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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房屋拆迁制度下,为保证城市拆迁顺利进行,合理定位政府职能、明确政府角色至关重要。目前城市拆迁矛盾中暴露出政府职能的错位。对此,首先应该通过严格界定“公共利益”,在此基础上区分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不同类型的城市拆迁行为,进而达到重塑现代服务型政府在城市拆迁中的职能,具体表现为:公益性拆迁由政府主导;而对商业性拆迁,政府归位到“制度保障者、市场环境缔造者和公正仲裁者”的角色。