科学基金会等也将大额资金注入研究生教育,以此助力美国科研事业的发展。众多文理学院在研究生教育的社会重压之下,通过增设研究生教育来完成其博雅教育理念的延续,哈佛大学在组织重塑中起到了表率的作用。它在原哈佛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了“哈佛学院”+“研究生院”的双层结构,克拉克也将其称为“立式大学”结构[24],而这种“立式大学”结构也刚好迎合了社会大众不断更新的教育理念。
(三)基于知识经济和利益至上的“文化—认知”合法性
“文化—认知”合法性强调认知结构或者图式对组织或个体行为的影响。正如斯科特所言:“服从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未觉察到可替代的其他的行为形式;遵守常规是因为我们把它当做理所应当的行动模式,而这种‘理所应当’是深受人们认知图式和特定观念的影响。”[25]在“文化—认知”合法性下,组织通过其认知和文化培养出一种专注于思考和做事的特定方式,用以影响组织和成员的行为模式,使组织或个体不考虑其他因素来施行某种行动。如今,文理学院身处知识经济与经济利益谐动的空间格局之中,多元化和包容化是包括文理学院在内所有高等教育机构面对社会重重挑战而自然流露的应有之态。从“文化—认知”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文理学院模仿综合性高校的使命转变就变得更加从容和自然。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经济、智力经济和人才经济成为美国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指标,加强知识与信息、智力与人才之间的良性互动并加强高技能人力资源的培育,是整个美国社会大环境对高等教育的殷勤期盼。根据欧内斯特·博耶(Ernest Boyer)的研究可知,知识经济正在推动大学角色和功能的转变,尤其是那些被束之高阁,专注于基础研究和博雅教育的高等院校。在知识经济时代中,大学必须扩展其职能,实现知识与实践的无缝对接,使其能够与社会的进步相协调,与国家的发展相适应。[26]除此之外,知识经济亦要求高等教育能够实行多元化办学模式,使得传统与非传统、正式与非正式、营利与非营利的教育教学手段都能够在各个高等教育机构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这不仅能够有效争取生源,同时也能为大学获得不菲的收入,以应对政府财政支持日益萎缩的现实困境。正是知识经济的洪流席卷了美国社会,使得社会的“文化—认知”发生改变,并成为了美国文理学院的变革的助推力量,那些诸如加强职业教育、增设研究生教育以及广开筹资渠道等举措的施行也就得到了更好的诠释。以加强职业教育为例进行说明,由1986-1987和2007-2008两学年的数据对比可知,在225所文理学院中,除了卡耐基高等教育分类中属于Ⅰ类(TierⅠ)51所文理学院除外,其余174所学院的职业性专业比例从15.2%上升到31.3%。[27]
从1972年开始,营利性大学的数目大幅增长,年增长率达到11%,所占高等教育机构的比例从1976年的0.4%上升至2005年的近6%;注册营利性大学的学生人数从20世纪80年代的约20万人次迅速增长至2005年的100万人次;20世纪末期,在营利性大学获取学位的毕业生人数占比攀升了59%。[28]随着营利性大学机构数量的攀升,近年来不断兴起的以夜校、周末学堂和远程教育、网络学习为主导的新型营利性教育机构也逐渐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和肯定。营利性大学和新型营利性机构所引领的社会认知对文理学院的核心特征发起质疑与拷问:“全职教师教育过程真的如此重要?”“大学教育一定要四年时间来完成?”“以住宿制为主导的大学教育究竟有什么特殊意义?”这些问题都直指文理学院高昂的学业成本,文理学院的特点在这些问题之下变成了影响其生存发展的短板。于是近年来,一些资源少、知名度不高的文理学院采用了与营利性机构趋同的运营模式,旨在招收更多非传统的学生,增加学院的收入和生源。以希拉姆学院(Hiram College)所开办的“周末学院”(weekend college)为例,该学院为在职和兼职的学生群体提供为期八周的研讨课和在线与面授混合模式的课程,学生只要完成所有课程的考核,便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取学士学位,这种做法满足了更多群体的学习需求。
利用合法性机制的视角来洞悉文理学院办学使命的“漂移”是具有层次性的。从基于政府法案的规制合法性到基于知识经济和经济利益的“文化—认知”合法性,其影响因素从具有强制性的、具体的法律条款到约定俗成的、自然的社会文化氛围,都在不同时期或不同领域影响着文理学院使命的变迁。但是从某种程度而言,社会文化熏陶而产生的影响要比政府权威的驱使更加深刻和久远。
三、使命“漂移”的双重影响
在新制度主义者眼中,制度不再是完全独立而稳固不变的实体,是可以嵌入特定环境中,随着规制、规范以及“文化—认知”变化而变化,这种变化即制度变迁。在组织域和组织群落内部,制度变迁会使得组织的结构和特征愈发相近。[29]而组织的这种渐进同化则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对于文理学院使命的“漂移”和由此引发的办学模式趋同的现象而言,其产生的影响亦有利有弊。若从积极的角度来讲,使命的“漂移”既有利于丰富文理学院的结构和功能,又能提升院校之间资源转换的效率;而从消极的层面考虑,使命的“漂移”则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会引发传统使命和金钱利益之间价值选择的冲突。
(一)使命“漂移”的积极影响 文理学院办学使命“漂移”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首先,使命的“漂移”有利于丰富文理学院的结构和功能,保全其在高等教育市场体系中的合法地位。文理学院通过增设职业教育课程,将博雅教育和职业教育进行有机整合,在结构上对课程体系进行大幅度调整,在功能上拓展了学院的社会服务职能。美国威斯康星州的埃奇伍德学院(Edgewood College)是实践“博雅教育职业化”和“职业教育博雅化”的重要场域。该校的校长、教育学院院长、商学院院长等在接受访谈时曾指出,在过去几年时间内,该校一直致力于课程体系的深度改革,以积极回应社会对技能的需求和学生对自身发展的诉求。“我们开设的很多专业都是和职业相关的,如教育学、商学、护理学等等。”①“我们除增设职业课程以外,也正在努力缩短学生完成学业并获取学位的时间……文理学院不能再被束之高阁了,我们要为社会服务,满足学生的需求。”②艾德伍奇学院的策略性改革对于市场需求而言无疑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使得学院的结构和结构更加多样化发展。
其次,使命“漂移”导致的组织趋同有利于促進文理学院和其他院校之间的资源交换与相互合作,提升学院的办学效率。如比邻而居的卡尔顿学院(Carleton College)和圣奥拉夫学院(Saint Olaf College),二者通过学分互认、课程互选、图书互借等多种举措来实现资源的交换和共享,有效地提升了两所院校的知名度和在高等教育市场中的地位。又如欧柏林学院(Oberlin College)校长在接受访谈时坦言道:“我们和多个学院开展合作项目,很多学校也会参与到我们学校自己的项目中,并为我们贡献资源。C&L项目是我校多学科努力的项目,旨在鼓励学生把他们创新的想法付诸于实践。很多院校积极参与其中,实现资源共享……学生能够在这个项目中学习多样性和动态化的知识,感受丰富多彩的艺术生活。”③因此可以说,院校组织的趋同化变迁在一定程度上为院校之间的资源共享打开了窗口,为学术活动交流架起了桥梁。
(二)使命“漂移”的负面效应
文理学院办学使命的“漂移”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亦体现在两大方面。首先,使命“漂移”而导致的组织趋同可能会造成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有碍高等教育体系稳定健康的发展。高等教育资源浪费即指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包括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却没有实现预期效益的现象。而文理学院模仿综合性大学进行改造,也会引发人才、师资、经费等资源严重浪费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第一,专业设置重复率提升,毕业生就业难度加大。越来越多的文理学院为和综合性大学竞争生源,增设了很多社会较为认可、就业率较高的热门专业,而本专业毕业生的数量就会大幅度增加,甚至超越了就业市场需求的负荷,加大了毕业生就业的负担,同时也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第二,学术漂移靡然成风,教师定位日渐模糊。文理学院本是以卓越的本科教学为特色的组织机构,而在学术科研如日中天的当下,学院也不得不作出妥协,朝着学术纵向阶梯向上攀爬。这种“学术跟风”会使得学院教师对自身的身份产生疑虑,对工作的定位也愈加模糊,同时也会导致学术经费配置的失调。
其次,使命“漂移”会引发使命与利益的价值冲突,传统使命观与金钱观的价值选择难以求取平衡。依据克拉克·克尔的观点,大学和学院之所以能够历经数百年而得以幸存,不是出于领导的个人魅力,而是由于这些组织的特性和使命。[30]而对于文理学院而言,所承载的博雅教育使命使其成为文化历史的保管者和社会道德的守望者。但随着市场化的演进,追求收入和竞争资源亦成为使命实现的重要方式,控制和影响着博雅教育理念的传播和输送。而追求利益与守护传统是相向而行的两条轨道,面对激烈的市场角逐,在营利性项目高盈利率、高产出比的诱惑之下,博雅教育使命因其教育的滞后性而被弃之脑后。如对于非传统学生而言,他们更愿意选择教育成本相对较低的营利性大学,而在线课程的灵活性,使学生能够在不同环境、不同地点和不同时间享受更加便利地学习。埃奇伍德学院院长在接受访谈时也坦言道:“我们知道博雅教育是文理学院的传统,是文理学院的使命,但是没有社会资源支撑,学院便无法生存,使命也无法继续发光发热……为适应市场的需求,文理学院也不得不增加课外活动或者一些商业化的项目,有收入才能维持生存……事实上,我们也很矛盾,因为这是对传统的亵渎和牺牲。”④
四、使命的“漂移”——对传统的“背弃”
文理学院作为美国高等教育体制中独特的组成部分,自殖民地时期起,美国文理学院办学体制就不仅仅是简单地复制英国牛津与剑桥的传统模式,而是不断地适应新大陆的体制,逐步体现美利坚特征。19世纪后,由于社会职业化倾向日益显著、联邦或州政府对高等教育经费长期削减以及社会氛围对博雅教育排斥的问题层出不穷,文理学院使命的调整和组织的变迁也是因势利导。相反,文理学院如果面对生存压力继续通过“筑高墙”而守护一个封闭的“象牙塔”,依靠消耗内部资源来对抗外部挑战,这势必会使文理学院走向消亡。除一些文理学院激进地转型为大学或直接破产倒闭外,众多文理学院都通过渐进式改革来求取高等教育市场中的合法性地位,而这些文理学院也会让博雅教育理念继续得以传承。学者维基·贝克(Vicki L.Baker)对此曾发表评论:“许多文理学院努力更新自己的教育策略,以保留其在新生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继续重视博雅教育的目标,如具有清晰的思维、批判的意识、欣赏的能力和流畅表达的能力等等。文理学院正在尝试与校园以外的生活和各种职业活动进行无缝对接,来实现博雅教育的目标。”[31]
美国文理学院的办学使命和组织机构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文化—认知”合法性的压力之下进行渐进性调整,在传承博雅教育理念的基础上因势而变并有所创新。具体表现为:文理学院的办学使命由原有单一的“理智教育”扩充为对多元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跨文化理解能力和公民参与能力”的培育;办学理念由其“精英化”逐渐走向“大众化”;课程组成由“培养绅士的古典文学知识”演变为“涵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整合知识”,并且不限于理论性课程,实用性的职业课程也占较大比重;教学方法破除了传统“象牙塔”内的封闭式教学,转向为与课堂以外的职业生活产生联系,融入了实践性较强的服务学习。这些变革后教育方式仍然服务于文理学院的传统使命,博雅教育的根本性质并未改变,即“形变而神在”。 因此,“偏离”不等于“背弃”,“趋同”也不代表“迷失”,美国文理学院办学使命的“漂移”实质上是一种适应性的调整过程。自由主义仍然是美国人最响亮、最根深蒂固的价值所在,追求卓越的本科博雅教育依旧是文理学院的核心使命。
注释:
①作者根据对美国埃奇伍德文理学院院长蒂莫西·斯莱克的访谈整理所得。
②作者根据对美国埃奇伍德文理学院校长斯科特·弗拉纳根的访谈整理所得。
③作者根据对美国欧柏林学院院长马文·克里斯洛的访谈整理所得。
④作者根据对美国埃奇伍德文理学院院长蒂莫西·斯莱克的访谈整理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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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 赖佳)
关键词:美国文理学院;办学使命;新制度主义;合法性机制
“学术漂移”是近年来活跃在高等教育领域的热议词汇,指的是某些大学或学院为获取资源而不得不模仿和复制成功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经验的趋势和过程。[1]而本文中美国文理学院办学使命的“漂移”主要是指在多重压力的持续倒逼之下,众多文理学院以成功的综合性大学模板为参照,仿效其综合化的办学使命,使得以“规训心智”为传统的博雅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拓展”和“丰富”,一方面表现为,在学术科研领域,沿着纵向的阶梯向上攀爬;另一方面表现为,在职业技能方面,延伸专业的触角,为就业谋生做好充足的准备。
目前,国内已有很多学者对文理学院使命变迁的现象进行考察和研究,并得出具有价值的结论。如王靖主要梳理了美国文理学院自19世纪早期以来对于困境的三次回应;[2]卓泽林概括了美国文理学院所产生的三次“创业型反应”,并从伦理和文化的视角构想了组织转型后将会承受的压力以及面临的拷问;[3]而雷洪德主要从学费问题出发分析了文理学院遭遇困境的成因,并阐述了文理学院应对挑战的四项举措。[4]已有研究成果多强调对文理学院变革措施的考究,概括起来即表现为:加强专业教育、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增设研究生教育、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以及文理学院的易名和转型等等。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能够文理学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它所面临困境的根源何在?这些变化又对文理学院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以及是否会触动博雅教育使命的传统根基?基于新制度主义学派对于组织同形因素分析的理论贡献,本文拟从新制度主义学派合法性机制的视角出发,系统且深度挖掘文理学院变革的缘由以及所产生的影响。
一、新制度主义学派的合法性机制
制度理论有严格的新旧制度主义之分。以社会学制度主义为例,旧制度主义的特征在于强调价值,而新制度主义更多关注制度与其组织环境的关系。[5]而在新制度主义学派中,制度和组织环境都具有较为复杂和动态的结构。从威廉·斯科特(William Scott)的观点出发,制度是由规制性、规范性和认知性结构和活动构成,因此制度可分为规制性制度、规范性制度以及“文化—认知”制度三大类。[6]而组织环境具体来讲也分为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其中,技术环境要求组织追求效率以完成既定目标,而制度环境则要求组织行为符合合法性认同。[7]新制度主义学派认为,组织不仅仅要适应技术环境,更要努力地寻求与制度环境的平衡,使其行为模式更加符合合法性机制的要求。
(一)合法性机制的内涵及其在制度理论中的运用
“合法性”是新制度主义的核心概念,在解释制度和组织环境的互动过程中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美国社会学家迈耶(John W.Meyer)和罗恩(Brian Rowen)在其代表作《制度化的组织:作为象征符号和典礼仪的正式结构》一文中曾深刻指出:我们所关注的制度环境不仅包括权威至上的法律规制,还有社会规范、文化期待以及社会上某种流传已久的“约定俗成”。而那种迫使和强制组织采纳具有规范性和符合社会文化认知的行为模式的过程即是合法性机制的运作。[8]合法性机制的主要思想是:“除法律规章制度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量外,文化认知制度和观念制度也被公众广泛接受,并有效影响和制约着人们和组织的行为方式。”[9]因此,合法性机制包含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文化—认知合法性”。
合法性机制在其制度理论中的运用主要表现为对组织趋同的分析和解释。如迈耶和罗恩利用合法性机制的理论来解释美国各州教育体制愈发相似的教育现象;[10]又如斯科菲尔(Evan Schofer)與迈耶应用该理论分析20世纪世界各国都出现的高等教育扩张现象等等。[11]由此可以说,新制度主义学派合法性机制的理论对于解释制度和组织的变更,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二)合法性机制分析文理学院使命“漂移”的适切性探讨
组织行为跟随其使命、原则或价值观的变化而变化。美国文理学院的博雅教育使命从其确立之初便深深根植于学校组织的建设特色之中,即一类四年制的高等院校,秉承自由主义教育理念,主要为18到22岁的青年提供学士学位课程,坚持小规模办学,拥有较低的师生比例,以私立和依附于某一教派的学院为主,是美国高质量精英本科教育的“动力站”。[12]博雅教育的办学使命正如莎拉劳伦斯学院(Sarah Lawrence College)的校长凯莱·迈尔斯(Michele Myers)所言,博雅教育提供的是一种让学生理解学习并学会学习的教育,一种促进心智形成和心智发展的教育,一种使其毕业生能够适应社会需求,对周遭世界保有敏感性和探索欲的教育。[13]而如今,这种独具特色的办学使命逐渐隐匿和消逝于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多样化的洪流之中,随之而来的是办学使命的“漂移”和办学模式的变革,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原有学院的转型和兼并;招生规模的逐步扩大;专业课程和职业课程的大量开设;资金筹措渠道的多元扩展等等。这一方面丰富了文理学院的结构和功能,保留了文理学院在美国高等教育市场中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办学模式的改革使其与综合性大学更加相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美国高等教育同质化的倾向,美国高等教育市场的多样性必将受到质疑与拷问。 对于由使命“漂移”所导致高等教育同质化现象的出现,我们不应将其看作是自然的抑或是脱离社会环境而存在的,而要将它放置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中,依照制度变迁的路径进行审视和考察。在新制度主义学派看来,合法性机制理论是解释组织制度变迁的理想选择。如前文所述,合法性不仅包括规制合法性,也包括规范合法性和“文化—认知”合法性。因此,合法性机制不仅建立在法律规则之上,而且也建立在道德准则、社会规范以及共同文化、共同理解的基础之上。美国文理学院办学使命的“漂移”与办学模式的变革也是复杂而动态的,定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冲击和影响,不仅有政府和法律强权的压制,同时也会是“在社会与文化压力的驱动之下,接受一个符合社会规范和文化支持的组织模式,以换取生存模式和竞争资源”的过程。[14]因此,从整体而言,本文依据合法性机制理论中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文化—认知”合法性的视角来深入挖掘文理学院办学使命“漂移”的缘由是适切的,也是合理的。
二、使命“漂移”成因的合法性机制分析
任何高校为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合法性,都要在法律法规、社会规范以及“文化—认知”的约束面前放低姿态,谦卑而积极地寻求容身之所和竞争资源,文理学院的发展亦是如此。其博雅教育的办学使命正是在政府法案的强力重压之下,在社会观念的驱使之中,在约定俗成的文化氛围之内发生“漂移”,也便萌生了趋同于广为大众接受的综合类院校的改革举措。
(一)基于政府法案的规制合法性
规制合法性中的“法”偏向于实体层面,具体是指利用政府的法律法规和规则指示来严控和监督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并通过惩罚或者奖励来约束组织或者个人的行为,其制度化便在规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美国文理学院办学使命的“漂移”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政府规章和法案的影响,从早期的《莫雷尔法案》、《退伍军人权利法案》到后来的《美国经济竞争力强化训练法》和《劳动力创新与机会法案》等等,无不动摇着文理学院的传统使命,使其面对强权而不断做出让步和妥协。
1862年《莫雷尔法案》的颁布吹响了美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号角。法案明确规定:“农工学院”或“赠地学院”是由国家财政拨款而建立起的学院,这种学院主要讲授农业和机械制造工艺方面的知识。”[15]1944年的《退伍军人权利法案》为二战后美国退伍军人重返校园提供了法律的支持,使得大量退伍軍人如潮水一般涌入高校来完成学业。1947年的《为美国民主社会服务的高等教育》指出:“每位公民,无论是青少年或青壮年,只要有能力,都应被允许和鼓励其进入正式教育机构或非正式教育机构进行学习。”[16]在政府法律文件的保障下,高等职业教育迅速发展,高校注册人数的规模急剧扩张,这都与文理学院注重小规模的精英教育理念背道而驰,文理学院的生存根基受到威胁与挑战。
1983年的《国家处于危险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报告明确指出,提升美国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学术教育的整合是目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1988年的《美国经济竞争力强化训练法》直接将经济发展与专门性的职业教育相挂钩,大力渲染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2006年的《领导力的检验:美国高等教育未来指向》深刻指出:美国高等教育要着重加强对知识密集型学科专业的建设,尤其是工程、医学、科学等领域,要使美国高等教育在这些领域决策中抢占先机,获取教育的领导力和竞争力。[17]2014年出台的《劳动力创新与机会法案》对于提升科学、数学、工程、法律、医学等专业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并要求高等教育机构能够授予STEM领域的硕士学位,以回应社会对于STEM教育的重视以及STEM所推动的教育改革。[18]
以上法案主要突出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高等教育大众化要求提升高等教育平台的承载额度;其二是知识经济的发展对于职业教育尤其是高级职业教育的追求,而这两点无疑都切中了文理学院的要害,具有“小而精”美称的文理学院不得不走出高贵的象牙塔而在“世俗化”的市场中寻求生存之地。以争取生源为例,在选拔上,文理学院不仅放宽了对社会阶层的限制,同时也弱化了对社会种群的要求,招生宣传也扩展到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中国也成为了众多文理学院招收海外学生的目标国家之一。美国中西部文理学院联盟副主席琼·吉莱斯皮(John Gillespie)曾坦言道:文理学院的校均招生规模只有达到4000人以上,学校财务状况才能健康良好地运转。[19]
(二)基于专业化和科研取向的规范合法性
规范合法性中的“法”是趋于一种观念的力量,具体是指组织的行为受到道德原则和社会规范的影响和约束。当一个组织的目标符合普遍的社会期待时,它就似乎具备了这种合法存在的依据。[20]相比于受法律条款限制的正式结构,这些非正式的社会规范才称得上是组织内部运行的实际机制。自大学时代伊始,学科分化和科学研究逐渐成为普遍的教育秩序甚至是社会期待,公众对专业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推崇更是愈加狂热,这对重视整全教育和专注本科教学的文理学院而言无疑是一场严峻的挑战,其使命的“漂移”也随之愈演愈烈。
《美国高等教育百科全书》对“专业教育”一名词作了如下注解:专业教育是大学能够为学生提供的主要学习类型,开展专业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学成之后能够成为某一职业领域的合格的工作人员。[21]社会对专业教育的青睐一方面源于科技的进步和知识的增长,唯有分门别类的学习才有望将知识学精学透;另一方面得益于专业教育的理念和目的都较为明确,更易获得资源的补给和社会的支持。因此,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美国以专业教育为主的研究型大学和高级职业院校在教育资源竞争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而组织的行为可通过制度影响资源分配和激励机制而导致更迭,尤其是在组织目标模糊或组织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失利组织更会模仿成功组织的行为模式来求得生存的合法性,文理学院便是通过模仿学习而获得组织合法性的成功典范,其行为变迁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表现的尤为凸出。据大卫·布莱尼曼(David W.Breneman)的调查数据显示,在212所狭义文理学院中,专业学位授予的比例由1972年的11%升为1988年的24%;在328所广义文理学院中,专业学位的授予比例从1972年的41%增至1988年的64%。[22]亦有相关数据表明,近年来,文理学院呈现的专业化趋势则更加明显。由此可见,文理学院为保证合法性地位而积极进行“博雅教育专业化”的尝试。 如果说专业教育符合大学机构中的某种约束性期待,那么以科研為取向的研究生教育亦是美国高校为获取生源和经费的竞争筹码。1876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成立标志着美国研究生教育的正式形成,经过百余年的发展,美国研究生教育已成为社会公众的狂热追求所在,这不仅表现为接受研究生教育的人数逐年递增,社会各组织和各机构对其进行政策和资源支持更是社会认同其重要性的重要体现。一方面,美国研究生教育未来委员会(Commission on the Future of Graduate Education)多次提倡,使得研究生教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23]另一方面,一些公共机构如国家科学基金会等也将大额资金注入研究生教育,以此助力美国科研事业的发展。众多文理学院在研究生教育的社会重压之下,通过增设研究生教育来完成其博雅教育理念的延续,哈佛大学在组织重塑中起到了表率的作用。它在原哈佛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了“哈佛学院”+“研究生院”的双层结构,克拉克也将其称为“立式大学”结构[24],而这种“立式大学”结构也刚好迎合了社会大众不断更新的教育理念。
(三)基于知识经济和利益至上的“文化—认知”合法性
“文化—认知”合法性强调认知结构或者图式对组织或个体行为的影响。正如斯科特所言:“服从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未觉察到可替代的其他的行为形式;遵守常规是因为我们把它当做理所应当的行动模式,而这种‘理所应当’是深受人们认知图式和特定观念的影响。”[25]在“文化—认知”合法性下,组织通过其认知和文化培养出一种专注于思考和做事的特定方式,用以影响组织和成员的行为模式,使组织或个体不考虑其他因素来施行某种行动。如今,文理学院身处知识经济与经济利益谐动的空间格局之中,多元化和包容化是包括文理学院在内所有高等教育机构面对社会重重挑战而自然流露的应有之态。从“文化—认知”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文理学院模仿综合性高校的使命转变就变得更加从容和自然。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经济、智力经济和人才经济成为美国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指标,加强知识与信息、智力与人才之间的良性互动并加强高技能人力资源的培育,是整个美国社会大环境对高等教育的殷勤期盼。根据欧内斯特·博耶(Ernest Boyer)的研究可知,知识经济正在推动大学角色和功能的转变,尤其是那些被束之高阁,专注于基础研究和博雅教育的高等院校。在知识经济时代中,大学必须扩展其职能,实现知识与实践的无缝对接,使其能够与社会的进步相协调,与国家的发展相适应。[26]除此之外,知识经济亦要求高等教育能够实行多元化办学模式,使得传统与非传统、正式与非正式、营利与非营利的教育教学手段都能够在各个高等教育机构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这不仅能够有效争取生源,同时也能为大学获得不菲的收入,以应对政府财政支持日益萎缩的现实困境。正是知识经济的洪流席卷了美国社会,使得社会的“文化—认知”发生改变,并成为了美国文理学院的变革的助推力量,那些诸如加强职业教育、增设研究生教育以及广开筹资渠道等举措的施行也就得到了更好的诠释。以加强职业教育为例进行说明,由1986-1987和2007-2008两学年的数据对比可知,在225所文理学院中,除了卡耐基高等教育分类中属于Ⅰ类(TierⅠ)51所文理学院除外,其余174所学院的职业性专业比例从15.2%上升到31.3%。[27]
从1972年开始,营利性大学的数目大幅增长,年增长率达到11%,所占高等教育机构的比例从1976年的0.4%上升至2005年的近6%;注册营利性大学的学生人数从20世纪80年代的约20万人次迅速增长至2005年的100万人次;20世纪末期,在营利性大学获取学位的毕业生人数占比攀升了59%。[28]随着营利性大学机构数量的攀升,近年来不断兴起的以夜校、周末学堂和远程教育、网络学习为主导的新型营利性教育机构也逐渐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和肯定。营利性大学和新型营利性机构所引领的社会认知对文理学院的核心特征发起质疑与拷问:“全职教师教育过程真的如此重要?”“大学教育一定要四年时间来完成?”“以住宿制为主导的大学教育究竟有什么特殊意义?”这些问题都直指文理学院高昂的学业成本,文理学院的特点在这些问题之下变成了影响其生存发展的短板。于是近年来,一些资源少、知名度不高的文理学院采用了与营利性机构趋同的运营模式,旨在招收更多非传统的学生,增加学院的收入和生源。以希拉姆学院(Hiram College)所开办的“周末学院”(weekend college)为例,该学院为在职和兼职的学生群体提供为期八周的研讨课和在线与面授混合模式的课程,学生只要完成所有课程的考核,便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取学士学位,这种做法满足了更多群体的学习需求。
利用合法性机制的视角来洞悉文理学院办学使命的“漂移”是具有层次性的。从基于政府法案的规制合法性到基于知识经济和经济利益的“文化—认知”合法性,其影响因素从具有强制性的、具体的法律条款到约定俗成的、自然的社会文化氛围,都在不同时期或不同领域影响着文理学院使命的变迁。但是从某种程度而言,社会文化熏陶而产生的影响要比政府权威的驱使更加深刻和久远。
三、使命“漂移”的双重影响
在新制度主义者眼中,制度不再是完全独立而稳固不变的实体,是可以嵌入特定环境中,随着规制、规范以及“文化—认知”变化而变化,这种变化即制度变迁。在组织域和组织群落内部,制度变迁会使得组织的结构和特征愈发相近。[29]而组织的这种渐进同化则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对于文理学院使命的“漂移”和由此引发的办学模式趋同的现象而言,其产生的影响亦有利有弊。若从积极的角度来讲,使命的“漂移”既有利于丰富文理学院的结构和功能,又能提升院校之间资源转换的效率;而从消极的层面考虑,使命的“漂移”则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会引发传统使命和金钱利益之间价值选择的冲突。
(一)使命“漂移”的积极影响 文理学院办学使命“漂移”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首先,使命的“漂移”有利于丰富文理学院的结构和功能,保全其在高等教育市场体系中的合法地位。文理学院通过增设职业教育课程,将博雅教育和职业教育进行有机整合,在结构上对课程体系进行大幅度调整,在功能上拓展了学院的社会服务职能。美国威斯康星州的埃奇伍德学院(Edgewood College)是实践“博雅教育职业化”和“职业教育博雅化”的重要场域。该校的校长、教育学院院长、商学院院长等在接受访谈时曾指出,在过去几年时间内,该校一直致力于课程体系的深度改革,以积极回应社会对技能的需求和学生对自身发展的诉求。“我们开设的很多专业都是和职业相关的,如教育学、商学、护理学等等。”①“我们除增设职业课程以外,也正在努力缩短学生完成学业并获取学位的时间……文理学院不能再被束之高阁了,我们要为社会服务,满足学生的需求。”②艾德伍奇学院的策略性改革对于市场需求而言无疑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使得学院的结构和结构更加多样化发展。
其次,使命“漂移”导致的组织趋同有利于促進文理学院和其他院校之间的资源交换与相互合作,提升学院的办学效率。如比邻而居的卡尔顿学院(Carleton College)和圣奥拉夫学院(Saint Olaf College),二者通过学分互认、课程互选、图书互借等多种举措来实现资源的交换和共享,有效地提升了两所院校的知名度和在高等教育市场中的地位。又如欧柏林学院(Oberlin College)校长在接受访谈时坦言道:“我们和多个学院开展合作项目,很多学校也会参与到我们学校自己的项目中,并为我们贡献资源。C&L项目是我校多学科努力的项目,旨在鼓励学生把他们创新的想法付诸于实践。很多院校积极参与其中,实现资源共享……学生能够在这个项目中学习多样性和动态化的知识,感受丰富多彩的艺术生活。”③因此可以说,院校组织的趋同化变迁在一定程度上为院校之间的资源共享打开了窗口,为学术活动交流架起了桥梁。
(二)使命“漂移”的负面效应
文理学院办学使命的“漂移”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亦体现在两大方面。首先,使命“漂移”而导致的组织趋同可能会造成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有碍高等教育体系稳定健康的发展。高等教育资源浪费即指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包括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却没有实现预期效益的现象。而文理学院模仿综合性大学进行改造,也会引发人才、师资、经费等资源严重浪费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第一,专业设置重复率提升,毕业生就业难度加大。越来越多的文理学院为和综合性大学竞争生源,增设了很多社会较为认可、就业率较高的热门专业,而本专业毕业生的数量就会大幅度增加,甚至超越了就业市场需求的负荷,加大了毕业生就业的负担,同时也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第二,学术漂移靡然成风,教师定位日渐模糊。文理学院本是以卓越的本科教学为特色的组织机构,而在学术科研如日中天的当下,学院也不得不作出妥协,朝着学术纵向阶梯向上攀爬。这种“学术跟风”会使得学院教师对自身的身份产生疑虑,对工作的定位也愈加模糊,同时也会导致学术经费配置的失调。
其次,使命“漂移”会引发使命与利益的价值冲突,传统使命观与金钱观的价值选择难以求取平衡。依据克拉克·克尔的观点,大学和学院之所以能够历经数百年而得以幸存,不是出于领导的个人魅力,而是由于这些组织的特性和使命。[30]而对于文理学院而言,所承载的博雅教育使命使其成为文化历史的保管者和社会道德的守望者。但随着市场化的演进,追求收入和竞争资源亦成为使命实现的重要方式,控制和影响着博雅教育理念的传播和输送。而追求利益与守护传统是相向而行的两条轨道,面对激烈的市场角逐,在营利性项目高盈利率、高产出比的诱惑之下,博雅教育使命因其教育的滞后性而被弃之脑后。如对于非传统学生而言,他们更愿意选择教育成本相对较低的营利性大学,而在线课程的灵活性,使学生能够在不同环境、不同地点和不同时间享受更加便利地学习。埃奇伍德学院院长在接受访谈时也坦言道:“我们知道博雅教育是文理学院的传统,是文理学院的使命,但是没有社会资源支撑,学院便无法生存,使命也无法继续发光发热……为适应市场的需求,文理学院也不得不增加课外活动或者一些商业化的项目,有收入才能维持生存……事实上,我们也很矛盾,因为这是对传统的亵渎和牺牲。”④
四、使命的“漂移”——对传统的“背弃”
文理学院作为美国高等教育体制中独特的组成部分,自殖民地时期起,美国文理学院办学体制就不仅仅是简单地复制英国牛津与剑桥的传统模式,而是不断地适应新大陆的体制,逐步体现美利坚特征。19世纪后,由于社会职业化倾向日益显著、联邦或州政府对高等教育经费长期削减以及社会氛围对博雅教育排斥的问题层出不穷,文理学院使命的调整和组织的变迁也是因势利导。相反,文理学院如果面对生存压力继续通过“筑高墙”而守护一个封闭的“象牙塔”,依靠消耗内部资源来对抗外部挑战,这势必会使文理学院走向消亡。除一些文理学院激进地转型为大学或直接破产倒闭外,众多文理学院都通过渐进式改革来求取高等教育市场中的合法性地位,而这些文理学院也会让博雅教育理念继续得以传承。学者维基·贝克(Vicki L.Baker)对此曾发表评论:“许多文理学院努力更新自己的教育策略,以保留其在新生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继续重视博雅教育的目标,如具有清晰的思维、批判的意识、欣赏的能力和流畅表达的能力等等。文理学院正在尝试与校园以外的生活和各种职业活动进行无缝对接,来实现博雅教育的目标。”[31]
美国文理学院的办学使命和组织机构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文化—认知”合法性的压力之下进行渐进性调整,在传承博雅教育理念的基础上因势而变并有所创新。具体表现为:文理学院的办学使命由原有单一的“理智教育”扩充为对多元的“批判性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跨文化理解能力和公民参与能力”的培育;办学理念由其“精英化”逐渐走向“大众化”;课程组成由“培养绅士的古典文学知识”演变为“涵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整合知识”,并且不限于理论性课程,实用性的职业课程也占较大比重;教学方法破除了传统“象牙塔”内的封闭式教学,转向为与课堂以外的职业生活产生联系,融入了实践性较强的服务学习。这些变革后教育方式仍然服务于文理学院的传统使命,博雅教育的根本性质并未改变,即“形变而神在”。 因此,“偏离”不等于“背弃”,“趋同”也不代表“迷失”,美国文理学院办学使命的“漂移”实质上是一种适应性的调整过程。自由主义仍然是美国人最响亮、最根深蒂固的价值所在,追求卓越的本科博雅教育依旧是文理学院的核心使命。
注释:
①作者根据对美国埃奇伍德文理学院院长蒂莫西·斯莱克的访谈整理所得。
②作者根据对美国埃奇伍德文理学院校长斯科特·弗拉纳根的访谈整理所得。
③作者根据对美国欧柏林学院院长马文·克里斯洛的访谈整理所得。
④作者根据对美国埃奇伍德文理学院院长蒂莫西·斯莱克的访谈整理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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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 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